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描写贵族欣赏音乐会发念古幽情的小诗。诗人是在淮水之旁或三洲之上欣赏了这场美妙的音乐会。他听到了演奏编钟,锵锵作响;淮河之水,奔腾浩荡。但诗人在此时忧心且伤感起来,原来他怀念那些古代的好人君子,而对当今世风日下颇为不满。
连续三章都是反复表达此种情绪,诗人的道德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非常强。一场音乐会激起了他的思古之幽情。
最后一章,诗人完全沉浸在这美妙的音乐会里了:编钟鸣响,琴瑟和谐,笙磬同音,相继演奏雅乐南乐,加之排箫乐舞,有条不紊。令人读之,有如置身其中,身临其境。
此诗记录了钟、鼓、琴、瑟、笙、磬、雅、南、籥等多种乐器共同演奏的场面。前三章写耳闻钟鼓铿锵,面对滔滔流泻的淮水,不禁悲从中来,忧思萦怀,于是想到了“淑人君子”。对他的美德懿行心向往之。卒章描写钟鼓齐鸣、琴瑟和谐的美妙乐境。如果透过字面上的这些意思来探究其深层的涵义,则会令人感到无从索解,因而朱熹在《诗集传》中也只能说:“此诗之义未详”,“此诗之义有不可知者。”
其实诗人是有感而发的,这种感慨折射出他对国运、时代的忧思。从诗的卒章来看,他所听到的不是一般的音乐,而是“雅”“南”之类的周朝之乐,这些音乐与周朝的辉煌历史联系在一起。诗人身处国运衰微的末世,听到这种盛世之音,自然会感慨今昔,悲从中来,从而会有追慕昔贤之叹。
这首小令写春日少妇的寂寞。上阕前二句以瑰丽的彩笔描绘出姹紫嫣红的满园春色:鹅黄的新柳,娇红的桃杏,映着青青的芳草,织就一幅美不胜收的图画。“春到青门”四字极有诗意,词人把春天来到人间的景况形象地比拟为春姑娘翩翩地来到大自然的芳草青青的门槛,这想象是多么新奇,美丽而又得体贴切,“柳色黄”三字也用得妙,在“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早春季节,柳梢最初缀着的是米粒大的新芽,而新芽初茁之际,柳条上便缀满了鹅黄的嫩叶,渐渐才变成淡绿碧绿的成叶。前人有“柳垂金线拂平桥”之句,即是描写这一“柳色初黄”的情景。次句“一梢红杏出低墙”一出,画面就更为之增色,,在鹅黄淡绿的背景上加添了绯红瑰丽的一笔——一枝红艳艳的杏花探出低低的墙垣,呈现在我们眼前,就益发感到春色的迷人。北宋词人宋祁有“红杏枝头春意闹”的名句,南宋诗人叶绍翁也有“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的绝唱,但他们皆在冯延巳之后,从字句的安排与意境的经营上都可以看出它们之间的渊源关系,后二者较之前者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但最早能吟出这样佳句者却有不可替代的美学价值。
前二句对于“莺窗人起未梳妆”来说是一种反衬,即以大自然的生机勃勃与万紫千红来反衬人物的慵懒无绪与黯然寂寞。“莺窗”这一意象也捕捉得十分美妙,它使我们听到窗外莺啼的婉啭,也使我们联想到草长莺飞的美丽意境,还使我们想起“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的名篇。黄莺儿真的惊破了丽人的好梦了吗?她悻悻地、懒懒地起了床,却恹恹地、迟迟地不去梳妆打扮。“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悦己者远在他乡,是没有心思去拭容饰貌的。
下阕紧承上阕第三句,描写少妇起床后呆呆地出神、默默地痴想的神态:方才在绣帐中萦回的别梦已成为依稀的碎影,而玉炉中袅袅香篆更增添了心境的寂寥。“玉炉空袅寂寥香”一句,把女主人公寂寥的心境形象化:她那落寞心绪正象袅袅香篆悠悠地舒卷、轻轻地飘散着。词人在这里找到了一个最能外化主人公心境的意象。尾句“闺中红日奈何长”乃点题之笔,良辰苦短,愁日倍长,这是人的心理时间在起作用。对于一个无所事事只盼良人归来的闺中少妇来说,她肯定感到时间是无可奈何的漫长。这也正是有闲阶级的妇女不幸之所在。
这是祭祀周族祖先后稷以配天的乐歌。周颂中祭祀先王之作,大都篇幅简短。如《周颂·维清》祭祀文王,只有短短五句;此篇祭祀后稷,也不过八句。究其原因,便是周朝历代先王的丰功伟绩,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无须赘述。就此篇而论,后稷的传奇性经历和“诞降嘉种”、“是获是亩”赐民百谷的无量功德,在同属《诗经》的《大雅·生民》中便有详尽的叙述与颂扬。《大雅·生民》即使未能创作于《周颂·思文》之前,而它的富有神话色彩的内容则必然早就广泛流传于民间。
