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一十三

  张瀚 王国光 梁梦龙 杨巍 李戴 赵焕 郑继之
  张瀚,字子文,仁和人。嘉靖十四年(1535)的进士,授职为南京工部主事。历任庐州知府,后改任大名知府。俺答围困京城,诏令派遣兵部郎中征召京郊的军民进行防卫。张瀚马上查阅户口,三十人中抽取一人,由二十九人供给他的粮饷,征到八百人。骑马赶到真定,请使者检阅士兵,使者称赞他的才干。他升任陕西左布政使,担任右副都御史,巡抚这一地区才半年,又入京担任大理卿。升任刑部右侍郎,不久改任兵部职,总管漕运。

  张瀚,字子文,仁和人。嘉靖十四年进士。授南京工部主事。历庐州知府,改大名。俺答围京师,诏遣兵部郎中征畿辅民兵入卫。瀚立阅户籍,三十丁简一人,而以二十九人供其饷,得八百人。驰至真定,请使者阅兵,使者称其才。累迁陕西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甫半岁,入为大理卿。进刑部右侍郎,俄改兵部,总督漕运。
  隆庆元年(1567)他改为负责两广的军务。当时两广各设有巡抚,事务不与总督府相通。张瀚请求仿效边关的事例,于是全部听从总督管辖。大强盗曾一本掠夺了广州地区,诏令责备张瀚,停发总兵俞大猷、郭成的俸禄。此后,曾一本从海路进犯福建,官军迎头痛击,大败敌寇,朝廷赏赐他银币。此后,敌寇又进犯广东,攻陷碣石卫,叛将周云翔等人杀害了雷琼的参将耿宗元,与敌寇联合。朝廷商议降张瀚一级官职调往别处。不久郭成大败敌寇,俘获周云翔。诏令恢复了张瀚的官职,让他在家待命,再度巡抚陕西。调任南京右都御史,改任工部尚书。

  隆庆元年,改督两广军务,时两广各设巡抚官,事不关督府。瀚请如三边例,乃悉听节制。大盗曾一本寇掠广州,诏切责瀚,停总兵官俞大猷、郭成俸。已,一本浮海犯福建,官军迎击,大破之,赉银币。已,复犯广东,陷碣石卫,叛将周云翔等杀雷琼参将耿宗元,与贼合。廷议镌瀚一秩调用。已而成大破贼,获云翔。诏还瀚秩,即家俟召。再抚陕西。迁南京右都御史,就改工部尚书。
  万历元年(1573),吏部尚书杨博罢职,召见张瀚代替。任期满,他被加封为太子少保。当时朝廷推举吏部尚书,首先是左都御史葛守礼,其次是工部尚书朱衡,再次就是张瀚。张居正厌恶葛守礼憨厚,朱衡骄狂,所以特意提拔张瀚。张瀚的声望和资历浅薄,忽然被提拔,全朝廷更加趋附张居正,但张瀚晋升或降责大臣都遵奉张居正的意思。即使出自自己的意见,舆论大都不协调。因此他被御史郑隼、王希元弹劾。张居正厚待他,不接纳奏章。御史刘台弹劾张居正,趁势抨击张瀚巡抚陕西的混乱和对张居正唯唯诺诺的罪状。

  万历元年,吏部尚书杨博罢,召瀚代之。秩满,加太子少保。时廷推吏部尚书,首左都御史葛守礼,次工部尚书朱衡,次瀚。居正恶守礼戆,厌衡骄,故特拔瀚。瀚资望浅,忽见擢,举朝益趋事居正,而瀚进退大臣率奉居正指。即出己意,舆论多不协。以是为御史郑准、王希元所劾。居正顾之厚,不纳也。御史刘台劾居正,因论瀚抚陕狼籍,又唯诺居正状。
  等到张居正遇到丧事,打算夺情出仕,张瀚心中认为不可以。宫中指令张瀚谕告挽留张居正,张居正又自己做文书,暗示张瀚交给吏部,神宗复旨请求留用。张瀚假装不明白,称“阁员奔丧,应该授予特殊典制,是礼部的事情,与吏部有什么关系”。张居正又派说客游说他,他没有动摇,于是传来旨令责备张瀚很久不遵从诏令,没有大臣的礼节。朝廷大臣们惶恐,接连上奏挽留张居正,张瀚唯独没有上奏,抚胸叹息道:“三纲沦落了!”张居正恼怒,唆使给事中王道成、御史谢思启借其他的事情弹劾他,勒令他退休回家。张居正死了,神宗很怀念张瀚。诏令有司供给他每月的口粮,他八十岁时,神宗特意予以问候。去世后,被赠封太子少保,谥号恭懿。

