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题即缺题。殷璠《河岳英灵集》辑录此诗时便没有题目,后人因以“阙题”名之。此诗描绘的是通向一座深山别墅沿途的幽美环境,它不是写诗人自己山居的闲适,而是写友人山中隐居的幽趣。全诗清新自然,婉转流畅,按空间顺序写来,由远及近,从外向里而行,余韵萦绕,有一种异乎寻常的艺术魅力。
此诗一开头就写进入深山的情景。“道由白云尽”,是说通向别墅的路是从白云尽处开始的,可见这里地势相当高峻。这样开头,便已藏过前面爬山一大段文字,省掉了许多拖沓。同时,它暗示诗人已是走在通向别墅的路上,离别墅并不太远了。
“春与青溪长”,伴随山路有一道曲折的溪水,其时正当春暖花开,山路悠长,溪水也悠长,而一路的春色又与溪水同其悠长。为什么春色也会“悠长”呢?因为沿着青溪一路走,一路上都看到繁花盛草,真是无尽春色源源而来。青溪行不尽,春色也就看不尽,似乎春色也是悠长的了。
三、四两句紧接上文,细写青溪和春色,透露了诗人自己的喜悦之情。“时有落花至,远随流水香”这二句,要特别注意“随”字。它赋予落花以人的动作,又暗示诗人也正在行动之中,从中可以体味出诗人遥想青溪上游花在春光中静静绽放的景象。此时,水面上漂浮着花瓣,流水也散发出香气。芬芳的落花随着流水远远而来,又随着流水远远而去,诗人完全被青溪春色吸引住了。他悠然自适,丝毫没有“流水落花春去也”的感伤情调。他沿着青溪远远地走了一段路,还是不时地看到落花飘洒在青溪中,于是不期而然地感觉到流水也是香的了。
总括上面四句:开头是用粗略的笔墨写出山路和溪流,往下就用细笔来特写青溪,仿佛是把镜头里的景物从远处拉到眼前,让读者也看得清清楚楚,甚至还可以闻到花香水香。
一路行走,一路观赏,别墅终于出现在眼前。抬头一看,“闲门向山路”。这里是没有多少人来打扰的,所以门也成了“闲门”。主人分明爱好观山,所以门又向山路而设。进门一看,院子里种了许多柳树,长条飘拂,主人的读书堂就深藏在柳影之中。原来这位主人是在山中专心致志研究学问的。
写到这里,诗人从登山到进门的一路经历,都曲曲折折地描述下来了。但他不过把几件景物摄进镜头,并没有叙述经过,仅仅给你以几种不同的变化着的形象。
结末两句,诗人仍然只就别墅的光景来描写。“幽映每白日,清辉照衣裳。”这里的“每”作“虽然”讲。因为山深林密,所以虽然在白天里,也有一片清幽的光亮散落在衣裳上面。那环境的安谧,气候的舒适,真是专志读书的最好地方了。诗到这里,戛然而止,给读者留下了思索余地,更增加了诗的韵味。
全诗都用景语织成,没有一句直接抒情,然而情韵盈然,意境幽美。
欧阳修胸襟旷达,虽处逆境之中,仍能处处自得其乐。他的《醉翁亭记》,末二段就表现了他与民同乐的情景。此诗和《醉翁亭记》同样用了一个“醉”字,但并不过多地渲染那些离情别绪。《醉翁亭记》是写游宴之乐、山水之美,这诗所表现的父老亲故送别饯宴的情景,别是一番情味。
诗的前二句以绚丽的春光衬托热烈的送别场面。后二句抒情,内里实在蕴含着惜别的深情,只是故作旷达自慰且慰人。这首诗落笔轻快自然,平易流畅。
首句写景,点明别滁的时间是在光景融和的春天。
欧阳修由滁州徙知扬州,朝廷的公文是在那一年闰正月下达的,抵达扬州为二月。滁州地处南方,气候较暖,这里与作者在夷陵(今湖北宜昌)所写的另一首《戏答元珍》诗“春风疑不到天涯,二月山城未见花”不同,而是花光浓烂,柳丝轻明。这样,此诗首句不仅写出了别滁的节候特征,也为全诗定下了舒坦开朗的基调。
次句叙事,写当地吏民特意为欧阳修饯行。
“酌酒花前”,是众宾客宴送知州,与《醉翁亭记》的知州宴众宾正好相反;这天还有丝竹助兴,气氛显得热烈隆重。它虽不同于以往投壶下棋、觥筹交错的游宴之乐,但同样写出了官民同乐和滁州民众对这位贤知州离任的一片深情。
后两句是抒情,诗人把自己矛盾、激动的心情以坦然自若的语言含蓄地表达了出来。欧阳修在滁州任职期间,颇有惠政。饯行时当地父老向他所表示的真挚友好的感情,使诗人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两年多的贬谪生活即将过去,这里地僻事简,民俗淳厚,作者特别对以前在滁州琅琊山与众宾客的游宴情景怀念不已;而此时却是离别在即,滁州的山山水水,吏民的热情叙别,使他百感交集。这里“我亦且如常日醉”的“且”字,用得极好,写出了诗人与众宾客一起开怀畅饮时的神情意态和他的内心活动。
结句用的是反衬手法,在这种饯别宴上作为助兴而奏的音乐,是欧阳修平时爱听的曲调。但因离忧婴心,所以越是悦耳的曲调,内心就越感到难受。唐朝张谓写过一首题为《送卢举使河源》的赠别诗:“故人行役向边州,匹马今朝不少留。长路关山何日尽,满堂丝竹为君愁。”这里结句所表达的意思,为欧阳修所化用。“莫教弦管作离声”,发人思索,使诗意余韵不尽。后来黄庭坚《夜发分宁寄杜涧叟》诗“我自只如当日醉,满川风月替人愁”,也是从此脱出。
