以观后效
(1) 指观察犯过错误或犯罪的人,在受到宽大处理后是否有悔改的表现
⒈ 对犯法或犯错误的人从宽处理后观察其是否有改正的表现。
引《后汉书·安帝纪》:“设张法禁,恳惻分别,而有司惰任,讫不奉行。秋节既立,鷙鸟将用,且復重申,以观后效。”
亦作“以观后効”。 《官场现形记》第四八回:“蒋中丞人尚忠厚,因见两司代为求情,亦就答应暂时留差,以观后効。”
用以观察以后的表现。
【解释】后效:以后的效果。指对犯法或犯错误的人给予从宽处理后;在一定时期内要观察他是否有改正的表现。
【出处】南朝 宋 范晔《后汉书 安帝纪》:“设张法禁,恳恻分别,而有司惰任,讫不奉行。秋节既立,鸷乌将用,且复重申,以观后效。”
【示例】蒋中丞人尚忠厚,因见两司代为求情,亦就答应暂时留差,以观后效。(清 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四十八回)
【语法】以观后效偏正式;作谓语、定语;用于犯过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