  比居正遭丧,谋夺情,瀚心非之。中旨令瀚谕留居正,居正又自为牍,风瀚属吏,以覆旨请。瀚佯不喻,谓“政府奔丧,宜予殊典,礼部事也,何关吏部。”居正复令客说之,不为动,乃传旨责瀚久不奉诏,无人臣礼。廷臣惴恐,交章留居正,瀚独不与,抚膺太息曰:“三纲沦矣!”居正怒,嗾给事中王道成、御史谢思启摭他事劾之,勒致仕归。居正殁,帝颇念瀚。诏有司给月廪,年及八十,特赐存问。卒,赠太子少保,谥恭懿。
  梁梦龙,字乾吉,真定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的进士,改任庶吉士。授职为兵科给事中,首次弹劾吏部尚书李默。世宗正好厚待李默,不做追究。他到陕西核查军事储备,弹劾以前的延绥巡抚王轮、督粮郎中陈灿等人,朝廷对诸人做罢免、责罚的不同处分。

  王国光,字汝观,阳城人。嘉靖二十三年进士。授吴江知县。邻邑有疑狱来质,讯辄得情。调仪封,擢兵部主事。改吏部,历文选郎中。屡迁户部右侍郎,总督仓场。谢病去。隆庆四年,起刑部左侍郎,拜南京刑部尚书。未上,改户部,再督仓场。神宗即位,还理部事。时簿牒繁冗,自州县达部,有缮书、输解、交纳诸费,公私苦之。国光疏请裁并,去繁文十三四,时称简便。户部十三司,自弘治来,以公署隘,惟郎中一人治事,员外郎、主事止除官日一赴而已。郎中力不给,则委之吏胥,弊益滋。国光尽令入署,职务得修举。边饷告匮,而诸边岁出及屯田、监课无可稽。国光请敕边臣核实,且画经久策以闻。甘肃巡抚廖逢节等各条上其数,耗蠹为损。
  历任吏科都给事中。世宗恼怒礼部尚书吴山,梁梦龙厌恶单独弹劾吴山背上清议的罪名,于是与吏部尚书吴鹏一并弹劾罢免。曾经上奏说:“相臣是否贤明,关系到治政的好坏。请不要拘泥于资格,下令在朝廷公推富于名德宿望的大臣,以便光大圣上的治绩。”世宗怀疑众大臣私下有所举荐,责令陈述情况。梁梦龙惶恐地认错,于是被剥夺俸禄,升任顺天丞。因为京官考核中被人纠弹,出京担任河南副使。黄河在沛县决堤,尚书朱衡提议在徐、邳地区开挖新河,梁梦龙负责此工程。他三次调任后升为河南右布政使。

  万历元年,奏言:“国初,天下州县存留夏税秋粮可一千二百万石。其时议主宽大,岁用外,计赢银百万有余。使有司岁征无缺,则州县积贮自丰,水旱盗贼不能为灾患。今一遘兵荒,辄留京储,发内帑。由有司视存留甚缓,苟事催科,则谓扰民,弊遂至此。请行天下抚按官,督所司具报出入、存留、逋负之数,臣部得通融会计,以其余济边。有司催征不力者,悉以新令从事。”制可。京军支粮通州者,候伺甚艰。国光请遣部郎一人司之,名坐粮厅,投牒验发,无过三日,诸军便之。天下钱谷散隶诸司,国光请归并责成:畿辅府州县归福建司,南畿归四川司,盐课归山东司,关税归贵州司,淮、徐、临、德诸仓归云南司,御马、象房及二十四马房刍料归广西司。遂为定制。
  隆庆四年(1570)他升任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当年秋天,黄河在宿迁决堤,八百艘运漕粮的船舶翻沉。朝廷商议开通海运,以此交梁梦龙办理。梁梦龙说:“海上航线南部从淮安到胶州,北部从天津到海仓,各有商船往来。从胶州到海仓,岛屿上的居民和商贾经常出没。我们派人从淮安转运了二千石粟,从胶州转运了一千五百石麦,由海道到天津,试开海上航线,没有不利的。从淮安到天津,大约需走三十天。每年五月以前,风势柔和,扬帆出航尤其便利。况且航行近海,海中的岛屿相联络,遇上风暴可以倚靠。如果船不是腐朽破败,预测气候时日出航,自然可以无忧虑。比较元代殷明略的旧航线,更加安全便利。丘浚所说的‘傍海通运’,就是如此。请将河运作为正式运输线,海运为辅助运输线。万一河运不畅通,海运就可以接济,而且河道也可以全心去疏浚,以图长久。又海防重要,沿海的卫所多年怠废,没有修缮整治,有见识的人深为忧虑。现在进行海运兼理河道,不是对国家没好处,且对军事防务也有所补助。”奏章下发到户部。部中议论海运废置很久,仓促间难以全部恢复,请求让漕司斟酌着调拨十二万石粮食,从淮安入海运抵天津。工部提供银两,为海船的经费,穆宗答复可以。不久海运没有进行。第二年冬天,他调任右副都御史,辖治河南。

