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食讫,悉劳而还之狱。

出自 冯梦龙 《欧阳晔破案》

欧阳晔治鄂州,民有争舟而相殴致死者,狱久不决。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食讫,悉劳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变而惶顾。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佯为不知所以。晔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囚无以对。
欧阳晔(yè)¹²(è)³,民有争舟而相殴致死者,狱久不决。晔自其狱¹⁰,坐¹¹囚于庭中,去¹²其桎(zhì)(gù)而饮食之,食讫¹³,悉劳¹⁴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¹⁵变而惶¹⁶¹⁷。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佯¹⁸为不知所以¹⁹。晔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zhù)²⁰,而汝独²¹以左。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囚无以对。
译文:宋朝人欧阳晔治理鄂州政事时,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欧阳晔亲自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大厅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食物。吃完后,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庭院中,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假装不知道,欧阳晔说:“我观察到饮食的人都使用的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不是你是谁?”这个人无言以对。
注释:¹欧阳晔:复姓欧阳,名晔。²治:治理,管理。³鄂州:古州名,今湖北境内。⁴民:老百姓。⁵致:造成。⁶狱:案件。⁷决:决断。⁸自:亲自。⁹临:面对。¹⁰狱:监。¹¹坐:使.....坐。¹²去:去除。¹³讫:终了,完毕。¹⁴劳:安慰。¹⁵色:脸色。¹⁶惶:恐惧,惊慌。¹⁷顾:四周看。¹⁸佯:假装。¹⁹所以:......的原因。²⁰箸:筷子。²¹独:只。
冯梦龙

冯梦龙

冯梦龙(1574-1646),明代文学家、戏曲家。字犹龙,又字子犹,号龙子犹、墨憨斋主人、顾曲散人、吴下词奴、姑苏词奴、前周柱史等。汉族,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出身士大夫家庭。兄梦桂,善画。弟梦熊,太学生,曾从冯梦龙治《春秋》,有诗传世。他们兄弟三人并称“吴下三冯”。 ▶ 7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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