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五十二

  贺逢圣(傅冠 尹如翁) 南居益(族父企仲 族弟居业) 周士朴 吕维祺(弟维祮) 王家祯 焦源溥(兄源清) 李梦辰 宋师襄麻僖 王道纯田时震(朱崇德 崇德子国栋)
  南居益,字思受,渭南人,是尚书南企仲的本家儿子、师仲的侄子。居益的曾祖南从吉与曾伯祖南大吉都是进士,他们两个人的儿孙也一个接一个地登上黄榜。

  贺逢圣,字克繇,江夏人。与熊廷弼少同里闬,而不相能。为诸生,同受知于督学熊尚文。尚文并奇二生,曰:“熊生,干将、莫邪也;贺生,夏瑚、商琏也。”举于乡。家贫,就应城教谕。万历四十四年,殿试第二人,授翰林编修。
  企仲是大吉的孙子,万历八年(1580)进士。因为祖母年龄大了,他请假在家给祖母养老送终。祖母过世后,他出任刑部主事。有一次过客把自己的财物寄存在企仲家里,夫妻两个人一起死掉了,企仲还是把他们的儿子叫来把财物归还了。吏部尚书孙丕扬认为企仲有贤德,把他调到自己手下,当文选郎,然后提拔他为太仆少卿,又升为太仆卿。三十年,神宗因病下诏减免矿税,释放在押的囚犯,起用因为提建议被贬免的大臣。后来又后悔了,传令矿税还照旧征收,余下的由有关部门讨论执行。吏、刑二部尚书李戴、萧大亨几天里迟迟不向上报请,企仲请神宗立即把他们两个罢免,然后传令二部立即按照诏书执行。神宗大为恼火,传出指示立即停办这两件事,把企仲贬了一级。给事中萧近高,御史李培、余懋衡也请神宗对发布过的诏书保持信用,神宗更为恼火,把他们三个都扣了官俸,并且传令加重对已经贬了官的邹元标等人的处罚,想用这来钳制敢提意见的人。阁部几个大臣极力争论,神宗才作罢。可是给事中张凤翔迎合神宗的心意,上书就别的事情弹劾企仲,企仲于是被剥夺了官籍。天启初年,企仲得到起用,做了太常卿,又逐渐升到南京吏部尚书,最后因年老退休了。师仲的父亲南轩当过吏部郎中,曾经编写过《通鉴纲目前编》。师仲自己官至南京礼部尚书。

  天启间,为洗马。当是时,廷弼已再起经略辽东矣。广宁之败,同乡官将揭白廷弼之冤,意逢圣且沮之。逢圣作色曰:“此乃国家大事,吾安敢小嫌介介,不以明!”即具草上之。湖广建魏忠贤生祠,忠贤闻上梁文出逢圣手,大喜,即日诣逢圣。逢圣曰:“误,借衔陋习耳。”忠贤咈然去。翌日削逢圣籍。
  居益从小注意砥砺自己的操行,考中万历二十九年(1601)进士,初任刑部主事。经多次升迁,当了广平知府,又晋升为山西提学副使、雁门参政,还做过按察使、左右布政使,但都是在山西。

  庄烈帝即位,复官,连进秩。九年六月,以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阁辅政,加太子太保,改文渊阁。十一年致政。十四年再入阁。明年再致政。
  天启二年(1662),居益入朝当了太仆卿。第二年升右副都御史,前往巡抚福建。

  逢圣为人廉静,束修砥行。帝颇事操切,逢圣终无所匡言。其再与周延儒同召,帝待之不如延儒。及予告,宴饯便殿,赐金,赐坐蟒。感激大哭,伏地不能起,帝亦汍澜动容焉。
  红毛夷是海外来的杂色人种,绀紫色的眼睛,红色的头发和胡须,他们自称和兰国,自古以来跟中国没有往来,后来经过大泥、咬口留吧两国跟福建商人交往上了。万历年间,奸民潘秀领他们占领了澎湖,要求通商,巡抚徐学聚让他们把货物转卖到大泥、咬口留吧二国去,这两个国家水路险远,商人把他们的货物运到吕宋去了。夷人怀疑吕宋截了他们的商船,就过去攻打吕宋,又侵犯广东的香山澳,都被打败。他们不敢回国,就又到澎湖来请求通商,并且在岛上修筑城墙。巡抚商周祚拒击他们,但平定不下,这时居益接替了周祚,敌人正在进犯漳州、泉州,招了些日本、大泥、咬口留吧人及海寇李旦等做援兵。居益派人去招安了李旦,劝说他带大泥、咬口留吧人来归顺。敌将高文律害怕了,派使者过来求和,居益斩了来使。然后在镇海港建起城堡,把敌人逼到风柜,敌人到了穷途末路,想乘船逃走,官军就活捉了高文律,海上的战患至此才算平息下来。