  三年,京察拾遗。国光为南京给事、御史所劾。再疏乞罢,帝特留之。明年复固以请,乃诏乘传归。濒行,以所辑条例名《万历会计录》上之。帝嘉其留心国计,令户部订正。及书成,诏褒谕焉。五年冬,吏部尚书张瀚罢,起国光代。陈采实政、别繁简、责守令、恤卑官、罢加纳数事,皆允行。寻以考绩,加太子太保。八年,当考察外吏,请毋限日期。诏许之,且命诖误者听从公辩雪。明年大计京朝官,徇张居正意,置吴中行等五人于察籍。
  神宗初年,张居正掌权。梁梦龙是他的门生,特别受宠爱,召见并委以户部右侍郎。不久改任兵部,前往辽东赏赐有功的将士。万历五年(1577)由兵部左侍郎升为右都御史,总管蓟、辽、保定的军务。李成梁在长定堡大败土蛮,神宗向宗庙报捷,大加赏赐,将梁梦龙的一个儿子录入官籍。此后,给事中光懋称:“这是保定塞内的部落,游击陶承喾假借犒赏袭击了他们,请按‘杀害降人’的罪名处理他。”兵部尚书方逢时加以调和,梁梦龙等人也推辞了荫庇特权。等到土蛮的三万骑兵攻入东昌堡,李成梁击败了他们。宁前又出现警报,梁梦龙亲自率领三千名壮士出了山海关声援李成梁,分别派遣两员参将出击,又将戚继光调到一片石地区,敌人退走了。他先后报告永奠堡、丁字泊、马兰峪、养善木、红土城、宽奠、广宁石屯、锦、义、大宁堡的胜利,多次受嘉奖,被加封为兵部尚书。因为修筑黄花镇、古北口的边防墙,加封为太子少保,再次荫庇一个儿子任锦衣世袭千户。召回朝廷负责兵部事务,上奏陈述四件军政事务。不久因为边防战功,加封为太子太保。

  国光有才智。初掌邦计,多所建白。及是受制执政,声名损于初。给事中商尚忠论国光铨选私所亲,而给事中张世则出为河南佥事,憾国光,劾其鬻官黩货。国光再奏辩,帝再慰留,责世则挟私,贬仪真丞。及居正卒,御史杨寅秋劾国光六罪。帝遂怒,落职闲住。已,念其劳,命复官致仕。
  万历十年(1582)六月,张居正去世,吏部尚书王国先被弹劾罢职,梁梦龙代替了他。过了一个月,御史江东之弹劾梁梦龙央求徐爵贿赂冯保谋得吏部职,将孙女嫁给冯保的弟弟,御史邓练、赵楷又弹劾他,于是神宗命令他退休。在家居住十九年后去世,天启年间,赵南星申述他的边防功绩,赠封少保。崇祯末年,追赠谥号贞敏。

  梁梦龙,字乾吉,真定人。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首劾吏部尚书李默。帝方顾默厚,不问。出核陕西军储。劾故延绥巡抚王轮、督粮郎中陈灿等,废斥有差。历吏科都给事中。帝怒礼部尚书吴山,梦龙恶独劾山得罪清议,乃并吏部尚书吴鹏劾罢之。尝上疏,言:“相臣贤否,关治道污隆。请毋拘资格,敕在廷公举名德宿望之臣,以光圣治。”帝疑诸臣私有所推引,责令陈状。梦龙惶恐谢罪,乃夺俸。擢顺天府丞。坐京察拾遗,出为河南副使。河决沛县,尚书朱衡议开徐、邳新河,梦龙董其役。三迁河南右布政使。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
请使用Ctrl+D进行收藏。
确认
请使用Ctrl+D进行收藏。
确认
是否确认删除?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