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片描绘侍妓或歌妓的小脚步态。“审美理想渗透于审美感受之中,主宰着一定民族、一定时代、一定阶级的审美趣味、风尚和趋向。。”苏轼写作该词所带的审美倾向也不例外。“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特写侍妓或歌妓轻飘的步姿。莲上“承步”,“罗袜凌波”,如洛水女神飘在水面上。中国古代爱恋民歌就是承袭这种小脚美的审美观来吟咏“莲承步”,“罗袜凌波”的。“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特写轻飘的舞姿。正因为脚小舞起来就显得轻盈多了。飞舞起来如“回风”一般,且不留下脚印。对于这种迅疾轻盈的舞姿,苏轼是带着赞美的态度来评判的。
下片描叙侍妓或歌妓的小脚的痛苦与慰藉。“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描写侍妓或歌妓缠足所带来的痛苦。即是暗暗地想换穿宫廷贵夫人鞋,合适是合适,但不能并立站起来,走路更困难。宋代这种残忍的缠足审美观,使很多妇女痛苦一生,苏轼毫不回避地披露了这种痛苦与困难。“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纤妙是指人们以习惯的审美观为准绳,脚是缠得越小越“纤妙”。“说应难”,意思是用语言难以表达。“须从掌上看”,反映了苏轼虽然反对妇女缠足,但是存在着时代的局限性与审美上的局限性。
该词是苏轼站在欣赏的角度和批判的立场上,通过写侍妓、歌妓,披露缠足给妇女带来痛苦,对北宋社会这一陋习表示不满。该词有些庸俗,近乎游戏文字,不完全是 “恶谑、恶趣”之词。
开得鲜艳的荷花预示着吉祥,笔直的立在水面上。一支孤茎引出一抹绿,两朵花共同分开两抹红。荷花秀丽的颜色仿佛歌女的容貌,馥郁的香气如舞衣下的微风。这两朵莲花必然会互相思念,况且他们的心是在一起的。
首联展现荷花动态之美,颔联为荷花着色,颈联与人作比,极写荷花的色、味,尾联是点睛之笔,揭示主旨,表达两心相悦的情感。
《野庙碑》是一篇讽刺杂文。文章的题目便发人兴味,是为一座不知名的乡野神庙撰写的碑文,全文三段,最后附诗一首。
第一段叙述碑的由来和作者为野庙立碑的原因。开头就显出杂感的特点,好像在拉杂地漫谈作者自己的感想;而其实寓有严峻的讽刺。文章从“碑”的原义谈起。古代有一种用同音词解释词义的方法,叫做“声训”。“碑石”的“碑”和“悲哀”的“悲”,字音相同,所以作者认为“碑”的原义就是悲哀。然后,他叙述碑的沿革,说明碑本是落葬下棺的木板,后来发展成为记载死后功德的木碑,从而证明碑的作用是悼念死者,以寄哀思。接着,他指出,把木板改成石块,用来为活人歌功颂德的石碑,是秦、汉以后的变化,是不合原义,并不相称的。据说,秦始皇东游到峄山,一帮儒生为他在山石上铭刻功德,这就是给活人树碑的开始。因此,通过谈论碑的由来,实质是说明树碑是记载死者的功德,寄托生者的悲哀的,不应该用来为活着的人歌功颂德。这同时也就表明,作者给野庙树碑,并不是为活人歌功颂德,而只是为抒发悲哀。所以最后就直截了当地说明这种悲哀的原因,野庙里的神祇只是一些没有名姓的泥塑木雕的偶像,他们没有什么功德可以记载,但是,农民却愚昧迷信地供奉祭祀他们,这就是作者深感悲哀的事情。换句话说,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要告诉人们,农民供奉祭祀着一群根本不值得供养祭祀的神鬼偶像,这是十分可悲的。
