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殷商后代宋国祭祀其祖先武丁的乐歌。《毛诗序》云:“《玄鸟》,祀高宗也。”郑笺云:“祀当为祫。祫,合也。高宗,殷王武丁,中宗玄孙之孙也。有雊雉之异,又惧而修德,殷道复兴,故亦表显之,号为高宗云。崩而始合祭于契之庙,歌是诗焉。”郑玄的意思是《毛序》所说的“祀”是合祀,而他所讲到的“雊雉之异”,据《史记·殷本纪》记载,是这么一回事:“帝武丁祭成汤,明日有飞雉登鼎耳而呴(雊)。武丁惧。祖己曰:‘王勿忧,先修政事。’” 据今人的研究,商是以鸟为图腾的民族,“雊雉之异”的传说与“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神话不无相关。而“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则是关于商的起源的最珍贵的早期文献资料。传说中商的祖先契是其母有娀氏之女吞下燕卵之后生下的。《史记·殷本纪》:“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上古典籍中对此传说有相当多的记载。《楚辞·离骚》:“望瑶台之偃蹇兮,见有娀之佚女。……凤鸟既受诒兮,恐高辛之先我。”《楚辞·天问》:“简狄在台,喾何宜?玄鸟致诒,如何喜?”《吕氏春秋·音初》:“有娀氏有二佚女,为之成之台,饮食必以鼓。帝令燕往视之,鸣若嗌嗌。二女爱而争搏之,覆以玉筐。少选,发而视之,燕遗二卵北飞,遂不反。”此外如《太平御览》卷八二引《尚书中候》,《史记·三代世表》褚少孙补引《诗含神雾》等纬书也记录了这同一传说。更有意思的是:传世的晚商青铜器《玄鸟妇壶》上有“玄鸟妇”三字合书的铭文,其含义表明作此壶者系以玄鸟为图腾的妇人。玄鸟是商部族的崇拜图腾,“天命玄鸟”的传说正是原始商部族的起源神话。从文化人类学角度审视这一神话,可发现它作为一种原型,有其典型意义。有关鸟卵生子的传说长期流传于东北地区,如《论衡·吉验》:“北夷橐离国王侍婢有娠。王欲杀之。婢对曰:‘有气大如鸡子,从天而下,我故有娠。”’《清太祖武皇帝实录》:“长白山,……有神鹊衔一朱果置佛古伦衣上,……其果入腹,既感而成孕。”高丽李奎极《李相国文集》中亦有鸟卵生子的传说,与《魏书·高句丽传》所记之事略同。而据傅斯年考证,商部族正是发迹于东北渤海地区。
由此可见,所谓的“雊雉之异”是为了显示高宗武丁的中兴而造出的神话,它正基筑于商民族的玄鸟图腾信仰。商至盘庚而迁殷,发展兴旺,政局稳定。盘庚死后,传位二弟小辛,小辛不幸三年而亡,又传位三弟小乙,小乙即位十年而亡。其时殷道又衰,小乙之子武丁立,用傅说为相,伐鬼方、大彭、豕韦,修政立德,终使国家大治。诗云:“龙旂十乘,大糦是乘。”郑玄笺曰:“交龙为旗,高宗之孙子有武功,有王德于天下者,无所不胜服。乃有诸侯建龙旗者十乘,奉承黍稷而进之者,亦言得诸侯之欢心。十乘者,由二王后,八州之大国与?”中原部族建立联盟后,统以龙为标志,“龙以建旗”。商族在东北兴起后,南下黄河流域,进而控制诸夏。高宗武丁时,中原各部族以车载稻米进贡。诗云:“四海来假,来假祁祁”,则不但是中原诸夏部族,即使是氐、羌等四边民族也纷纷进贡朝见。武丁功业之隆,于此可见。
在中国古典诗歌史上,尽管专门吟咏少年的诗数量不及模山范水、状物言志之作,但这类诗大都写得富有诗味,颇具特色。李白的《少年行二首》便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第一首用五古的形式,迹近咏史,实是抒情,写一个少年的信念和追求。诗开头运用荆轲的典故,表现少年对荆轲事迹的向往和憧憬。对英雄人物的追慕,是青少年们所共有的心理特征。整首诗从易水饯饮落笔,但不脱不粘,若即若离,从对荆轲的身世感慨跳跃到对自己的身世感慨,把由荆轲身上所焕发出来的豪情壮志,注入到自己的精神世界中,凝结成一种激扬奋发的豪情与坚定的人生信念:“少年负壮气,奋烈自有时”。接着写鲁句践。鲁句践是战国时代的人,和当时的荆轲在邯郸下棋赌博,最后却互相争吵起来。这里仍然以荆轲的故事抒情达意,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少年的心理特征。
