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水桥西小路斜”,扣紧诗题,展开情节。“澧水桥西”交代诗题中的“城”,是指唐代的澧州城(今湖南北部的澧县),“澧水”就从城旁流过。句中省略了主人公的动作,通过对“桥西小路”的描绘,告诉我们,诗人已经出了城,过了桥,缓步走在向西曲折延伸的乡间小路上。
“日高犹未到君家”,紧承上句,表现他访友途中的心情。“日高”两个字,写出旅人的体会,表现了诗人的奔波和焦急。诗人赶路时间之长、行程之远,连同他不辞劳顿地彳亍在乡间小路上的情景,都浓缩在“日高”二字中,足见诗人用字的精炼。接着又用了“犹未”二字,更把他会友急切的心情突出地刻画了出来。
全诗已写了一半,还没有涉及友人的住所,似乎有点让人着急。接下去最后两句:“村园门巷多相似,处处春风枳壳花”,依然没有提到“君家”,而是一味地表现进入友人居住的村庄后,一边寻访,一边张望的所见、所感。这就不能不引起人们的疑惑:访城西友人别墅,是不是拟错了题。
原来诗人注意的是一座座带有围篱庭院的村舍,连同它们座落其中的一条条村巷,想从中寻到友人的别墅,可是,它们形状如此相似,竟然象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多相似”,并不是纯客观的描述,而是包含了观察、判断,甚至还充满了新奇和惊讶。这意味着作者是初次接触这种类型的农村,并且是初次拜访这位深居农村的友人。他并不熟悉这里的环境,也不知道“友人别墅”的确切位置。从“多相似”的感叹声中,还可以想象出作者穿村走巷、东张西望的模样,和找不到友人别墅时焦急与迷惘的神情。
虽然由于寻友心切,首先注意的是“门巷”,可是张望之中,一个新的发现又吸引了他的视线:真美啊!家家户户的篱边屋畔,到处都种植着城里罕见的枳树,洁白而清香的枳树花正在春风的吹拂下,盛开怒放!
不知是春风催发了枳花的生机,还是枳花增浓了春意。久居城市的作者,在访友过程中,意外地欣赏到这种自然脱俗的村野风光,自然会被它所吸引。
三、四两句写得曲折而有层次,反映了作者心情的微妙转换:由新奇、迷惘变成惊叹、赞美。一种从未领略过的郊园春景展现在他眼前,使他忘掉了一切—他陶然心醉了,完全沉浸在美好的遐想之中。
诗中没有直接涉及友人和他的别墅,而是从那门巷相似而又枳花满村的环境中,从那朴素、划一、洋溢着闲野情趣的画面中,可以看出友人及其别墅的投影。而且,在这投影之中,它包含了作者对别墅主人恬然自适的高雅情怀的赞赏。
这首诗表现形式上的特点,是巧妙地运用以境写人的烘托手法。诗人没有象其他访友篇什那样,把主要笔墨花在描写抵达友人居处后的见闻上,也没有渲染好友相逢时的情景。在这首诗里,被访的友人压根儿没有露面,他的别墅是什么样子也没有直接描写,诗人写到踏进友人村庄寻访就戛然而止,然而,就从这个自然而优美的村野风光中,也能想象到这位友人的风采。这种写法清新别致,更耐人寻味。
这首诗描写了无处不在的春天,处处倾泻出活泼泼的生机,表现了诗人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抒发了诗人超尘出俗、思归田园的思想感情。
首联描写诗人信步走到东园、走过西堰,发现处处春意盎然。颔联诗人从时间长、空间广两方面写春光无处不在。“连”表示时间持续不断,“绝”表示分布很广,用词精炼而准确。颈联两句写细小的动态“鸟飞”、“鱼戏”,并夹杂了诗人的感受,“觉”、“知”非常细腻、逼真地传达出诗人面对大好春光时欣喜万分、轻松愉快的心理感受。尾联诗人笔锋一转,从另一个角度,即雨后天晴这一特定时段写春天山村里特有的静谧与洁净,扩大了春天的内涵,春天不仅生机勃勃,春光无限,而且还有明净与和谐。
这是一首吟咏春天的诗,以诗人特有的感觉感受春天,以诗人特有的笔触瞄写春天,清新自然,生机无限。尤其是第三联,“鸟飞村觉曙”与孟浩然的诗句“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春晓》),语意暗合。“鱼戏水知春”联想到苏试的名句“春江水暖鸭先知”(《惠崇春江晚景》),但不同的是,作者王勃从诗人的感受写起,流露出诗人内心的惊喜意外,而苏轼的诗句却是从鸭的感受写起,鸭子最先感受到春天江水温度的变化,诗人只是作纯客观的描述。
另外,诗人采取由面到点,点面结合的写作手法描写春天。第一、二联是面,“东园”、“西堰”、“四邻”是从地域上写春满人间,“连三月”是从时间上写春光无限。第三联是点,写“鸟飞”、“鱼戏”,把春意渲染得强烈浓郁、无处不在。
最后一联即景抒怀,抒发了诗人“何处染嚣尘”的出尘脱俗之心态。王勃面对色彩斑斓的春色,看到东园、西堰的花红柳绿,鱼鸟戏春,借“初晴山院里,何处染嚣尘”的明净美景,抒发了自己内心深处长期萌动的超尘出俗、思归田园的心态。
按照多数学者的说法,这是一首情诗,是以一个姑娘的口吻写出来的。诗中提到的事件,恰恰是姑娘与情郎激情幽会的地点:“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那一蓬蓬高与肩齐的大麻地,那一片片密密的麦田垅间,那一棵棵绿荫浓郁的李子树下,都是姑娘与情郎情爱激发的地方。所以,当姑娘回味这种强烈的情爱行为时,总也忘不了那个神奇的地方。尤其是诗的第一、二章,都有“彼留子”的明确指涉。而第一章的“将其来施”,第二章的“将其来食”,更明确地写出,姑娘与情郎的幽会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他们在大麻地里、小麦垅头、李子树下,演出过一次次激情的戏剧,付出了整个身心。他们的情爱是真实的,也是牢固的。他们并没有追求一次性的疯狂,而是让纯真的爱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热浪,永久地持续。第三章的最后,写到“彼留之子,贻我佩玖”,用物质的形式(佩玉),把非物质的关系(情爱)确定下来,以玉的坚贞纯洁牢固,表示两人的爱情的永恒。可以想像,接着下去,姑娘将与情郎共偕连理,成家育子,延续生命。一个新的家庭,将延续那一段热烈纯真的爱情。这就是姑娘在歌唱爱情时寄托的热望。
这首诗表现了二千多年前黄土高原上那对青年男女的柔情蜜意。其情绪热烈大胆,敢于把与情郎幽会的地点一一唱出,既显示姑娘的纯朴天真,又表达俩人的情深意绵。敢爱,敢于歌唱爱,这本身就是可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