第二段就是回答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可悲的现象。这一段生动具体地谈论农民怎样和为什么迷信神鬼,说明作者自己的悲哀。这里有批评、有嘲弄,但作者的态度是严肃的,对农民充满同情。首先,作者明确指出唐代浙江东部山区农民“好事鬼”、“多淫祀”,是不正当的祭祀,是错误的行为。然后,他以嬉笑挖苦的口吻,颇不恭敬地指点那些被农民恭敬供奉的男女偶像,令人觉得荒诞而有趣,但并不使人对他们深恶痛绝,相反,作者对这些生动偶像的雕塑艺术,却有点欣赏。接着,一针见血地指出:“农民创造了这一切,农民又害怕这一切。”就因为农民以为自己生老病死,命运灾祸,都掌握在神鬼偶像手里。所以他们忍饥挨饿,提心吊胆,畜牧牺牲,竭尽全力,供养这群他们自己创造的偶像,生怕祭礼疏忽受灾遭殃。不难看到,作者对此不胜感慨,痛心而同情,并不挖苦嘲弄,既写出农民愚昧迷信,更显出他们善良驯服。因此,实际上,这一段是把第一段指出的可悲事情进一步具体地形象地揭露出来。也就是说,农民用尽血汗供奉这群偶像,不但根本不值得祭祀,而且它本身就是农民自己的创造。这是耐人寻味,发人深省的。如果农民能够认识到、觉悟到这一点,那么这群土木偶像就只能供人观赏、农民也就获得精神上、经济上的一种解放。但是,作者深深悲哀的是,当时的农民几乎不可能认识到这一点。就题论题,文章到此可以结束了。但是,作者本意是借题发挥,所以还要议论开去。
第三段是借题发挥,其实只是把唐末的文官武将,跟野庙里的土木偶像加以比较分析,结论是,当时官僚是戴官帽、说人话的偶像,比真的木土偶像更恶劣。不言而喻,他们更加不值得受人民供奉。从思想内容看,这一段是此文立意所在,是主题思想的阐发。作者以农民迷信愚昧供奉野庙的无名偶像作比喻和衬托,揭露唐末国家官僚机构的腐朽,目的是使人们认识到,大唐王朝已经败坏沦落为一座乡野神庙,文武官僚是一群不如无名神像的偶像。作者认为大唐王朝及其文武官僚机构已经腐朽透顶,不能寄于丝毫希望。这就深刻地传达了唐末农民起义暴发的时代脉搏,抒发了要求推翻腐朽王朝的人民情绪。正因如此,这一段的态度和笔锋明显与上一段不同,议论尖锐透辟,讽刺辛辣无情;不是嬉笑热嘲而是怒骂鞭挞,单刀直入地揭露这群活着的官僚像无名神像一样毫无功德政绩,却更为凶恶地压榨人民,更虚伪,更无耻,更罪恶,更令人愤慨。文章到此,主题思想说透,就结束了。
最后是一首诗。按照碑文的传统格式,文末要用韵语诗歌来作个小结。这首诗就是这样,明确点出文章的主旨不在指责无名偶像,而是揭露官僚腐败;不在反对正当祭祀礼俗,而是悲愤国家腐朽。这首诗既鲜明表现作者进步的立场,也表现他的局限。陆龟蒙毕竟是封建时代的一位进步的士大夫,实质上不可能反对封建帝国统治制度,也不可能根本批判神鬼迷信,所以他的锋芒主要指向李唐这一家王朝,尤其是无情鞭挞唐末腐败的官僚。但他并不反对封建帝王统治,他批判农民迷信而产生的不正当的神鬼祭祀,并不批评正当的祭祀。虽然如此,由于作者所处的时代不同,文章的思想仍是进步的,具有高度的现实性和鲜明的政治倾向,这是应予充分肯定的。
