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描写贵族欣赏音乐会发念古幽情的小诗。诗人是在淮水之旁或三洲之上欣赏了这场美妙的音乐会。他听到了演奏编钟,锵锵作响;淮河之水,奔腾浩荡。但诗人在此时忧心且伤感起来,原来他怀念那些古代的好人君子,而对当今世风日下颇为不满。
连续三章都是反复表达此种情绪,诗人的道德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非常强。一场音乐会激起了他的思古之幽情。
最后一章,诗人完全沉浸在这美妙的音乐会里了:编钟鸣响,琴瑟和谐,笙磬同音,相继演奏雅乐南乐,加之排箫乐舞,有条不紊。令人读之,有如置身其中,身临其境。
此诗记录了钟、鼓、琴、瑟、笙、磬、雅、南、籥等多种乐器共同演奏的场面。前三章写耳闻钟鼓铿锵,面对滔滔流泻的淮水,不禁悲从中来,忧思萦怀,于是想到了“淑人君子”。对他的美德懿行心向往之。卒章描写钟鼓齐鸣、琴瑟和谐的美妙乐境。如果透过字面上的这些意思来探究其深层的涵义,则会令人感到无从索解,因而朱熹在《诗集传》中也只能说:“此诗之义未详”,“此诗之义有不可知者。”
其实诗人是有感而发的,这种感慨折射出他对国运、时代的忧思。从诗的卒章来看,他所听到的不是一般的音乐,而是“雅”“南”之类的周朝之乐,这些音乐与周朝的辉煌历史联系在一起。诗人身处国运衰微的末世,听到这种盛世之音,自然会感慨今昔,悲从中来,从而会有追慕昔贤之叹。
此文的开头,欲擒故纵,引出论题。六国“以五倍之地,十倍之众”的绝对优势,却相继为秦所灭,乃是决策者目光短浅,“不知天下之势”之故。随之,从当时的“天下之势”展开论述。
文中反复论证秦与六国争天下,关键就在韩、魏之郊野。因为对秦来说,韩、魏首当其冲,若韩、魏不附,乃是其腹心之疾;对山东之各诸侯国来说,韩、魏是他们理想的屏障。所以在七雄相斗的形势下,韩、魏的地位就显得特别重要。这就是当时起决定作用的“天下之势”。
形势摆出之后,接着从正反两方面引例作证。以秦来说,范雎受秦重用,立即助秦昭王收韩;商鞅受秦重用,则助秦孝公收魏。当韩、魏未附秦之时,昭王出兵攻齐,范堆忧之。由此证明秦欲争得天下,必先收韩、魏而后可。当秦军越韩过魏而攻燕赵,这本身是件冒险之举,若燕赵正面迎战,韩、魏再乘机击之于后,那就有全军覆灭的危险。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秦人远攻燕赵,却毫无韩、魏之忧,那是因为韩、魏屈于秦之淫威而已归附它的原故。文章写到这里,再作收束,归结到“天下之势”。如此说来,韩、魏附秦是不识天下之势了;进而又为其开脱:韩、魏本身势孤力弱,面对虎狼之秦,又怎能自保而不归附于秦呢?其中自含山东各诸侯国“不知天下之势”而不助韩、魏杭秦之意。正由于六国都不能正视天下之势,以致秦人得以东指而“天下追受其祸”。
末段再从各诸侯国着笔,阐明作者为其构想的“自安之计”。当时的天下之势,一方面韩、魏不能单独抗拒强秦,另一方面,山东各诸侯国又要借助韩、魏以巴秦。那最好的办法就是山东诸国应不惜代价去“厚韩亲魏以摒秦”。这样,就会出现另一种局面:秦人不敢越过韩、魏的土地远攻齐、楚、燕、赵;而齐、楚、燕、赵也就能安居后方。一旦齐、楚、燕、赵能与韩、魏通力合作,相互支援,那秦国就不能有所作为。这确是当时拯救六国危亡的良方。末尾笔锋一转,回到冷酷的历史现实:即六国决策者目光短浅,不识“天下之势”,彼此“背盟致约,以自相屠灭”,以致“秦兵未出而天下诸侯已自困突”,从而自食恶果,相继灭亡。文章截然而止,含不尽感慨。
全文紧扣“天下之势”,纵论六国与秦争天下中的成致得失,层层解剖,鞭辟入里,说透“自安之计”。而笔又一气流注,曲折尽意。
此诗写一位尊贵的男子驾车驱驰在浚邑郊外的大道上,车马隆隆,旗帜飘扬。接下来是对旗帜和车马的特写:旄是“素丝纰之”,用素丝织的流苏镶在旗帜的边上,可见其色彩鲜明及飘扬姿态;马是“良马四之”,四匹高头大马驾车而行,十分气派,意气风发。
第二、三章意思相近,但比第一章旗帜越来越漂亮,距离浚邑越来越近,车马排场越来越盛。而离目的地越近,其情越怯。
此诗全用赋体,采用重章叠句的结构,但完全重复的句子仅“彼姝者子”一句,这似乎也突出了那位“姝者”在全诗中的重要性。方玉润《诗经原始》认为:“‘西方美人’,亦称圣王,则称贤以姝,亦无所疑。”持“美好善说”的毛诗说以为“姝者”是卫国好美善的大夫,持“访贤说”的朱熹则以为“姝者”是卫国的贤人,但他们都认为“之”指代的是卫大夫。毛诗说以“之”为“贤者乐告以善道”(《毛诗序》)的对象,朱熹以“之”为“答其礼意之勤”(《诗集传》)的对象。“之”指代的应是上文的“彼姝者子”,若取“访贤说”,那“之”必然是指被访的贤人。“何以畀(予,告)之”,正是访贤大夫心中所想的问题:将赠送他们什么东西以示礼敬?将告诉他们哪些事需要请教?
关于诗中是“四之”“五之”“六之”,《毛传》解为“御四马也”“骖马五辔”“四马六辔”,认为“良马四之”“良马五之”“良马六之”是说大夫驾车建旌旄而行。对此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说:“服马四辔皆在手,两骖马内辔纳于觖,故四马皆言六辔,经未有言五辔者。”又引孔广森语曰:“四之、五之、六之,不当以辔为解,乃谓聘贤者用马为礼。三章转益,见其多庶。《觐礼》曰:‘匹马卓上,九马随之。’《春秋左传》曰:‘王赐虢公、晋侯马三匹。’‘楚公子弃疾见郑子皮以马六匹。’是以马者不必成双,故或五或六矣。”
从诗艺上说,“在浚之郊”“在浚之都”“在浚之城”,由远而近,“良马四之”“良马五之”“良马六之”由少而多,章法是很严谨的,而“何以畀之”“何以予之”“何以告之”用疑问句代陈述句,摇曳生姿。如果按“访贤说”,那么此诗反映访贤大夫求贤若渴的心理可谓妙笔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