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高度地概括和评价了杜甫爱国忧君的一生,表达了自己对杜甫忠君忧国的衷心敬佩之情,深深同情杜甫颠沛流离、歌哭于风尘的不幸命运。全诗深稳典切,凝练有力,一气贯注,笔无懈弱,颇具骨力,尾联尤富思致。
诗的首句“不仅”二字,表明杜甫既是诗人,又是忠臣,同时加重了“忠”的分量,并将“忠”推到突出而明显的位置上。杜甫怀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宏伟抱负,却只作过一些卑微而闲散的官职。在成都,投奔好友严武,为节度参谋,也不得志,几个月便辞去了。“忌”“薄”相映,有力地表明无论是在朝廷,还是在地方,都是有才而不见用,空怀报国之心。这既是为杜甫鸣不平,又是对时代的批判。“沉沦”“乱离”,表明杜甫长期漂泊,一生潦倒。但他“每依北斗望京华”(《秋兴》),始终不忘国家,不忘人民,不忘“君父”。
就是这样一个诗人而兼“契稷身”,最后连返回故乡的愿望也未实现,病卒于同他相依为命的一只破船上。“忧社稷”“老风尘”,正是杜甫全部生活的真实写照。而其诗歌,号称“诗史”。“信史文章自有真”,这是切合实际的评价。诗歌以“契稷身”而“薄宦沉沦”始,以“儒士作忠臣”而“可怜”终,充分表现了作者对杜甫的深沉感叹。
该诗惊奇之处就是第一句,一开始就以不凡的口吻说“先生不仅是诗人”,一下子把读者的兴头勾起来,令人拍案称奇。其次,该诗结构严谨,很有宋词讲“理”的意味。前后呼应,一问一答,脉络清晰。这首诗体现出蒋士铨的创作风格,感情雄厚,凝重,读来自有一股凛然正气升起。
此词选自《彊村语业》卷一,通过对送春情景的描述,寄托对如暮春般飘零衰弱的时局、身世的担忧,以及对寄书故人的思念。类似题材与寓意在诗词中颇为常见,而此词的特色在于用沉稳、畅健的笔调来表达意绪,形成一种沧桑感。只因这种种寥落、孤寂、凄清的意绪由来已久,才能以司空见惯的沉稳心态来应对、排解。换言之,这种沉稳也正意味种种意绪忧结已深,刻骨铭心了。即如辛弃疾《丑奴儿》所言:“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起句已营造出与通常送春词不同的平静沉稳氛围,似乎春天与白昼在无风无雨的平静中安安稳稳地就过去了。以下三句则是在平稳的掩盖下。暗暗透出种种深层的不安,春风“匆匆染柳熏桃过”,似乎无声无息就飘逝了。而期间被略去的,是其成就又摧折桃柳繁华的过程,正是这种被隐藏的起伏跌宕,暗自酝造愁多少,流露在锦笺凄调中,体现在旧笑新颦中,残留在拆绣池台中。莺燕会在林中迷路,也正因连它们也不能适应周围景色发生了如此迅速的盛衰变化,而书稿半已残缺,则表明这凄调已不知写了几年,春去之痛已不知经历几回了。曾经轰轰烈烈,最终却去不留痕,就更显得可悲可叹。春是如此,变法、国运、青春、友情就更是如此了。
眼看着不安就要涌出,故换头二句不得不以加倍的沉稳来控制。落花随水流去,本是哀景,而作者偏说好,只因带去了西园的落花,正免得人睹物伤怀,也算是带去伤春恨了。这种兼有乐观与回避性质的宽慰与“却道天凉好个秋”何其相似!此后再接再厉——那涵盖种种愁绪的凭栏意,欲说还休,且交付给杜鹃去说吧。至于人,又何妨在东风中伴随着春光悄悄地度过年华呢?然而,出去归来都注视着这令人销魂的落花残春,满怀的愁绪终是难消,故最终决定要借酒醉摆脱愁绪。而此时已是春尽夏至,绿树成荫了——作者春愁持续的时间之长可见,消愁的种种尝试都为徒劳也可知。末道:“谁与玉山倒?”则表明连戒酒避愁的尝试也要失败了,只因能与共醉的知音人实在难寻啊。
《华山》是寇准七岁时的咏诗。寇准,是北宋时期的一个稀世神童,他聪慧过人,才思敏捷,出口成章。据史书记载,寇准小时候,其父大宴宾客,饮酒正酣,客人请小寇准以附近华山为题,作《咏华山》诗,寇准在客人面前踱步思索,一步、二步,到第三步便随口吟出了这首传为千古佳话的五言绝句。这是一首即景即情之作,每一句都突出了华山的高峻陡峭,气势不凡,显得贴合山势,准确传神,可谓是难能可贵的佳作。
“只有天在上,更无山与齐。”这两句诗意思是说,比华山高的只有蓝天,也没有任何一座山峰能与之平齐,极写华山巍峨高耸之非常。其中“只有”一词说明了华山极高,再比华山高的就只有那蓝天了;“更无”说明华山是唯一最高的山峰,再没有任何一座山峰能与之平起平坐。
“举头红日近,回首白云低。”这两句意思是说,当你站在高高的山顶的时候,抬起头来仰望苍穹,红日仿佛就在你的头顶上;低头俯瞰脚下,蒸腾的云雾正在半山腰缭绕弥漫。“红日”后之“近”字,“白云”后之“低”字,都极有力地衬托了华山的高耸与陡峭。
这首诗在写法上有两点值得我们借鉴,一是对仗工整、严谨,没有一丝一毫的刀斧痕迹。二是炼字精准,不着任何痕迹地衬托了华山的高耸、巍峨与陡峭,如前两句中的“只有”、“更无”和后两句中的“近”、“低”,都用得十分精准,十分巧妙。无论是对仗修辞手法的运用,还是遣词炼字的功力,都说明了绝非等闲之辈所能为之,教人不敢相信它竟然出自于一个七岁孩童之口。
在此曲中,作者托情于燕,抒历史兴亡之叹。燕子有飞迁的习性,秋天飞往南方,春暖花开时再返回北方。作者用燕子的来去喻示时间的流逝,又赋予燕子以人的视角。
接着写燕子喃喃细语,忙碌争飞,似乎在寻找王谢繁华旧迹,诉说人间兴亡之事,实际上是移情于燕子,将燕子的本能活动赋予人的主观意识。在只有“巷陌乌衣夕照斜”的无奈失望中,作者更是借燕子的口吻直接诉说历史兴亡的慨叹。全曲紧扣咏燕来怀古,继承了古人却又不拘泥、重复,立意新颖。尤其是移情手法的运用,使此曲更具婉转、曲折之妙。
“兴,多见些:亡,都尽说”是一个对偶句,依旧借助燕子的视角慨叹历史,文学上将这种手法称作“移情”,即将人的主观感受转移到某样事物上,使人物合一,强化情感的表达。不管历史如何变迁,兴亡往事最终都付与评说,人世喧嚣也都归于“喃喃”之语。曲的结尾很有一种有淡世事的超然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