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
(1) 指责控诉
⒈ 就某人某事向司法部门提出控告。
引清龙启瑞《上梅伯言书》:“当其时, 冯云山、韦振、胡以洸等,盖无人不为本地绅民指控,拘於囹圄。”
孙中山《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在审讯被指控为犯罪之人时,他们使用最野蛮的酷刑拷打,逼取口供。”
指名控告。
如:「他被指控偷车。」
指
⒈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纹。指印。屈指可数。
⒉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指雨。
⒊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指着。指画。指南针。指手画脚。
⒋ 点明,告知:指导。指引。指正。指责。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挥。指日可待。
⒌ 直立,竖起:令人发(
)指(形容极为愤怒)。⒍ 意向针对:指标。指定。
⒎ 古同“旨”,意义,目的。
depend on、digit、finger、indicate、point
形声:从扌、旨声
finger, toe; point, indicate
控
⒈ 告状,指出罪恶:控告。控诉。指控。被控。
⒉ 节制,驾驭:控制。遥控。
⒊ 开弓:弓不再控。
⒋ 投:控于地。
⒌ 人的头部朝下或使让残液流出容器的口朝下:控净。控一控。
accuse、charge、control
形声:从扌、空声
accuse, charge; cont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