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说明超然于物外,就可以无往而不乐。即把一切事物都置之度外,无所希冀,无所追求,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就不会有什么烦恼,能成为二个知足者常乐的人。这是用庄子“万物齐一”的观点来自我麻醉,以旷达超然的思想来自我安慰。不管祸福,美丑,善恶,去取,通通都一样,自己屡遭贬请,每况愈下,也就不足挂齿,可以逆来顺受,无往而不乐了。其实,这是置无限辛酸、满腹怨愤而不顾的故为其乐,有其形而无其实,犹如酒醉忘优之乐,并非敞怀舒心的快乐。全文以“乐”字为主线,贯穿始终,被称为“一字立骨”的典范文章。以议论和记叙相结合的方法,从虚实两个方面阐明了主旨。游于物外。就无往而不乐。
第一段,从正面论述超然于物外的快乐。“凡物皆有可观。苟有可观,皆有可乐。非必怪奇伟丽者也。”一切物品都有可以满足人们欲望的作用,假如有这种作用,都可以使人得到快乐,不一定非要是怪奇、伟丽的东西。实际上并非如此,物有美丑、善恶之分,爱憎自有不同,人各有所求,其选择、去取也不能一样,所以很难“皆有可乐”。苏轼是以“游于物外”的超然思想看待事物。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从写法特点上看,是一起便说“超然”,提出“乐”字为主线。上面是从总的方面论述,下文是举例加以证明。“哺糟啜醨,皆可以醉。果蔬草木,皆可以饱。”是说物各有用,都可以满足欲求,给人快乐。推面广之,人便可以随退而安,无处不快乐了。四个皆字使文意紧密相联,语势畅达,浑然一体。
第二段是从反面论述不超然必会悲哀的道理。求福辞祸是人之常情,因为福可以使人高兴,祸会令人悲伤。但是,如果人不能超然于物外。任随欲望发展,必然陷人“游于物内”的泥潭。物有尽时,很难满足无止境的欲求。而且事物往往被某些现象掩盖着本来的面目,美丑不一,善恶难分,祸福不辨,取舍难定。事物的假象常常令人头昏目眩,什么也看不清楚,不超然于物外,就会盲目乱撞,结果必然招来灾祸,造成绝顶的悲哀。上面两段,一正一反,正反对照,有力地论证了只有超然于物外,才能无往而不乐;如果超然于物内,则必悲哀的道理。从理论上为记超然台的事实奠定了基础。这是以虚领实的写法。
第三段,步入正题,叙述移守胶西,生活初安,治园修台,游而得乐的情景。用具体的事实说明了超然于物外,必得其乐的道理.这一段可分为三层:一、移守胶西,用了三个对偶句,组成排比句组,语调抑扬起伏,气势充沛,使杭、密两地形成鲜明对比,说明了苏轼舍安就劳、去美就简的遭遇。这既是记实,也是以优托喜的伏笔。二、生活初安。“比岁不登,盗贼满野,狱讼充斥,面斋厨索然,日食杞菊。”,是写初到胶西后年成不好,政局动乱,生活艰苦。用了五个四言句和一个连词,句子精悍,节奏急促,与处境维艰交相吻合。再次写忧,以见喜之可贵,乐之无穷。“处之期年,而貌加丰,发之白者,日以反黑。”意外的变化带来无限喜悦。“予既乐其风俗之醇,而其吏民亦安予拙也。”自己爱上了胶西,百姓也爱戴太守。官民相爱,必然官民同乐。由苦变乐,真是无往而不乐。生活初安,就有余力洁庭治园,为寻乐作些事情。三、修台游乐。先交待台的位置、旧观和修缮情况。利旧成新,不劳民伤财,含有与民同乐之意。再写登台四望,触目感怀,见景生情,浮想联翩,所表现的感情十分复杂。时而怀念超然干物外的隐君子,时而仰慕功臣建树的业绩,时而为不得善终的良将鸣不平。这正表现了作者想超然子物外,而实际上又很难完全超然处之的矛盾心情:有怀念,有羡慕,有不平。这一层虽属常见的“四望法”,但写得不落俗套,没有用对偶排比,只用了较为整齐的散行句,别具一番疏宕流畅的情韵。最后描写了台的优点:“高而安,深而明,夏凉而冬温。”流露出无比喜爱的感情。因此,予与客不管“雨雪之朝,风月之夕”,都时常登台游乐,亲手做菜做饭,饮酒欢歌。这种游玩,确实是很快乐的。最后又落脚在“乐”字上。
最后一段交待了其弟苏辙(子由)为此台命名并作赋的事。文章到此方点明“超然”二字,具有画龙点睛之妙。且结句“以见余之无所往而不乐者,盖游于物之外也”,既照应开头:又与前文所说乐少悲多的人“游于物之内,而不游于物之外”,如应不应,有意无意,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见出两种人不同的思想境界,回味无穷。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这首词是为友人写的伤离之作,抒写作者对歌伶乐伎及其所代表的那个社会阶层不幸女性们的深切同情。全词上片写欢情,下片写离恨,中间用“又还”句过渡,铺排得体,结构紧密,笔淡而情浓,是篇较有特色的作品。