第二首用七绝的形式,描摹刻画,情态毕露。三言两语就勾画出一个任气逞能的豪侠少年形象。“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说明他的家世豪贵,生活豪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显示其豪放、倜傥、爽朗、率真,展示其无限的青春活力。在春风得意之际,这些五陵侠少驰骋着骏马,沐浴着明媚的阳光,出入于花海酒肆,无拘无束,在欢歌笑语中忘怀了一切,不知什么叫时光与金钱,不知什么是愁苦与忧思。这里没有明显的是非褒贬,也没有暗示出什么微言大义。这些青少年,是幸福的。从这些青少年的身上,似乎可以让人感受到盛唐的国威给这些时代的幸运儿带来的狂欢与激情,似乎也可以感受到诗人在其中倾注的人生理想。
李白的《少年行二首》,刻划的是豪爽倜傥的少年形象,因而,诗中写少年紧扣其个性特点下笔。敲打着乐器喝着酒,背着宝剑唱着歌,骑着白马踏着落花,风流豪爽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栩栩如生。从中,读者不难窥见任气逞能的少年李白的影子。这是李白对自己年轻时候的一种回忆,也只有李白才会写出这样的诗句。全诗语言豪迈俊爽,寓刚于柔,刚柔并济,浑然天成。
无功不受禄,这是理所当然。曾子对鲁国,没有什么贡献,而鲁国国君,要给他一座城镇,仅仅是为了帮助他修饰仪表。虽然这是国君的一片好心,是他对曾子的敬重。但是,如此丰厚的馈赠,曾子不肯接受,不敢接受,也是有道理的。他回答鲁君派来的人所说的一段话,并不是针对某一个人,却是反映了出于寻常的馈赠,正直的人们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种负疚的心理状态和思虑。亲友间的相互赠送,系于情谊,不必过于拒让,因为彼此没有什么报答不报答。但是,如鲁君以采邑相赠,非同小可,有必要拿曾子的话来考虑考虑,是否应该接受。
全诗五章,每章四句,从结构上看,可分两大部分,前一部分为有“予美亡此”句的三章,后一部分为有“百岁之后”句的两章。对后一部分是用赋法,诸家无异议,但对前一部分,除第三章皆认为是赋外,第一、二两章却有“兴”、“比而赋”、“赋”等三种说法。“葛生蒙楚(棘),蔹蔓于野(域)”两句,互文见义,都既有兴起整章的作用,也有以藤草之生各有托附比喻情侣相亲相爱关系的意思,也有对眼前所见景物的真实描绘,可以说是“兴而比而赋”。这一开篇即出现的兴、比、赋兼而有之的意象,设置了荒凉凄清、冷落萧条的规定情境,显示出一种悲剧美作。接着,“予美亡此,谁与独处”两句,是表达对去世的配偶表示哀悼怀念之情。这里的比兴意义是:野外蔓生的葛藤蔹茎缠绕覆盖着荆树丛,就像爱人那样相依相偎,而诗中主人公却是形单影只,孤独寂寞,好不悲凉。第三章写“至墓则思衾枕鲜华”(郝懿行《诗问》),“角枕、锦衾,殉葬之物也。极惨苦事,忽插极鲜艳语,更难堪”(牛运震《诗志》)。而“谁与独旦”如释“旦”为旦夕之旦,其意义又较“独处”、“独息”有所发展,通宵达旦,辗转难眠,其思念之深,悲哀之重,几乎无以复加。
后两章,语句重复尤甚于前三章,仅“居”、“室”两字不同,而这两字意义几乎无别。可它又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句,“夏之日,冬之夜”颠倒为“冬之夜,夏之日”,不能解释为作歌词连番咏唱所自然形成,而是作者刻意为之。两章所述,体现了诗中主人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永无终竭的怀念之情,闪烁着一种追求爱的永恒的光辉。而“百岁之后,归于其居(室)”的感慨叹息,也表现出对荷载着感情重负的生命之旅最终归宿的深刻认识,与所谓“生命的悲剧意识”这样的现代观念似乎也非常合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