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ōng
公
suǒ
所
⒈ 官府。
引《清史稿·刑法志三》:“天命元年,諭贝勒大臣曰:‘国人有事,当诉於公所,毋得诉於诸臣之家。’”
⒉ 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团体。同业或同乡组织,除称会馆外,亦名公所。如布业公所,四明公所等。
⒊ 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团体。旧时的区、镇、乡、村政府,称区公所、镇公所、乡公所、村公所。
引杨沫《青春之歌》第一部第五章:“今夜里,我看见你从村公所跑出来的那个神气,我就更不放心,所以住在你对面的殿里。”
⒋ 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团体。旧时亦以称收容处所,如清末扬州收容乞丐的机关,即名“栖流公所”。帮会组织也称“公所”。
引周立波《暴风骤雨》第一部十三:“萧队长叫刘胜去看李振江的那天下晚, 刘胜闯到韩老六摆香堂的公所院子里,从玻璃窗户里看见屋里点着灯, 韩长脖正在跟李振江说话。”
原注:“公所,青帮公所。”
处理某一地区公众事务的场所。如市公所、乡公所、镇公所。
公
⒈ 正直无私,为大家利益:公正。公心。大公无私。
⒉ 共同的,大家承认的:公理。公式。公海。公制。
⒊ 国家,社会,大众:公共。公安(社会整体的治安)。公众。公民。公论(公众的评论)。
⒋ 让大家知道:公开。公报。公然。
⒌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三公(中国周代指“太师”、“太傅”、“太保”;西汉指“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公子。公主。
⒍ 敬辞,尊称男子:海公。包公。诸公(各位)。
⒎ 雄性的:公母。公畜。
⒏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公公。外公(外祖父)。
⒐ 姓。
fair、general、impartial、public、father
母、私、婆
会意:从八、从厶
fair, equitable; public; duke
所
⒈ 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⒉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⒊ 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⒋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⒌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⒍ 姓。
place、that、those
形声:右形左声
place, location; numerary adjun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