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ān
颁
qín
禽
⒈ 古代天子将田猎所获的禽兽分赐群臣。
引《周礼·春官·小宗伯》:“若大甸,则帅有司而饁兽于郊,遂颁禽。”郑玄注:“颁禽,谓以予羣臣。”《礼记·祭义》:“古之道,五十不为甸徒,颁禽隆诸长者。”郑玄注:“颁之言分也。”《诗·小雅·车攻》“徒御不惊,大庖不盈” 宋朱熹集传:“此章言其终事严而颁禽均也。”
颁(頒)bān(ㄅㄢ)
⒈ 发下:颁发。颁布。颁赏。颁示。颁行。
⒉ 古同“班”、“斑”,头发花白。
issue、promulgate
形声:从页、分声
confer, bestow; publish, promulgate
禽qín(ㄑ一ㄣˊ)
⒈ 鸟、兽的总称:五禽戏。
⒉ 特指鸟类:家禽。飞禽走兽。
⒊ 古通“擒”:“不禽二毛。”
⒋ 姓。
birds
象形:像捕捉鸟兽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