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老狼前行踩颈肉,后退又要绊尾跌。公孙挺着大肚囊,脚穿红鞋稳步踏。
老狼后退绊尾跌,前行又踩肥下巴。公孙挺着大肚囊,品德声望美无瑕。
注释
跋:践,踩。
胡:老狼颈项下的垂肉。
载:则,且。
疐:同“踬”,跌倒。一说脚踩。
公孙:国君的子孙。
硕肤:大腹便便貌。
赤舄:赤色鞋,贵族所穿。
几几:鲜明。
德音:好名声。
瑕:疵病,过失。或谓瑕借为“嘉”,不瑕即“不嘉”。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这首诗的具体创作时间不详。从《毛诗序》到清代学者,大多认定这首诗所说的“公孙”即“周公”。诗以“狼”之“进退有难”,喻周公摄政“虽遭毁谤,然所以处之不失其常”。朱熹《诗集传》认为此诗赞美周公摄政,虽遭四方流言、幼主致疑,却处变不惊,王业终成,而又功成还政,圣德无瑕。闻一多《匡斋尺牍》则以为,诗中的“公孙”究竟是豳公的几世孙,“我们是无法知道的”,故只要将他看作是“某位贵族”即可。闻一多还依据“德音”在《诗经》中的运用,多见于“表明男女关系”,而推测这是一位妻子,对体胖而性情“和易”“滑稽”的贵族丈夫开玩笑的诗。
注:王珪时任北宋左相,写作此诗北宋在与西夏的两次战争中均遭失败。
首句破题,兼点时、地。为排解乡思而怀古,但往事如烟,相隔久远,难以追寻。独自踟蹰江边古城,扑入眼帘的只有萧索的秋景。“悠悠”、“独上”、“满目秋”,开篇即为全诗笼罩了一层孤寂、萧索的气氛,并与尾联的“故国凄凉’‘谁与问”形成呼应。
中间二联,即承接“独上江城满目秋”,着力描写诗人眼中的秋光。晚烟凄迷中,一只水鸟孤零零地落在僻静无人的沙洲上。秋雨淅淅沥沥,江面上稀落地飘零着几片帆影,驶向归途。萧瑟的晚风,把山麓层林的红叶吹得七零八落。暗淡的寒云密布低空,阴沉沉地似乎要把古城压垮。一句一景,犹如四幅画屏,物象虽不同,却同是淡墨素彩,集中反映了秋光的萧瑟,创造了一个寥落清冷的意境。
中间二联,融情于景,锻字炼句,显出作者艺术匠心。用“萧萧”“惨惨”修饰“暮吹”与“寒云”,摹声绘色,写出了晚风凄景,寒云惨淡,也写出了作者的心绪; “惊”运用拟人手法,既写出了秋风中“红叶”飘零的情状,也写出了诗人心头之“惊”;“压”既形象地写出了寒云之重,也表现出诗人心情之沉重。
尾联归结全诗,为金陵秋景图点睛。这历史上虎踞龙盘、人杰地灵的雄都,如今竟一派凄凉,无人过问;登临此地,谁也没有往日那种激扬分发、踌躇满志的风情气韵。“故国凄凉”应“江城满目秋”,“谁与问”应“独上”。“人心无复更风流”,由以上种种风物,水到渠成地诱发出了不吐不快的感慨,体现了诗人深深的忧思。
北宋立国不久,逐渐形成积弱集贫的局面。时任左相的作者,对国势日益衰微,感触必深。“故国凄凉”未必只是吊古之思,很可能是感慨国势的时代悲愁的曲折反映。
这首诗格调的寥落沉郁,与昂奋进取的盛唐气象迥然有别。宋朝立国不久,逐渐形成积贫积弱的痼疾,旨在缓和危机的王安石变法,虽部分地达到了“富国”的目的,但“强兵”的效果甚微。元丰四年、五年(1081---1082)同西夏进行两次战争,都惨遭失败。第二次的“永乐之败”,丧师二十万,神宗“临朝痛悼,为之不食”(《宋史纪事本末》卷四十)。当时王珪在朝身任左相,对国势日益凌夷,感触必深。《金陵怀古》的“故国凄凉”之叹,未必只是一般的发吊古之思,很可能是感慨国势的时代悲愁的曲折反映。
这首诗描写了壮丽的北国风光和诗人的感触。首联写身在北首之燕地,春天与国中无异。后三联构思新奇,抒发了山川依旧、景物皆非的感慨及作者对失陷于辽的祖国河山的无限依恋之情。全诗写景细腻,感情真挚,字字句句洋溢着对国家由衷的热爱。
