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用语。知而故犯与误犯。
⒈ 法律用语。知而故犯与误犯。
引唐崔融《代宰相上尊号表》:“除指斥之坐,议故误之条。”
故
⒈ 意外的事情:事故。变故。故障。
⒉ 原因:缘故。原故。
⒊ 有心,存心:故意。故杀(有意谋杀)。明知故犯。
⒋ 老,旧,过去的,原来的:故事(a.旧事,成例;b.有连贯性的比较完整的事情,比较适合于口头讲述,“事”读轻声)。故人。故乡。故土(故乡)。故园(故乡)。故居。故国(故乡,亦指祖国)。故纸堆(泛指旧而多的文籍)。革故鼎新(“革”,除去;“鼎”,更新;破除旧的,建立新的)。故步自封(“故步”,原来的步子;“封”,限制;喻安于现状,不求进取。亦作“固步自封”)。
⒌ 朋友,友情:亲故。沾亲带故。
⒍ 死亡(指人):故去。病故。
⒎ 所以,因此:故此。故而。
⒏ 古同“顾”,反而。
reason、cause、hence、therefore、die、former、old、friend、happening、on purpose
新
形声:从攵、古声
ancient, old; reason, because
误(誤)
⒈ 错,不正确:错误。失误。笔误。误差(
)。⒉ 耽搁:耽误。
⒊ 因自己做错而使受损害:误国。误人子弟。
⒋ 不是故意而有害于人:误伤。
by accident、error、harm、miss、mistake
形声:从讠、吴声
err, make mistake; interf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