欧阳修这首诗与一般叙写离愁别绪之作所渲染的凄恻之情,有明显的不同,它落笔轻快自然,平易流畅。这与宋初盛行的刻意追求辞藻华丽,内容却显得空虚的“西昆体”诗风形成鲜明对照。由于欧阳修在诗歌创作中以明快朴实的诗风力矫时弊,因而就成了北宋诗坛的一大名家。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词有小序述写作缘起。它首先追叙了1191年(绍熙二年辛亥)除夕,作者从范成大苏州石湖别墅乘船回湖州家中,雪夜过垂虹桥即兴赋诗的情景。诗即《除夜自石湖归苕溪》十绝句,“笠泽茫茫雁影微”是其中的一首。当时伴随诗人的还有范成大所赠侍女小红,故又有《过垂虹》一首吴:“自作新词韵最娇,小红低唱我吹箫。曲终过尽松陵路,回首烟波十四桥。” 五年以后,1196年(庆元二年)冬,作者自封禺(二山名,在今浙江德清县西南)东诣梁溪(今无锡)张鉴别墅,行程是由苕溪入太湖经吴松江,沿运河至无锡,方向正与前次相反,同往者有张鉴(平甫)、俞灏(商卿)、葛天民(朴翁,为僧名义铦),这次又是夜过吴松江,到垂虹桥,且顶风漫步桥上,因赋此词,后经十多天反复修改定稿。这次再游垂虹,小红未同行,范成大逝去已三载。从小序看,这首词是一首写景纪游之词,但从全词看,则兼有伤逝、怀古、怀人等多重内容。此词的妙处正在将多重主旨溶成一片,复杂含混,意蕴丰厚。
上片从环境入手,开篇便描绘出一幅凌寒荡舟的广阔画面:飘浮着莼菜的水面,双桨划动;松风时送雨点,冷凝在蓑笠上;暮霭渐渐笼罩湖上,令人生愁。起三句“莼波”、“松雨”、“暮愁”,或语新意工,或情景交融,“渐”字写出时间的推移,“空阔”则展示出境界的深广,为全词定下了一个清旷高远的基调。以下三句继写湖面景象:沙鸥在湖上盘旋飞翔,仿佛要为“我”落下,却又背人转向,远远掠过树梢。沙鸥亲切可爱之情态毕现。因为故地重游,所以称这些水鸟为“盟鸥”(和“我”有旧交的鸥鸟。)后三句忽尔转到五年前雪夜荡舟的情景:“那回归去,荡吴雪、孤舟夜发”,正是:“笠泽茫茫雁影微,玉峰重叠护吴衣……”眼前隐约出现的不又是那重叠蜿蜒的远山?这是旧梦重温么?然而当年的人又到何处去了?结句“伤心重见”三句,挽合今昔,感慨遥深。“依约眉山,黛痕低压”,将太湖远处的青山,比作女子的黛眉,不是无缘无故作形似之语,而显然有伤逝怀人的情绪。所谓伤逝怀人,则可能既有对友人范成大的追念,又有对范成大所赠歌妓小红的想念,而且还似有对合肥情侣的深深思念(正是是年正月,词人与合肥情侣惜别,已有近一年矣)。朦胧迷离,曲尽其妙。
下片过拍写船过采香径。这是香山旁的小溪,据《吴郡志》:“吴王种香于香山,使美人泛舟于溪以采香。今自灵岩望之,一水直知矢,故俗又称箭径。”面对这历史古迹,最易引发人的思古之幽情,“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老子婆娑(犹徘徊),自歌谁答。”对照“那回归去”的情景——“自作新词韵最娇,小红低唱我吹箫”,而今老夫对山川歌舞,有谁应答?仍与上片结句伤逝情绪一脉相承。西望是垂虹桥,它建于北宋庆历年间,东西长千余尺,前临太湖,横截吴江,河光海气,荡漾一色,称三吴绝景,以其上有垂虹亭,故名。船过垂虹,也就成为这一路兴致的高潮所在。从“此兴平生难遏”一句看,这里的“飘然引去”之乐,实兼今昔言之。这一夜船抵垂虹时,作者曾以“卮酒”袪寒助兴,在他“飘然引去”时,未尝不回想那回“曲终过尽松陵路,回首烟波十四桥”的难以忘怀的情景。从而,当其“酒醒波远”后,不免黯然神伤。“政(正)凝想、明珰(耳坠)素袜。”“明珰素袜”借指美人。曹植《洛神赋》有“凌波微步,罗袜生尘。”“无微情以效爱兮,献江南之明珰”句。这里“明珰素袜”所代的美人,联系“采香径里春寒”句,似指吴宫西子,而联系“那回归去”,又似指小红。还可能是远隔千里,年初与自己依依惜别的合肥情侣。其妙正在于怀古与思念之情合一,又不说明,反令人神远。末三句即以“如今安在”四字提唱,“唯有阑干,伴人一霎”一叹作答,指出千古兴衰、今昔哀乐,犹如一梦,由怀想跌到眼前,收束有力。而伤怀幽怨,余味不尽。
从小序看,这一夜同游共四人,且相呼步行于垂虹桥,观看星斗渔火,而词中却绝少征实描写。惟致力刻画在这吴压青山、暮愁渐满的太湖之上、垂虹亭畔飘然不群,放歌抒怀的词人自我形象,颇有遗世独立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