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ì
弃
píng
平
jū
居
⒈ 人死的婉词。
引宋苏舜钦《先公墓志铭并序》:“夫人弃平居……终丧,復除三司判官。”
弃
⒈ 舍去,扔掉:抛弃。遗弃。弃权。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弃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弃养(父母死亡的婉辞)。弃置不顾。弃瑕录用。
abandon、discard、throw away
取
原为会意
reject, abandon, discard
平
⒈ 不倾斜,无凹凸,像静止的水面一样:平地。平面。平原。
⒉ 均等:平分。平行(
)。抱打不平。公平合理。⒊ 与别的东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平列。平局。平辈。
⒋ 安定、安静:平安。平服。
⒌ 治理,镇压:平定。
⒍ 抑止(怒气):他把气平了下去。
⒎ 和好:“宋人及楚人平”。
⒏ 一般的,普通的:平民。平庸。平价。平凡。
⒐ 往常,一向:平生(a.从来;b.终身)。平素。
⒑ 汉语四声之一:平声。平仄。
⒒ 姓。
⒓ 〔平假(
)名〕日本文所用的草书字母。⒔ 古同“评”,评议。
calm、draw、equal、even、flat、peaceful、plane、smooth、suppress、tie
仄
会意
flat, level, even; peaceful
居
⒈ 住:居住。居民。同居。隐居。居处(
)(a.住所;b.指生活处境)。⒉ 居住的地方:新居。故居。迁居。蜗居(喻窄小的住所)。
⒊ 当,占,处于:居首。居中。居高临下。二者必居其一。
⒋ 安着,怀着:居心(怀着某种念头,有贬义)。
⒌ 积蓄,储存:奇货可居(a.指商人把珍稀的货物储存起来,等待时机高价出售;b.喻挟持某种技艺或某种事物以谋求功名利禄)。
⒍ 停留:居守。
⒎ 平时:平居。
⒏ 姓。
assert、house、occupy、reside
象形:像人曲胫蹲踞形
live, dwell, reside, s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