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时作者为同时代的锦衣卫经历沈炼诗文集所作的一篇序言。文章始论沈炼的生平大节,次论沈炼诗文集的由来及写作主旨。论生平大节,盛称沈炼忧国忧民,敢于抗颜直谏,疏攻权臣,而获罪流徙塞外,“累然携妻子,出家塞上”,不以个人得失为怀,而“以其所忧郁发之于诗歌文章,以泄其怀”,感慨“若君者,非古之志士之遗乎哉”。论其诗文主旨,指出其与诗骚同义,“足以寒贼臣之胆,而跃塞垣战士之马,而作之忾也”。写至感情激越处,不禁一唱而三叹,感慨涕零之状如跃纸上,而呈现出强烈的效果。
茅坤的这篇序文以大量笔墨介绍了沈炼忧国忧民,敢于直谏的精神,对其悲惨遭遇,抒发了强烈的痛惜和激愤之情。文章的第一、二自然段,介绍了沈青霞生平。开篇直接点明他直言敢谏的高贵品质,“由锦衣经历上书诋宰执”,“宰执深疾之,方力构其罪。”“诋”是指责意,“构”是指虚构、捏造。这里一“诋”一“构”对比鲜明地写出了沈炼的磊落直言和严嵩的卑鄙下作。接下去介绍了沈炼被流放到边塞的情况。流放,对他来说,只是略有失意感。“累然”二字既形象又精炼地写出了他的心理变化。但当他痛心地看到蒙古鞑靼部俺答汗内侵;看到边帅不仅束手退避,还无辜杀戮百姓冒功请赏;看到百姓的痛苦,他气愤、苦闷、忧郁,“数呜咽欷歔”。上书谴责无望,只得以诗歌文章作为发泄积郁和讥刺时政的工具。据《明史·沈炼传》载:在边塞,沈炼颇受当地人的敬重,请他当老师,教习乡中子弟。他除了撰写诗文揭发边防黑幕,抨击时弊外,在教习之余,缚李林甫、秦桧及严嵩的模拟草人,聚弟子攒射。他还“踔骑居庸关口,南向戟手詈嵩,复痛哭乃归”。他措词激切的诗文使得“上下震恐”最终被严嵩父子构陷处斩。
文章第三、四自然段是对沈炼诗文价值的评论。从这一部分看,作者的着眼点不在于研究推敲文章词句是否工巧,而是突出沈炼的为人与他诗文创作的关系,评论其思想价值和作品的社会意义。这是和文章第一部分论叙他的人品统一的。“若君者,非古之志士之遗乎哉?”首先,作者用反问句的形式肯定沈炼是一位正气磅礴的仁人志士,他的作品也和他的人品一样,正是秉承了古代有志之士的风格。作者以为,诗文没有必要都唱统一的歌功颂德的调,都说中正平和、不偏不倚的话,完全可以有怨怼和讥刺,可以有激烈和愤恨,“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根据这种观点,在反问句之后,作者先引证了孔子删《诗》的原则:不以是否合于“中声”为标准。那些“忠臣、寡妇、幽人、怼士”的篇什“不可胜数”的被分别编入《诗经》的《大雅》和《小雅》之中。并具体地以出于怨恨的《小弁》篇和出于愤怒的《巷伯》篇为例,来说明孔子很注意那些内容有价值,能打动人心的作品。紧跟着,又以排比句的形式例举了屈原、伍子胥、贾谊、嵇康、刘蕡等人的文辞诗赋,他们的作品有怨恨、有激烈,有愤怒甚至过分,也都不合于“中声”,但都有其不同的存在价值。根据以上事实,顺理成章地证明了沈炼是古代有志之士的继续。他的作品激昂慷慨,“其文章劲健有气,诗亦郁勃磊落,肖其为人”(《四库提要》语),具有发扬正气打击奸邪的作用,应当传之后世。茅坤和王慎中、唐顺之、归有光等人被称为明代的“唐宋派古文家”。强调文章和道的关系,注重文章的思想内容是“唐宋派”散文的一个重要特征,此篇这个特点就很突出。作者对沈炼诗文推崇备至,实际上在于对其人格的推崇,由此可看出,茅坤首先注重的是诗文内容的倾向。
国维写词刻意求新,这首词可以说是一篇代表之作。它的新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词中写出了诗的格调和意境,二是在咏雁的旧题材中写出了前人没有写过的新内容。
古代的咏雁词,像张炎的《解连环》、元好问的《摸鱼儿》,也借对孤雁的伤感暗寓亡国之痛,但他们抒发主要是个人的悲哀,或者说至多是由个人遭遇引起的对国家的悲哀,而王国维这首词不同,它是一种沉甸甸的社会历史感,有一种生存竞争带来的血腥气味。可以说是一种洞察人类社会的眼光及由此而生的恻隐之心。这种哲人式的悲哀是王国维诗词中所特有的,在这首词中表现的尤为突出。
