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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íng

平余

拼音 píng yú 注音 ㄆ一ㄥˊ ㄩˊ
拼音 píng yú 注音 ㄆ一ㄥˊ ㄩˊ
结构 (单一结构) (上下结构)
平余的意思
词语解释:
清代地方政府上缴正项钱粮时另给户部的部分。一般来源于赋税的加派,亦有另立名目加征的。清初各省解缴户部税银,每一千两随解平馀银二十五两,称随平陋规。其后,户部与地方官吏协议共同分肥,解部减一半,馀归地方。乾隆元年,明文规定平馀银分给各部院官吏作为补助费,称"养廉"。乾隆二年,四川省在火耗羡馀外,每银百两提解六钱,名平馀,充各衙门使用。有的地方官吏收税时加重戥子称银,所得溢额银两亦名平馀。
引证解释:

⒈ 清代地方政府上缴正项钱粮时另给户部的部分。一般来源于赋税的加派,亦有另立名目加征的。 清初各省解缴户部税银,每一千两随解平馀银二十五两,称随平陋规。其后,户部与地方官吏协议共同分肥,解部减一半,馀归地方。 乾隆元年,明文规定平馀银分给各部院官吏作为补助费,称“养廉”。 乾隆二年, 四川省在火耗羡馀外,每银百两提解六钱,名平馀,充各衙门使用。有的地方官吏收税时加重戥子称银,所得溢额银两亦名平馀。

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一条鞭法,名为永不加赋,而耗羡、平餘,犹在正供之外。”

网络解释:

平余

  • 平余亦称“余平”。清代地方财政在上缴正项钱粮时额外提解给户部的银两。平余属于地丁附加。清代初期,各省解缴户部税银时,每1000两随解平余银25两,称“随平陋规”,由户部官吏分用。雍正元年至八年 (1723—1730),户部用平余银弥补巨额亏空。其后,平余银一半归户部,一半留地方。乾隆元年 (1736年),政府规定平余银分给各部院官吏作为补助费,称为“养廉”。乾隆二年,四川巡抚硕色奏请于耗羡之外,每100两提解0.6两归公,以充各衙门之用,名曰平余。乾隆不同意,下令禁革。实际上明去暗存,且视同正款,终清之世,究未革除。
  • 字义分解
    读音:píng

    基本字义

    píng(ㄆ一ㄥˊ)

    ⒈  不倾斜,无凹凸,像静止的水面一样:平地。平面。平原。

    ⒉  均等:平分。平行(xíng)。抱打不平。公平合理。

    ⒊  与别的东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平列。平局。平辈。

    ⒋  安定、安静:平安。平服。

    ⒌  治理,镇压:平定。

    ⒍  抑止(怒气):他把气平了下去。

    ⒎  和好:“宋人及楚人平”。

    ⒏  一般的,普通的:平民。平庸。平价。平凡。

    ⒐  往常,一向:平生(a.从来;b.终身)。平素。

    ⒑  汉语四声之一:平声。平仄。

    ⒒  姓。

    ⒓  〔平假(jiǎ )名〕日本文所用的草书字母。

    ⒔  古同“评”,评议。

    异体字

    • ?
    • ?
    • ?

    汉英互译

    calm、draw、equal、even、flat、peaceful、plane、smooth、suppress、tie

    相关字词

    造字法

    会意

    English

    flat, level, even; peaceful

    读音:yú

    基本字义

    余(餘)yú(ㄩˊ)

    ⒈  我:“余将老”。

    ⒉  剩下来的,多出来的:剩余。余粮。余兴。余悸。余孽。节余。余生。余荫(指前人的遗泽,遗留的庇荫)。余勇可贾(gǔ)(还有剩余的力量可以使出来)。

    ⒊  十、百、千等整数或名数后的零数:十余人。

    ⒋  后:“劳动之余,欢歌笑语。”

    ⒌  农历四月的别称。

    ⒍  姓。

    异体字

    • ?

    汉英互译

    beyond、I、more than、over、remaining、surplus

    相关字词

    造字法

    形声:从人、舍省声

    English

    I, my, me; surname; sur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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