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联切合题目,写友人的形象和送别的地点。友人年事已高,满头如雪的白发,是一位皤然老叟。友人归去,取道水路,送行的地点是在浙江边,这两句各自构成一幅简单的画面,迎风飘拂的白发和烟水迷离的江面互相映衬,显出一种悲凉的气氛。
颔联作为首联的补充,点明送别的时节和情景,暮春时节,群芳凋零。花落花飞,红消香断,诗人本已感慨丛生,更何况在此落花时节,友人要千里归去。与友人就此握别,何日重逢,能否再见,均未可卜,此情此景,令人黯然神伤。只有这临别的一杯酒,也许能略壮行色,并可将恼人的离愁别绪冲淡些。对句即从眼前实景推开一层,虚写抒情,是劝慰朋友,也聊以自慰,不要为别离过分感伤,虽相隔千里。也可以共享皎洁的月光。语出谢庄《月赋》:“美人迈兮音尘阙,隔千里兮共明月。”与苏轼“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同意。一二两联多系实写,故颈联纯从虚处着笔,避免了文情的板滞。这一联以两个精整的对句,写友人、也是自己的抱负和志趣。诗人送别的友人是谁,这位友人的性格节操以及千里归去的缘由,一二联均阚而未提,但从作者送别的深情厚谊,隐然可见这位朋友的高尚人格。这两句便点明友人此行是归隐山林,因而可以推测这首诗写作的时间当在宋亡以后。上句以《庄子》中背负青天高飞九万里的大鹏来比友人放情江海作逍遥游。下句以山林麋鹿喻友人的疏野之性。两句既是赞友人,也是自喻。但是郑思肖系心家国,就在元兵已南下,南宋王朝濒临绝境之际,还以极大的义愤,叩阍上书太后、幼主(恭宗),激昂慷慨。所以他与友人此时的离世高蹈,决不是性喜山林,而是表现了决不向新朝俯首的气节。
尾联勒回,关合“送别”,在友人的归帆渐远渐隐之际,回眸凝望,只有烟雾萦绕的林木,昏黑幽暗,深不可测。“冥冥烟树深”,是写景,也暗示作者在易代之际心情的沉重和迷乱。这是诗中写景之句,富于象征性。它深化了诗的意境,余音不尽,具唱叹之致。
旧时注释家都称赞此诗“写景之妙”,清代的黄生说这首诗“可作暮春山居图看”。
第一句,“暮春三月巫峡长”。自重庆奉节到湖北宜昌之间的长江两岸,层峦叠嶂,无处不峡,其中最险者称“三峡”。晋代左思的《蜀都赋》中就写道:“经三峡之峥嵘。”但历代关于三峡的名称的说法不一,如明月峡、黄牛峡也曾被列入三峡中,在杜诗中也有“三峡传何处”的发问句。通常习惯上把瞿唐峡、巫峡和西陵峡称为三峡。在三峡中,巫峡数长,所谓“巴东三峡巫峡长”。暮春,春将过去。在唐代以前,南北朝人写诗,不时表达惜春的感情,如“无令春色晚”,“处处春心动,常惜光阴移”,“不愁花不飞,倒畏花飞尽”,等等。杜甫写“暮春三月巫峡长”,把暮春和“巫峡长”联系起来,似乎峡中的暮春三月也较其他地方的暮春三月为长,这就一反惜春的老调,有了新意。
第二句,“皎皎行云浮日光”。清代著名杜诗注家仇兆鳌解释道:“云浮日光而过,其色皎皎然,雷雨将作矣。”仇氏的意思是说诗人写这第二句是为了引出写雷雨的第三句。清代另一位注家杨伦也作同样的理解。按照一般的诗法观念,说七言律的第二句引出第三句,或者说第三句承应第二句,大致无错。但对于大诗人的作品,却也不能一概地用诗法模式去套,从而作出刻板的解释。杜甫的这首《即事》诗是拗体七律,对拗体诗,前人常从它的平仄、黏连等形式不合常规律诗的格律这点上作解释。杜甫的拗体诗不仅在平仄形式上表现为“拗”,就是在诗意的起承转合上也会表现出“拗”。这首《即事》诗的第二句未必就是起到引出第三句的作用,而且,“皎皎”是形容皎明之貌,陶渊明诗句“皎皎川上平”,即为例证。杜甫写皎白的行云轻疾而过,并不是写阴云密布,所以仇氏“雷雨将作矣”的见解未必正确。