“天末同云黯四垂”预示首大雪将临的同时云彩已经在天边密布,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这是环境渲染,给人一种灾难将临的暗示。“失行孤雁逆风飞”又在说一个生灵不屈不顾风雪将至的危险仍独自在空中飞翔。仅此两句,已不同于前人常写的那些传书的雁或惊弦的雁。作为喻体的雁,逆风而飞目的是要寻找一个可以栖息的地方躲避即将到来的风雪。然而“江湖寥落尔安归”又在说严寒的冬天,江湖中已经没有适合雁子栖息的芦塘。
接着王国维在下半阕一转,没有接着写那些沉甸甸的东西,而是忽然变换了观察角度。“陌上金丸看落羽,闺中素手试调醯”一改上半阕的紧张、寒冷的气氛而变为轻松、温馨。这两句是对仗,上一句写射雁者的技艺和风采,下一句写殷勤体贴的妻子。当我们想到这血淋淋的“落羽”和“欢宴”中的佳肴正是那倔强的孤雁时,所有的轻松和温馨就全变成了沉重和寒冷了。但作者还嫌不够,又加了一句“今宵欢宴胜平时”。
翠妃的这一首咏梅花诗很有名气,古来咏梅之作不计其数,而这篇咏梅诗,别出心裁。
诗人在室内窗前从捅破的窗纸的孔洞观看梅花,并且先是细腻地描写梅花的香味缕缕如线,真是未见梅花,先闻其香。
后面又写到蝼蚁拖着梅花瓣儿,爬上东墙,这个细节令人觉得充满生活情趣,从而透露出诗人对于梅花的喜爱,对于春天即将到来的喜悦之情。
“刺破””“引透”“倒拖”几字,恰似一个个小小细腻的片段,把春色之浓之妩媚,以及对春的向往,表达的淋漓尽致。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首诗以清新明快的笔调,出神入化地描写了江南农村初夏时节的旖旎风光,表达了诗人对乡村生活的热爱之情。前两句写自然景象。“绿”,写树木葱郁,“白”,写水光映天。诗人从视觉角度着眼,描绘出明丽动人的山水色彩。第二句不仅以烟喻雨,写出了江南梅雨特有的景致,而且以催耕的鸟声,平添了无限的生机。后两句写农家的繁忙。“乡村四月闲人少”一句,绘尽农家四月人繁忙的景象;而第四句以“蚕桑”照应首句的“绿遍山原”,以“插田”照应首句的“白满川”,一个“才”和一个“又”两个虚字极富表现力,不言“忙”而“忙”意自见。
“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山原,山间原野。白,白色,指水。川,河流。子规,大杜鹃,又名“布谷鸟”,夏时各处飞叫,声如“快快布谷”,有催促农事意。雨如烟,指毛毛细雨,轻如烟雾。意思说:初夏季节,江南的山间原野,到处绿油油的,满河的流水,映着天光,白茫茫一片。在如烟似雾的细雨中,杜鹃鸟不时地鸣叫着,催促着农事。这两句写自然风光。前句是静景,有山原有河水,一“绿”一“白”,色彩明丽;后句是动景,有子规的鸣叫,有细雨的飘洒,情意绵绵。并于景物描写中,暗示出农事正忙。山原绿遍,草木葱茏,桑叶也当肥嫩,河水涨满,细雨如烟,恰是插秧的好时机,更有杜鹃鸟热心地鸣叫催促,人们怎么能够停闲呢?
“乡村四月闲人少,才了蚕桑又插田。”后两句歌咏江南初夏的繁忙农事。采桑养蚕和插稻秧,是关系着衣和食的两大农事,现在正是忙季,家家户户都在忙碌不停。对诗的末句不可看得过实,以为家家都是首先做好采桑喂蚕,有人运苗,有人插秧;有人是先蚕桑后插田,有人是先插田后蚕桑,有人则只忙于其中的一项,少不得有人还要做其他活计。“才了蚕桑又插田”,不过是化繁为简,勾画乡村四月农家的忙碌气氛。至于不正面直说人们太忙,却说闲人很少,那是故意说得委婉一些,舒缓一些,为的是在人们一片繁忙紧张之中保持一种从容恬静的气度,而这从容恬静与前两名景物描写的水彩画式的朦胧色调是和谐统一的。
这首诗语言明快,格调轻松,形象鲜明,读来朗朗上口,给人留下深刻美好的印象。它把自然之美和劳动之美和谐地统一在画面里,流露出作者的赞美之情,也使读者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和劳动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