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魏晋以来御史的别称。 《宋书·刘瑀传》:“明年,迁御史中丞。
引瑀使气尚人,为宪司甚得志。”
唐封演《封氏闻见记·风宪》:“唐兴,宰辅多自宪司登钧轴,故谓御史为宰相。”
⒉ 宋代官名。即诸路提点刑狱公事。 景德四年置,负责调查疑难案件,劝课农桑,和代表朝廷考核官吏等事,即后世按察司之职。
引《二刻拍案惊奇》卷四:“而今单表一个作恶的官宦,做着没天理的勾当,后来遇着清正严明的宪司做对头,方得明正其罪。”
清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宋史五·职官志七》:“宋人称转运为漕司,安抚为帅司,提点刑狱为宪司。”
⒊ 犹上司。 元代习用语。
引《元典章新集·兵部·急递》:“凡有牒呈宪司公文,依上置立隔眼,发放施行。”
陈垣释例:“宪司,当时常语。”
宪(憲)
⒈ 法令:宪章。宪令。宪兵。
⒉ 指“宪法”:违宪。立宪。制宪。
constitution、statute
原为形声:从心、从四、害省声
constitution, statute, law
司
⒈ 主管,操作:司法。司机。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b.复姓)。司徒(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后为丞相;b.复姓)。司马(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b.复姓)。司寇(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纠察的长官;b.复姓)。
⒉ 官署名称:人事司。
⒊ 视察:司日月之长短。
⒋ 姓。
department、manage、take charge of
会意
take charge of, control, manage; offic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