  是时,湖广贼大扰。明年春,张献忠连陷蕲、黄,逼江夏。有大冶人尹如翁,逢圣门生,走三百里,持一僧帽、一袈裟来贻逢圣。逢圣反其衣曰:“子第去,毋忧我。”如翁去。五月,壬戌晦,贼陷武昌,执逢圣,叱曰:“我朝廷大臣,若曹敢无礼!”贼麾使去,遂投墩子湖死也。贼来自夏,去以秋云。大吏望衍而祭,有神梦于湖之人,“我守贺相殊苦,汝受而视之,有黑子在其左手,其征是。”觉而异之,俟于湖,赫然而尸出,验之果是,盖沉之百有七十日,面如生。以冬十一月壬子殓,大吏挥泪而葬之。
  五年,居益升任工部右侍郎,总督河道。魏忠贤恨居益在叙功时不提到自己,压下了给他的奖赏。给事中黄承昊又说他拉帮结派,卖身投靠,靠钻营爬上了重要位置,于是居益被剥夺官籍,离开了朝廷。福建人到京师替他诉冤,熹宗不听,他们就为居益立了一座祠堂纪念他,在澎湖和平远台为他立了碑。

  初,城之陷也,逢圣载家人以其〈舟句〉〈舟鹿〉出墩子,凿其〈舟氐〉艡,皆溺。贺氏死者,妻危氏,子觐明,子妇曾氏、陈氏,孙三人,次子光明自他所来,凡二十余人。福王时,赠少傅,谥文忠,祭葬荫子如制。
  崇祯元年(1628),居益起复,担任户部右侍郎,总督仓库、草场。陕西的兵镇缺饷达三十多个月,居益请把应送到关门的陕西田赋留下三十万石,解决部队的困难,庄烈帝回答可以。京郊戒严时居益在通州,制定的守城办法很完善。这时工部尚书张凤翔因为军用器材没准备齐全被关进了监狱,四司郎中有三个人死在了监狱里,朝廷就诏令居益接替了凤翔。不久,在试验大炮时发生了爆炸事故,兵部尚书梁廷栋弹劾郎中王守履失职。守履害怕了,就攻击说是兵部郎中王建候诬陷自己。朝廷审讯后发现事实不像守履所说,就把他逮捕入狱。居益上书营救守履,庄烈帝认为居益徇私,把他罢免了官籍,把守履廷杖了六十大棍,罢官为民。不久,朝廷评定守城的功劳,恢复了居益的官籍。

  如翁去,归大冶。大冶城破,其慷慨而死者,如翁也。
  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打下渭南,向南氏一门勒索一百六十万石军饷,企仲已经八十三岁了,还被贼兵害死。贼寇想诱降居益及企仲的儿子、礼部主事居业,他们两个都不肯投降。第二年正月,贼寇派兵把他们带走,加以炮烙,居益、居业始终不屈,绝食七天死去了。

  其后有傅冠。冠,字元甫,进贤人。祖炯,南京刑部尚书。天启二年,冠举进士第二,授翰林编修。崇祯十年秋,由礼部右侍郎拜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性简易,有章奏发自御前,冠以为揭帖,援笔判其上。既知误,惶恐引罪,帝即放归。唐王时,命以原官督师江西。嗜酒,或劾之,乃致仕。大清下江西,冠走匿门人泰宁汪亨龙家。亨龙执而献之有司,杀之汀州,血渍地,久而犹鲜。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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