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治身,先治心;欲责人,先责己。

出自 《元史》

解释:要修身,应先从心灵做起;要想要求别人,首先要求自己。

赏析:此句展现出一种古老而普遍的人生哲学,品德的修养是人生的基础,为人处世,贵在严己宽人,在改变他人或者改变社会之前,要先做到以身作则,谦虚自省。

《元史》是系统记载元朝兴亡过程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年)、王祎(1321~1373年)主编。全书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纪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传九十七卷,记述了从蒙古族兴起到元朝建立和灭亡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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