当时的祭祀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政治活动,祭祀的程序随着乐歌(这里是《周颂·思文》)曲调缓缓进行(据王国维《说周颂》),简短的歌辞一再回环重复,气氛非常庄严,人们会感觉置身于神奇力量的控制之中,参与盛典的自豪荣幸和肩负上天使命的虔诚在此间密切融合。
正因为如此,后稷开创农事、养育万民的功德也是在上天授意下完成的:“帝命率育。”从创作结构上看,“天”“帝”之间是一种紧扣和呼应;就创作意旨而言,又是天人沟通印象的有意识加深。在“人定胜天”观念形成之后,天人沟通、天人感应的思想仍然绵延不绝,并且时时占据着正统地位,何况在其形成之前。在《周颂·思文》产生的当时,天人沟通应该具有甚至不需要任何艺术手段就具有的强烈的感染力量。这样说自然不是说《周颂·思文》毫无艺术性,其实这种祭祖诗本身是一首乐歌,具有娱乐的艺术审美功用。
西周当时已经是君临天下的政权,“无此疆尔界,陈常于时夏”自然是这种权威的宣告,但又是秉承天命子育万民的一种怀柔。昌盛的、向上的政权不会在立威的同时忘记立德,西周政权也保持着这种明智。
《公输》(《公输》为后人添加的,取的是文章的前两个字)通过墨子止楚攻宋的故事,生动地叙述了墨子为实现自己的“非攻”主张,所表现出的艰苦实践和顽强斗争的精神,同时也暴露了公输盘和楚王的阴险狡诈,从而说明只有把道义和实力结合起来,才能迫使侵略者收敛其野心。
在这篇文章里,墨子对战争的性质看得是比较清楚的。他能明确指出楚攻宋之不义,因而他不辞辛劳,长途跋涉赶到楚国都城,以实际行动去制止战争的发生。正因为墨子站在正义一边,所以自始至终,都以主动进攻的姿态向公输盘及其主子楚王进行了无可调和的斗争,而且理直气壮,义正辞严。要想制止这场战争的发生,是一件极为不易的事。然而墨子终于制止了这场战争。这固然同墨子的机智善辩颇有关系,但更重要的却在于他能够针对敌方的要害展开攻势。首先,他从道义上击败敌人。墨子至楚后,公输盘问他为何而来,他说:“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先是使得公输盘“不说(悦)”,继而逼出“吾义固不杀人。”但公输盘只知道杀一人谓之不义,却不知兴师攻宋杀更多的人,是更大的不义。所以墨子接着指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把公输盘说得哑口无言。在十分狼狈的情况下,公输盘不得不把责任转嫁到楚王身上。墨子见楚王,同样采取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办法,从道义上谴责楚攻宋之不义。他以富人盗窃穷人为喻,问楚王“此为何若人”,使楚王承认此人“必为有窃疾矣”。因此楚以富有之国而攻伐贫穷之宋,正“为与此同类”。在墨子强有力的论据面前,楚王也不得不诺诺称是。公输盘的“义不杀少而杀众”和楚王以富窃贫,在道义上都是站不住的,因而他们理屈词穷,弄得尴尬不堪。从而说明对于强大而又顽固之敌,只是在道义上攻破它还远远不够,与此同时,还必须在实力上同敌人较量,并压倒它,才有可能迫使侵略者放弃勃勃野心。墨子意识到了这一点。因而他“解带为城,以牒为械。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公输盘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圉有余”。这虽然只停留于近乎纸上谈兵,却是一次战术上的较量,大大灭了公输盘仗恃云梯之械攻宋的嚣张气焰。公输盘虽被挫败,但侵宋之心仍然不死。直到墨子说出即使杀掉他,“然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之时,在实力的对抗之下,才使公输盘和楚王死了攻宋之心。
阻止这场战争的不是道义,而是墨子的智慧,在绝对失败的情况下,楚王放弃攻打宋国。
这表明,面对大国的不义之战,要敢于斗争。一方面要从道义上揭露其不义,使他们在舆论上威风扫地;另一方面,要从实力上作好充分准备,使他们的侵略野心无法得逞。这个道理,不仅在历史上是行之有效的,而且在今天也不无借鉴意义。