首联写“一马春风”之快,恍惚间好似重新回到了家乡,可明明身在北首之燕地,心中的熟悉感和温暖感却不同以往,画活了志趣心境,落入敌手的山川,春天正与国中无异,而以反侧方式说来,效果更强。
颔联写春风习习,江面水波荡漾,阳光下江水波光粼粼。远眺水天相接处,阳光随着波涛的涌动仿佛在漂浮、游弋、升腾。“浮”写出了春风、江水、阳光的融合,赋予静态的景象以动态的美感。阳“浮”与尘“旧”,正是南方人看北方景的不同之处,今日亦然,两字运用,贴切之至,自是临川炼字长处。
颈联是传诵的名句:柳色嫩黄,写成是阳光晕染而成,田间新绿,幻想成是雨水将其催成;生动警奇,但却不无道理。以方块文字和音律,裁成一幅田园画图,清新明丽。
尾联故意纠正一个回家的错觉(作者家乡辛夷花多,而眼前还没有发出),同首联笔法,再次将心中的情绪,抒发得饶有新意。诗人以不见迎春花作结,含蓄地表达了国家山河被敌军占领的愤恨之情。诗人乘着春风,跃马扬鞭踏上辽国的土地,却似乎感觉是来到了“旧山河”,没有一丝脚踏异国土地的感觉。含蓄的语言,蕴藏着诗人收复国土的理想。
本首诗经过作者精心锤炼,立意新颖,对仗工稳,用字精确。构思新奇,感情深沉。
这首咏物诗写一只黄莺在深秋时节还未南飞避寒,劝其不要在此处留恋,应当尽快南归,表现出李煜对残酷的政治斗争的惧怕和对自己处境的担优。全诗托物言志,纯用“赋体”,不事雕琢,以简驭繁,以明白晓畅的诗句表现了生活的苦楚,让人产生无限的同情悲悯,教人神思黯然。
黄莺在春天啼叫,鸣声清亮婉转,悦耳动听,如自言,如对语,唤起人的遐想,送之巧名为“百舌”,视为春天的象征,是诗词文赋中常见的歌咏对象。李煜的大臣韩熙载就有奉令之作《御制游春长句》曰:“黄莺历历啼红树,紫燕关关语画梁。”但是,李煜这首诗,不取诗人习常之路,掉转而去咏叹秋天的黄莺,立意不同,情思不同。秋来气象肃杀,草木凋零,黄莺已过歌唱的生命而面临着严冬的枯索,结合李煜的处境,病体衰微的状况,都会使人想到,这首诗名为咏莺,实为自咏。
此诗一开篇便点出歌咏的对象黄莺,却称其为“残莺”,用词深刻。这是一只由春历夏而入秋的黄莺,歌唱过春天的繁花,栖身过夏日的浓阴,如今秋已至,冬将临,竟然还在林间独自飞。所谓“残”,是说这只黄莺年齡已老,体力已衰,是说这只黄莺躲过天灾人祸的劫难而存留到今天,还是说这只黄莺的伙伴都已不在而只剩下独自的生活。诗人不言,读者自可体会。看这黄莺在林间孤独地穿飞,诗人心中涌起无限的怜惜:“残莺何事不知秋,横过幽林尚独游。”写林而用“幽”,强调林间的昏暗幽深,吉凶不明,黄莺的前途难说。“独游”二字更见出幽暗中独自穿飞的孤苦。于是叹其“不知秋”:不知秋天已至,冬天在即,前面的命运会更加严酷,依然在这林间飞来飞去,究竟还在寻觅着什么。写鸟写林都折射出诗人的生活。
次联以“倾耳听”“入烟流”写诗人对这只黄莺的关注,承接上联的怜惜与感叹。莺既“残”,经历多,自然是“老舌”。而“老舌百般”叫不休,到底在说些什么:感伤时光的流逝,哀叹生的不永,诉说经历的悲欢,讲述独游的寂寞。诗人多么想明白黄莺的啼叫,于是倾耳凝听,追随着它的声音,然而黄莺却渐渐飞向远方,注视之中,“深黄一点入烟流”,消失在天边的薄云雾薯里,留下佇立的诗人,身影单薄。这时,询问带出的感慨便喷涌而出,诗由前二联的叙说而转入后两联的议论抒情。
第三联连用两个典故,借对莺啼的猜想解释来抒写自己的怀抱。“栖迟背世”说人与莺的生存状态,同样地孤独,同样地艰难莺是失群无伴而“独游”,人是国亡家破而素居,因此而同有“悲鲁”的哀痛,其痛之深,就像孔子当年对鲁国的悲哀。“在缑”用王子晋的故事,不仅贴切,也意味深长。王子晋善吹笙,与莺啼相关;王子晋是西周大子,身份则与诗人相关。而王子晋放弃王位,修道成仙,当其化身白鹤,显身缑氏山头而与家人作别之时,则仍有未曾放下的情感。诗人用“碎”来形容那“浏亮如笙”的音声,强调这音声乃是诀别之音,多少凄凉感伤在其中,听来心碎。而这心碎之声,既是故事中王子晋的乐声,又是此刻那黄莺的啼声,更是诗人自己的心声。