从艺术上看,这是一篇用传统碑文体裁写的杂感。或者说,是用杂感形式来发挥讽刺艺术力量的一篇碑文。因此,它不但具有杂感所要求的现实性、议论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更具有文学艺术上的典型性和形象性。具体地说,它大体上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是冷眼旁观,谈古论今,思想深刻,笔锋犀利。作者对于大唐帝国官僚是冷眼旁观的,冷淡、清醒、客观、无情。他这篇文章并不要给朝廷进谏,而是要说给有识后士以及黎民百姓听的,所以他像聊天似地谈古论今。他从碑的原始沿革谈到为野庙立碑,又从野庙供奉的土木偶像谈到农民被自己创造的无名偶像束缚压榨,再从古代祭祀谈到当时养官,等等,见解深刻,笔锋尖锐,鞭辟入里,抓住实质,逐步阐发主题思想,抒发作者的悲愤感慨。
其次是热嘲冷讽,说东道西,痛心愚昧,痛恨腐朽。作者对不同讽刺对象抱着不同的态度,所以全面而有说服力。他对人民的愚昧是痛心的,所以施以有情的热嘲,抒发深情的悲哀。对那些无名的神鬼偶像则以嬉笑的嘲弄,指指点点,这个黑大个儿叫将军,那个白面书生是郎官,尊贵的老太婆就是姥姥,漂亮的少妇人就叫姑姑,仿佛在欣赏雕塑艺术,令人发噱。而对文官武将,就是严峻的揭露,无情的冷嘲,尖锐的讽刺,凌厉的怒骂。但是,嘲弄讽刺的方式仍是从谈论中随时投射,好像说东道西,拉杂不拘。此文各个段落,层次后间并无严密的逻辑结构,需要谈论什么,就开个头谈起来,转过去。
第三是知识丰富,议论风发,左右逢源,得心应手。一开头谈碑,就把碑的原始沿革谈得头头是道。接着说浙东农民滥祀,就把滥祀风气和农民心理说得子如指掌。讲古代祭祀,两句话便概括讲出要领;论当时官僚,用几笔就勾画出典型嘴脸。这表明作者知识丰富,了解透彻,所以发出议论,都能抓住要点,讲出妙处,显得左右逢源,得心应手,读来脉络清楚,增长见识,自然有味。
第四是比喻恰当,描写生动,语言活泼,形象鲜明。从表现手法看,此文其实抓住一个典型的比喻来做文章,就是把唐末腐朽帝国官府比作一座野庙,官僚就像野庙里的土木偶像,人民和帝国官府的关系,就像人民和野庙的关系一样,人民创造了它们,反而又害怕它们。但是两者后间有一点差别,就是活着的官僚比土木的偶像更凶恶,祸害更大。总起来看,作者用“古文”的语言,以夹叙夹议的方式,生动活泼地描写出了几类鲜明形象,即野庙的土木偶像,忠厚愚昧的农民形象和唐末官僚的罪恶形象。
最后便是此文风格特点,嬉笑怒骂,严峻冷隽,引人入胜,发人深省。作者跟读者杂谈感想,启发开导,摆事实,讲道理,爱憎是分明的,但感情的表现形式却是复杂的。第一段,作者徐徐说来,娓娓动听,引人兴趣,而说到以野庙碑抒发悲哀,仿佛一拍惊木,令人震动。第二段,作者好像话分两头,各表一支,嬉笑嘲弄,而说到“农民创造这一切,又害怕这一切”,骤然一转,痛心叙述,辛酸悲恻。第三段,作者突发议论,两番转折,进入主题,鞭挞怒骂,激人愤慨。末尾用诗明确点出主题思想,说破大悲哀。这一层层叙述议论,逐步深入,表现出作者严肃沉重、感慨激奋的神情风度,形成独特风格,产生艺术效果,达到启发教育的目的。应当说,在晚唐文坛上,这篇杂感是杰出的有代表性的作品。
除诗歌与论说文外刘禹锡的辞赋创作在唐代辞赋史中,乃至整个辞赋史中也是重要的不可忽视的环节,其存赋十一篇,与唐代各家所存辞赋数目相较,也不算少了。马积高在其著作《赋史》中评价中唐时期的辞赋家,列柳宗元为首位,韩愈、刘禹锡并列其次,又将柳宗元之辞赋同屈原相提并论,即可见一斑。而实际上,刘禹锡本人也是对自己的文章水平颇有自信的,在其《子刘子自传》中他说:“天与所长,不使施兮。”这里的“所长”指的即是自己的长于文词,而在这“文词”之中当然也包括辞赋在内。在刘禹锡的十一篇辞赋作品当中以《秋声赋》最受后人推崇。