第二联的上句“雷声忽送千峰雨”是兀起之笔,也反映了彼时彼地忽晴忽雨的实际风光。而且,正是这一句,写出了壮丽场面。凡写暮春风光,即使能够避免哀愁,却也不易写得壮丽。雷雨千峰,却正是一种壮丽的场面。
第二联的下句“花气浑如百和香”是由雨写花。如按老套,就会有雨打花落,或者湿花垂枝之类。杜甫摒却这些,却采用前人写雨后花更艳的意境,李世民《咏雨》诗就写“花沾色更鲜”,虞世南也有“山花湿更燃”的诗句。这里杜甫稍作变化,写雨后花气更浓。关于“百和香”,宋代著名杜诗研究者赵次公引古诗“博山炉中百和香,郁金苏合及都梁”,说明“百和香”是各种香物的混称。沈约《和刘雍州绘博山香炉》也云:“百和清夜吐,兰烟四面充。”或谓在实际吟唱时,杜甫此诗中“百和香”的“和”字当读仄声。可备一说,可惜未见训诂文献根据。
第三联写莺燕:“黄莺过水翻回去,燕子衔泥湿不妨。”前人咏春诗中常要出现莺燕,却又最易流入老套。杜甫由雷雨而捕捉住黄莺的一种特殊情状,“黄莺过水”即“过水黄莺”,被雨水打湿了翅膀。仇兆鳌解释道:“莺畏雨,故翻回”。浦起龙《读杜心解》说:“翻回去,雨中栖止不定也”。不少杜诗中写黄莺都很可爱,这首诗中却写它的狼狈形状。娇弱的黄莺遇到雷雨,惊恐翻回,栖止不定,这才真符合它的“性格”。
燕子就不同,诗人写它冒雨劳作,“燕子衔泥”即“衔泥燕子”,浦起龙说“湿,不指泥”,也很有见地,这里写燕子身湿。如果仅仅理解为燕子衔湿泥筑巢,那就流于一般了。细雨蒙蒙,燕子衔泥是常见的,但隆隆雷雨中不一定有燕子飞翔。诗人这里未必是实写,而是赋予想象。既然他写过水黄莺的狼狈,必然要写衔泥燕子的豪壮。诗人必然会凭借石燕的传说,《湘州记》:“零陵山有石燕,遇风雨即飞。”零陵燕作为一个壮勇的形象,南北朝时人就有描写:“讵得零陵燕,随风时共舞。”(张正见《赋新题梅林轻雨应教诗》)杜甫巧妙地把勤劳的衔泥燕和豪壮的迎风燕结合起来描写,却也正切合这春雷千峰雨的环境,也就使这首《即事》诗的壮丽意境再次升华起来。
尾联上一句“飞阁卷帘图画里”是总结即景风光,此时诗人客居夔州西阁,“飞阁卷帘”当是实写。但结句宕开得很远,一下子说到湖南,“虚无只少对潇湘”。这看来似为突兀,其实也不奇怪。早在阴铿《渡青草湖》诗中就写道:“洞庭春溜满,平湖锦帆张。源水桃花色,湘流杜若香。穴去茅山近,江连巫峡长……”青草湖即洞庭湖,这是描写“潇湘”之诗,却联系到上游,出现“江连巫峡长”的句子。而杜甫此诗分明写峡中光景,却纵笔飞思,一直写到下游。杜甫曾说他自己“颇学阴何苦用心”,阴是阴铿,何是何逊。杜甫在写这首诗的时候,或许也是受到了阴铿《渡青草湖》诗的启发。峡中的风景图画是壮丽的,山高水险,雷雨千峰,但还缺少一点什么,缺少浩茫广阔。潇湘洞庭,正是浩阔所在。杜甫《长江》诗中就写道:“色借潇湘阔”。有的注家释为:“潇湘之阔,其色皆借资于此,以潇湘乃江水下流也。”为有长江之水,更呈洞庭之阔;长江虽然壮丽,洞庭却为浩旷。诗人本极状峡中暮春景色,忽然荡开作结,写它的不足——“虚无只少对潇湘”,这才真叫大家笔法。杜甫的《去蜀》诗中说:“五载客蜀郡,一年居梓州。如何关塞阻,转作潇湘游?”东下潇湘,是他早有的打算。他写《即事》诗时正滞留峡中,这“虚无只少对潇湘”句正是他东下意念的自然流露。正如他在《暮春》诗中写“卧病拥塞在峡中,潇湘洞庭虚映空”一样,所以这种宕开作结更显得情景交融。
此诗诗体属七言拗律,第二联本应是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格式,却作了平起格式,这样就构成首联、颔联和颈联都作平起式。首句末三字作“平仄平”,由于此诗首句取平起式,也就呈现所谓“孤平”现象,也属拗句。大凡细检唐代著名诗人近体诗,这类拗体大致自成一格,尤其首句末三字作“孤平”,不时可见,或许自有其规律在,当也不害吟唱。