“翠绡心事,红楼欢宴,深夜沉沉无暑”是说在初秋日,天凉暑退,夜色沉沉。在她的小楼中,在七夕的宴席上,她偷偷地赠给他一条碧色的丝巾,表述她内心的情意。依内容次序,三句应当逆读,词中这样安排,即使句子顿挫有味,亦能突出“翠绡”一语。翠绡是疏而轻软的碧绿色的丝巾,古代女子多以馈赠情人。翠绡传情,故夜宴亦倍添欢乐,天气也仿佛格外清爽。总之,那天晚上他沉浸在欢乐与幸福之中,一切都完整地、甜蜜地保留在他心上。“欢宴”二字,写场面、气氛,烘托出恋人,当时的欢乐与幸福。“欢宴”与“翠绡”句对照,说明:她在“欢宴”的大庭广众之中偷偷赠物传情,她爱得是那样深,那样急切,简直有点忘乎所以。这一句寥寥数字勾勒出情事的美好:节日、时间、地点、天气到人物,无不美好,让人难以忘怀。
“竹边荷外再相逢”句则是说这是暗通情愫之后的一次幽会,地点在荷塘附近的丛竹旁边。前者席上初逢,只能借物传情,这回则可以尽情地互诉衷曲了。但是,作者的笔峰一转,传达的情意变了。如果说前一句是美好的幸福,这一句则是美好的惆怅,因为在苦苦盼望之后的相会是那么匆匆逝去,就像“碧云飞去”一样,不能不令人无奈、愁苦。这两句对往昔的回忆,自然引出下片的千缕闲愁,万种情思。
“锦笺”二句,睹物怀人,叹惋无尽。锦笺,精致华美的信纸,是她捎来的信笺。珠,珍珠镶嵌的首饰,是“再相逢”时的赠物。二句写欢聚已逝只能面对她情意绵绵的信和尚带余香的赠物空自追念,低回不已。一“尚”、一“未”,写记忆犹新,前情在目,上承情事,下启愁怀。锦笺墨迹未干,珠饰还散发着她的香气,而往事浮云,旧情难续。万种愁怀,由“空惹”一句道出。说“空惹”,或许是由于信物尚存,难成眷属;或许是由于旧情未泯,人已杳然。总之,这在封建社会是常见的爱情的悲剧。悲剧已成,“锦笺”“珠香”,于事无补:“闲愁千缕”,也是自寻烦恼罢了。但是,惹出“闲愁千缕”的,不仅是她的所赠,还有七夕这个敏感的夜晚以及跟它有关的神话传说。
韩鄂《岁华记丽》卷三引《风俗通》:“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古人七夕词,无不提到牛郎织女,感慨他们一年才一见的刻骨相思,但秦观却说:“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有新意也有深意。赵以夫此词也是更进一步地写,认为自已和情人还不如牛郎织女,他们尚能一年一见,而自己和情人的再见却杳杳无期。
总之,上片写欢情,下片写离恨,中间用“又还”句过渡,铺排得体,结构紧密。上下互相映衬,中心十分突出。全词笔淡而情浓,是篇较有特色的作品。
历代咏西施的诗,或将她视为以色媚主,使吴王招致亡国杀身之祸的“尤物”,或将她视为灭吴的第一功臣。这首诗却别出新意,揭露了统治者擅权负义的丑恶行径,称颂了西施的远见卓识。据《吴越春秋》记载,越王勾践为吴王夫差战败被俘后,范蠡用美人计,献西施于吴王,让吴王放越王回国,并使吴王沉湎于酒色,不理朝政。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得以灭吴,重建霸业。
首句“计已行”三字,肯定了这一策略已获成功。毫无疑问,西施在实现“霸越亡吴”的谋略方面功不可没,越国对她本该论功行赏。
第二句诗也肯定了西施的功绩,同时又故意设问启人深思:她究竟该得到何种奖赏呢?这一问,使诗显出了曲折,也在读者脑海中掀起了波澜。
第三、四两句回答了这一问题,同时也点了题。“西施为越苎萝村西鬻薪之女”,传说勾践携西施归越后,越王夫人暗中派人将她沉尸江底,一说西施“复归范蠡同泛五湖而去”。诗人更相信后说。为什么呢?“西施亦有弓藏惧”一句,可谓独具慧眼,一语破的。“亦有”与下句的“不独”互文对照,更说明在诗人看来,西施是一位聪慧过人的女子,当她牺牲自身拯救了沦亡的祖国后,必然会像范蠡一样具有先见之明,洞察越王的奸恶,也必然会怀着与范蠡 一样的“弓藏惧”作出变名易姓、浪迹江湖的抉择,以免功高震主,成为统治者权力私欲的受害者。这首诗突破了封建统治阶级女人误国的“祸水”观,史识深刻,感慨深婉,行文曲折,体现出“指事类情,又宛转如意”(赵翼)的艺术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