末联二句,借莺而劝导自己,这样的生活没什么值得留恋的。过去已经令人心悲神丧,而将来会更加凄凉:“露华凄冷蓼花愁。”不说将来如何,只说这眼前,露珠虽美,却是凝霜之前的最后一现,蓼花正开,却是冬日将至的最后的美丽。一切的美好,或者已经逝去,或者将要逝去,经历劫难的黄莺已入“烟流”,自己对这人世已没有什么眷恋。但是这种生命的绝望并没有直接说出,只用“露华蓼花”的秋景作描绘,点出“凄冷”与“愁”,让读者去细细体会。
这首诗就标题而言,是一首咏物诗,但却打破了传统的咏物诗不可直道其物的写法。李煜不仅在诗中明白地点出“莺”字,而且,还用“残”“老”“独”来形容黄莺,刻意描绘秋莺的凄凉状态,全不理睬传统咏物诗的忌讳。他的这首诗,可以说开咏物诗的又一路数,将黄莺作为自己的化身,通过感慨黄莺在秋天的最后穿飞来抒写自己的命运哀伤。这种抒情方式仍然是委婉的,含蓄的,但不是借物抒情,而是构成了象征,带着一种寓言的意味,有如《诗经》中的《豳风·鸱鸮》。
上半首(前五句)表达劝慰王郎之意。王郎在江陵不得志,趁着酒兴正浓,拔剑起舞,斫地悲歌,所以杜甫劝他不要悲哀。当时王郎正要西行入蜀,去投奔地方长官,杜甫久居四川,表示可以替王郎推荐,所以说“我能拔尔”,把你这个俊伟不凡的奇才从压抑中推举出来。下面二句承上,用奇特的比喻赞誉王郎。诗中说豫、章的枝叶在大风中摇动时,可以动摇太阳,极力形容树高。又说鲸鱼在海浪中纵游时可以使沧茫大海翻腾起来,极力形容鱼大。两句极写王郎的杰出才能,说他能够担当大事,有所作为,因此不必拔剑斫地,徘徊起舞,可以把剑放下来,休息一下。
下半首(后五句)抒写送行之情。诗人说以王郎的奇才,此去西川,一定会得到蜀中大官的赏识,却不知要去投奔哪一位地方长官。“趿珠履”,穿上装饰着明珠的鞋。《史记·春申君传》:“春申君客三千余人,其上客皆蹑珠履。”仲宣楼,当是杜甫送别王郎的地方,在江陵城东南。仲宣是三国时诗人王粲的字,他到荆州去投靠刘表,作《登楼赋》,后梁时高季兴在江陵建了仲宣楼。送别时已是春末,杜甫用饮佩的眼光望着王郎,高歌寄予厚望,希望他入川能够施展才能。最后一句由人及己,喟然长叹道:王郎啊王郎,你正当年富力强,大可一展宏图,我却已衰老无用了!含有劝勉王郎及时努力之意。
这首诗突兀横绝,跌宕悲凉。从“拔剑斫地”写出王郎的悲歌,是一悲;作者劝他“莫哀”,到“我能拔尔”,是一喜。“拔剑斫地”,情绪昂扬,是一扬,“我能拔尔”,使情绪稍缓,是一落。“抑塞磊落”呼应悲歌,“我能拔尔”照应“莫哀”。接着引出“奇才”,以“豫章翻风”、“鲸鱼跋浪”,极尽夸饰之能事,激起轩然大波,是再起;承接“莫哀”,“且脱剑佩”趋向和缓,是再落。指出“得诸侯”,应该是由哀转喜,但又转到“何门”未定,“得诸侯”还是空的,又由喜转悲。既然“我能拔尔”,别人青眼相望,这才是可喜的事情,可是又一转“吾老矣”,不能有所作为了,于是所谓“我能拔尔”只成了美好愿望,又落空了,又由喜转悲。一悲一喜,一起一落,转变无穷,终不免回到“拔剑”悲歌。“莫哀”只成了劝慰的话,总不免归到抑塞磊落上。正由于豫章两句的奇峰拔起,更加强抑塞磊落的可悲,抒发了作者对人才不得施展的悲愤,它的意义就更深刻了。这首诗在音节上很有特色。开头两个十一字句字数多而音节急促,五、十两句单句押韵,上半首五句一组平韵,下半首五句一组仄韵,节奏短促,在古诗中较少见,亦独创之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