由于刘禹锡的辞赋多数创作于贬谪时期,因此逐臣之悲与怀才不遇便成了其辞赋创作的重要主题,骚怨情怀是其主要的情感寄托,同时儒家兼济天下的思想也贯穿始终。此外,除了反映贬谪愁思的作品,其辞赋还有应试科举所作的律赋——《平权衡赋》,怀古伤今的《山阳城赋》,悼亡的《伤往赋》,描写景物风俗的《楚望赋》。作为唐代重要的文学家与哲学家,刘禹锡的诗歌成就较高,是唐诗研究的重要领域,而诗文又为当时的文学主流,故刘禹锡的辞赋创作必然要受到其诗歌创作影响的。例如刘禹锡诗歌的主题便影响着他辞赋的主题,许多在其诗歌中描绘的场景画面、表达的情感内容,同样也出现在他的辞赋作品中,因此研究其诗文与辞赋的互动关系是其辞赋研究的有利环节。
开头一句,突兀陡起,好像蓄积于内心的感情一下子迸发出来了。“不见”二字置于句首,表达了渴望见到李白的强烈愿望,又把“久”字放到句末,强调思念时间之长。杜甫和李白在兖州分手,已有整整十五年没有见面了。
紧接着第二句,诗人便流露出对李白怀才不遇、因而疏狂自放的哀怜和同情。古代一些不满现实的人也往往佯狂避世,象春秋时的接舆。李白即自命“我本楚狂人”(《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并常常吟诗纵酒,笑傲公侯,以狂放不羁的态度来抒发欲济世而不得的悲愤心情。一个有着远大抱负的人却不得不“佯狂”,这实在是一个大悲剧。“佯狂”虽能蒙蔽世人,然而杜甫却深深地理解和体谅李白的苦衷。“真可”两字修饰“哀”,生动地传达出诗人无限叹惋和同情的心事。
这种感情在颔联中得到进一步展现。这两句用了一个“反对”,产生了强烈对比的艺术效果。“世人”指统治集团中的人,永王李璘一案,李白被牵连,这些人就叫嚷要将“乱臣贼子”李白处以极刑。这里“皆欲杀”和“独怜才”,突出表现了杜甫与“世人”态度的对立。“怜”承上“哀”而来,“怜才”不仅是指文学才能,也包含着对李白政治上蒙冤的同情。杜甫另有《寄李十二白二十韵》一诗,以苏武、黄公比李白,力言他不是叛臣,又用贾谊、孔子之典来写他政治抱负不能实现的悲剧。而这种悲剧也同样存在于杜甫的身上,他因疏救房琯而被逐出朝廷,也是“世人”的不公。“怜才”也是怜己。共同的遭遇使两位挚友的心更加紧密地连在一起了,这就是杜甫深切哀怜的根本原因。
颈联宕开一笔,两句诗是对李白一生的绝妙概括,勾勒出一个诗酒飘零的浪漫诗人的形象。杜甫想象李白在飘泊中以酒相伴,酒或许能浇其块垒,慰其忧愁。这一联仍然意在写李白的不幸,更深一层地抒发了怀念挚友的绵绵情思。
深情的怀念最后化为热切的呼唤:“匡山读书处,头白好归来。”诗意承上“飘零”而来,杜甫为李白的命运担忧,希望他叶落归根,终老故里,声声呼唤表达了对老友的深长情意。“匡山”,指绵州彰明(在今四川北部)之大匡山,李白少时读书于此,这时杜甫客居成都,因而希望李白回归蜀中正是情理中事。就章法言,开头慨叹“不见”,结尾渴望相见,首尾呼应,全诗浑然一体。
这首诗在艺术上的最大特色是直抒胸臆,不假藻饰。律诗往往借景抒情,或情景结合,胡应麟说:“作诗不过情景二端。如五言律体,前起后结,中四句,二言景,二言情,此通例也。”(《诗薮》)杜甫往往打破这种传统写法,“通篇一字不粘带景物,而雄峭沈著,句律天然”(同上)。这首诗就是用的倾诉心曲的写法,不装点景物,感情深厚,同样产生巨大的艺术感染力。采用这种写法必然要吸收口语、散文的成分入诗,首先是剥落华藻,语言质朴自然,如本诗语言看似平常,却写出了对友人的一往情深;其次是通过散文化使精工整饬的律体变得灵活多姿,便于传情达意,如此诗用虚字转折诗意,使对偶不切等。这种律诗改变了传统的妃青俪白、四平八稳的老调,增强了律诗的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