从写作特点来看,本文通过曲折生动的故事,围绕矛盾冲突来阐明道理,凸显人物性格。当墨子到楚国见到公输盘,经过道义上的一番谴责之后,公输盘“服”了。它似乎意味着矛盾得以解决。其实不然。当墨子指出:你既然“服”了,何以不停止攻宋呢?这么一问,公输盘却把责任转嫁于楚王。这既说明他口是心非,又引出了与楚王的新矛盾。为解决它,墨子去见楚王,从道义上把楚王驳得体无完肤,致使楚王称“善”。看来矛盾该是解决了。其实不然。楚王同公输盘一样,只不过是耍了个花招罢了。他在称“善”之后用“虽然”二字一转,又把责任推到公输盘身上,说什么“公输盘为我为云梯,必取宋”。这样一来,矛盾就更加复杂化了。又是与楚王的矛盾,又是与公输盘的矛盾,二者错综交织在一起。面对这样顽固而又狡诈的敌人,如果还采取先前那种从道义上揭露的办法对付他们,显然是不能奏效的。那么究竟怎样解决这一矛盾,既是摆在墨子面前的一个十分艰巨的课题,也是读者想要急切知道的。出自墨子的机智多谋,来了个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既然楚王和公输盘都仗恃云梯这一攻城之械来攻宋,就需要把云梯这个迷信予以彻底摧毁。于是墨子便在战术上与公输盘来一次较量。较量的结果,公输盘彻底失败,屈服了。然而,矛盾非但没有解决,且向纵深发展。公输盘在黔驴技穷的情况下,竟想下毒手把墨子这个劲敌杀掉,妄图扫清攻宋道路上的障碍。但是这一阴谋不但未能得逞,反被墨子一眼看穿进而一针见血地当面揭露。墨子还严正告诉他们:“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虽杀臣,不能绝也。”最后在实力的对比和威慑之下,楚王才被迫说出“善哉!吾请无攻宋矣”的话来。矛盾终于得以解决。试看故事是多么曲折生动!矛盾冲突犹如波浪起伏,滚滚向前推进。
再者,作者还善于运用类比说理,进行层层推理。墨子见公输盘和楚王,都不是直陈其事,开宗明义,而是先作比喻,然后进行逻辑推理,使之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这就大大增强了说服力,收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而尤为突出者,是作者运用比喻之妙。诸如墨子见到公输盘后,公输盘问他有何见教,他并不正面直答来意,而说:“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他把问题说得十分严重,意在一下子把对方的注意力引到这件事上,迫使对方对这件事立即表示态度,说出意见,亦即使对方说出自己要他说出的话来。可是公输盘偏偏不说,只是表示不高兴。公输盘不说,当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于是只好再来个火上加油,“请献十金”。这意味着要拿金钱贿赂收买他,让他去干杀人的勾当。这下子公输盘可沉不住气了,便脱口说出“吾义固不杀人”。墨子之所以使他不高兴,继而又激怒他,无非是让他说出这句话来,然后再予以批驳。墨子见楚王,则是另一番气象。一开头就作比说:“今有人于此”如此这般。他不用“倘若”“假如”等假设字样,好像是讲一件实实在在的事,使对方不致发生错觉,能够听得进去,然后让对方说出自己要他说出的话来。墨子连用了三个比喻,然后问楚王:“此为何若人?”楚王很痛快地回答说:“必为有窃疾矣。”既然回答得痛快,那就毫无必要再用激将的办法进一步逼问了。但读者完全可以想像,假如楚王也像公输盘那样吞吞吐吐的话,墨子将会用别的办法使他说出自己要他说的话的。可见,墨子是根据不同对象的表现,而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总之,要他们说话,要他们说出自己想要他们说的话。不说话,不行;说了话,达不到自己的目的也不作罢。只要他们说了话,事情就好办了,就可以抓其把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墨子就是用这种引鱼上钩、先发制人的办法,进行说理的,自始至终都以主动进攻的姿态出现,使对方完全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文章之所以富有逻辑性和说服力,是同这种说理方法密不可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