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公主
  宁国公主乃孝慈皇后所生。洪武十一年(1378)下嫁梅殷。梅殷字伯殷,汝南侯思祖的堂侄,他天性恭敬谨慎,富有谋略,善于骑射。太祖在十六位驸马之中,尤其偏爱梅殷。当时李文忠以上公的身份主管国学,而梅殷则为山东学政,太祖赐诏褒奖赞美,说梅殷精通经史,堪为儒宗。当朝都以他为荣。

  明制,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长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册,禄二千石,婿曰驸马都尉。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玄孙女曰乡君,婿皆仪宾。郡主禄八百石,余递减有差。郡主以下,恩礼既杀,无足书者。今依前史例,作《公主传》,而驸马都尉附焉。
  太祖年事已高,诸王势力强盛。梅殷曾接受密令辅佐皇太孙。当燕军日益逼近时,惠帝命梅殷担任总兵官镇守淮安,他一心防御,号令严明。燕军攻破何福军队,捉拿平安等诸将,燕王派使者向梅殷借路,以进香为名。梅殷答道:“进香,先皇有禁令,不尊者为不孝。”燕王大怒,又写信道:“而今我兴兵诛君侧,是天命所归,非人所能阻挡。”梅殷割去使者的耳朵、鼻子,然后将其释放,并对他说道“:留下你的嘴巴去为殿下声明君臣之大义。”燕王为之气沮。而凤阳守将徐安也拆除浮桥,断绝船只,遏制燕军。燕军只得渡过泗水,从天长出发,取道扬州。燕王即帝位后,梅殷仍拥兵淮上,成祖逼迫公主咬破指头写成血书递交梅殷。梅殷收到血书之后恸哭不已,于是返回京城。入宫拜见,成祖迎接并慰劳道:“驸马辛苦了。”梅殷答道“:劳而无功啊!”成祖默然。

  仁祖二女 太祖十六女(福成庆阳二主附) 兴宗四女 成祖五女 仁宗七女 宣宗二女 英宗八女 景帝一女 宪宗五女 孝宗三女 睿宗二女 世宗五女 穆宗六女 神宗十女 光宗九女 熹宗二女 庄烈帝六女仁祖二女
  永乐二年(1404),都御史陈瑛上奏告发梅殷蓄养亡命之徒,与女秀才刘氏朋比为奸,诅咒皇上。成祖说:“朕自会处置。”因此谕示户部考察核定公、侯、驸马、伯仪仗随从人数,而另外命锦衣卫将梅殷家人逮捕送往辽东。第二年十月,梅殷入朝谒见,前军都督佥事谭深、锦衣卫指挥赵曦将梅殷挤到笪桥下溺死,却以梅殷自己投水而死上奏。都督同知许成揭发此事。成祖大怒,下令法司将谭深、赵曦治罪斩首,并抄没所有家产。又派遣官员为梅殷办理丧事,谥号荣定,而封许成为永新伯。

  太原长公主,淳皇后所生,嫁王七一,早卒。洪武三年追册,并赠七一荣禄大夫驸马都尉,遣使具衣冠改葬于盱眙。
  开始,公主获悉梅殷去世,说皇上果然处死了梅殷,牵住成祖的衣服大哭,并问驸马何在。成祖说道:“驸马身为主子,却要跟随贼寇,你不要自己苦自己了。”不久,成祖封梅殷两子为官,顺昌为中府都督同知,景福为旗手卫指挥使,并赐信公主说:“驸马梅殷虽有过失,为兄因为他是至亲,不予追究。获悉梅殷溺死,为兄十分怀疑。都督许成前来揭发,为兄已对他加封爵位,谋害者已全部给予重法处置,特告知妹妹。”有一名投降者,名叫瓦剌灰,他为梅殷效力已久,说谭深、赵曦确实杀害了梅殷,向成祖请求,砍断了两人的手足,剖出其肠祭祀梅殷,然后自己上吊而死。十二月,成祖进封公主为宁国长公主。宣德九年(1434)八月,宁国公主去世,终年七十一岁。

  曹国长公主,太原主母妹,嫁李贞。主性纯孝,助贞理家尤勤俭,早卒。贞携子文忠避兵,依太祖于滁阳。洪武元年二月追册主为孝亲公主,封贞恩亲侯驸马都尉。先是,兵乱,主未葬,命有司具礼葬于李氏先墓。诏曰:“公主祠堂碑亭,其制悉视功臣之赠爵为王者。”三年改册主陇西长公主。五年,以文忠贵,加册曹国长公主,并进贞右柱国曹国公。贞性孝友恭谨。初,文忠守严州,屡以征伐事出,皆委贞权掌军务。文忠克桐庐,以所俘卒送严。严城空虚,俘卒谋叛去。贞飨其众,醉而缚之,以归应天。太祖嘉之,累授官如子爵,赐甲第西华门玄津桥之西。帝数临幸,太子诸王时往起居,亲重无与比。晚岁尤折节谦抑,尝曰:“富贵而忘贫贱,君子不为也。”十二年冬卒。赠陇西王,谥恭献。文忠自有传。太祖十六女临安公主,洪武九年下嫁李祺,韩国公善长子也。是时始定公主婚礼,先期赐驸马冠诰并朝服,仪从甚盛。主执妇道甚备。祺,功臣子,帝长婿,颇委任之。四方水旱,每命祺往振济。二十三年,善长坐事死。祺前卒,主至永乐十九年薨。
  当时,公主闻知成祖举兵,写信指责成祖,并晓以大义。成祖不予答复。成祖到达淮北,写信给公主,命她迁居太平门外,以免遭遇战祸。公主也不予回答。但是成祖仍像以往一样尊重公主,即位之后,逢年过节赏赐无数,诸王无人能比。梅殷之孙梅纯,成化年中成为进士,担任定远县知县,因与上司发生冲突,弃官归乡。承袭武阶,为中都副留守。

  宁国公主,孝慈皇后生。洪武十一年下嫁梅殷。殷字伯殷,汝南侯思祖从子也,天性恭谨,有谋略,便弓马。太祖十六女诸驸马中,尤爱殷。时李文忠以上公典国学,而殷视山东学政,赐敕褒美,谓殷精通经史,堪为儒宗。当世皆荣之。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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