历代咏西施的诗,或将她视为以色媚主,使吴王招致亡国杀身之祸的“尤物”,或将她视为灭吴的第一功臣。这首诗却别出新意,揭露了统治者擅权负义的丑恶行径,称颂了西施的远见卓识。据《吴越春秋》记载,越王勾践为吴王夫差战败被俘后,范蠡用美人计,献西施于吴王,让吴王放越王回国,并使吴王沉湎于酒色,不理朝政。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得以灭吴,重建霸业。
首句“计已行”三字,肯定了这一策略已获成功。毫无疑问,西施在实现“霸越亡吴”的谋略方面功不可没,越国对她本该论功行赏。
第二句诗也肯定了西施的功绩,同时又故意设问启人深思:她究竟该得到何种奖赏呢?这一问,使诗显出了曲折,也在读者脑海中掀起了波澜。
第三、四两句回答了这一问题,同时也点了题。“西施为越苎萝村西鬻薪之女”,传说勾践携西施归越后,越王夫人暗中派人将她沉尸江底,一说西施“复归范蠡同泛五湖而去”。诗人更相信后说。为什么呢?“西施亦有弓藏惧”一句,可谓独具慧眼,一语破的。“亦有”与下句的“不独”互文对照,更说明在诗人看来,西施是一位聪慧过人的女子,当她牺牲自身拯救了沦亡的祖国后,必然会像范蠡一样具有先见之明,洞察越王的奸恶,也必然会怀着与范蠡 一样的“弓藏惧”作出变名易姓、浪迹江湖的抉择,以免功高震主,成为统治者权力私欲的受害者。这首诗突破了封建统治阶级女人误国的“祸水”观,史识深刻,感慨深婉,行文曲折,体现出“指事类情,又宛转如意”(赵翼)的艺术特色。
王梵志的白话诗,大多有感于日常生活琐事,而归结到某种生活真谛,具有禅理式的机趣。
凡袜皆有正反两面,正面即外层,光滑美观,反面即内层,粗糙难看,人们往往把光滑的一面穿在外面,是为美观,而粗糙的一面紧贴肌肤并不舒服,“梵志”把袜子翻过来,把粗糙的一面穿在外面,可能是出于粗心,但也可能是有意为之,但大凡看到的人都说他穿错了。然而正错都是人所言,“人皆道是错”未必就是错。像梵志这样的人却认为宁可让别人看着不舒服,也不能让自己的肌肤受罪,错误的反是众人。
世上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图慕虚荣,不顾实际效果,可怕的是,他们竟把这种图慕虚荣的行为视为正确的,作为他们行事的原则。
这首小诗一如王梵志的其他诗作,语言质朴、自然,宛如平常话,却能以小见大,反映至真的事理,在古代诗歌中并不多见。从中也能看出诗人任其自然的舒放品性。
禅宗认为“自性本自具足”,主张个性的充分张扬。如《五灯会元》卷八相州天平山从漪禅师的一段公案:“问:‘如何是佛?’师曰:‘不指天地。’问:‘为甚么不指天地?’师曰:‘唯我独尊。’”就是强调个体的意志,主观的情性。也即所谓:“丈夫皆有冲天志,莫向如来行处行。”(《景德传灯录》卷二十九)王梵志这首诗中所体现的,正是这种尊重自我,不随流俗的精神。
宋代江西诗派的代表黄庭坚对王梵志“翻着袜”的胆识非常赞赏,在《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三十《书“梵志翻着袜”诗》一文中提到的黄氏所称道的茅容杀鸡饭母,以草具饭客之事,见于《后汉书·郭太传》,这种毁誉由人,特立独行的精神,与“翻着袜”的王梵志,正是相同的。正如文学史所昭示的,黄庭坚及其他江西派诗人,面对唐诗的丰厚遗产,既没有匍伏其下,也没有亦步亦趋,而是积极实践,大胆创新,终于表现出宋诗的独特面目,树立起一块与唐诗一样辉煌的丰碑。这也就是王梵志“翻着袜”法在诗学上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