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屋里挂着丝织的帷幔,摆着银色的屏风,显得幽深渺茫,如果不是梦魂应该是难以到达的。
窗前人声寂静恰好适宜夜晚的气氛,室内春光浓郁感觉不到屋外的寒冷。
酒斟满,佳人捧觞的纤手洁白似玉,在檀木的香气中欢歌笑语。
若想弄明白锦字书中人的名字,能让满县花开的就不是潘安仁的功绩了。
注释
幌:帷幔。
杳霭:即“杳蔼”,幽深渺茫貌。
蘸甲递觞:酒斟满,捧觞蘸指甲。
锦书:典出《晋书·列女传》:“窦滔妻苏氏,始平人也,名蕙,字若兰,善属文。滔,苻坚时为秦州刺史,被徙流沙,苏氏思之,织锦为回文旋图诗以赠滔。宛转循环以读之,词甚凄惋。”后人因以“锦字”、“锦字书”、“锦书”指妻子给丈夫之信。
满县花开不姓潘:用“潘岳”典故。潘岳,字安仁,他任河阳县令时,结合当地地理情况令满县栽花,浇花息讼甚得百姓遗爱。后遂用“河阳一县花、花县”等代称潘岳。
此诗紧扣住“野”字,写出了野菊特有的风貌。
其首句“晚艳出荒篱”,意谓野菊之花在草木凋残,百卉纷谢,连园菊也枯黄萎落的时候,却舒展出她那艳丽的容颜。其中的“晚”与“荒”相映照,叠现出一幅冷落、萧瑟的空间背景;再着一个“出”字,不仅突出了野菊的一枝独放和光彩夺目,亦从力度上强化了野菊生命力的顽强。
接句“冷香著秋水”,意谓野菊花吐放的缕缕馥香荡漾在湛蓝的秋水之上。其“冷香”与“秋水”相映照,构成了一幅明净、雅洁、宽阔,博大而令人心旷神怡的画面,野菊之造福人间的心志因此而尽显。其中以“冷”字修菊“香”,从诗人的心理感受来着笔,却与时令、气候相吻合,自然地渲染了香味的清纯无邪,一显野菊那冰清玉洁的姿质。“晚艳”、 “冷香”、 “秋水”,既绘出了菊的形貌气味,又传出了菊的神韵丰采。 “出荒篱”点出了“野”。后二句则进一步从旁烘托,在“野”字上开拓意境,把“野菊”写得神完意足,而诗人形象也略约可见。此乃托物扦怀之法。
转句“忆向山中见”,顺着追根求源的线索,展现出野菊的出生地和来源处,紧扣题名中的“野”字拓宽诗的境界,从而使诗意得以升华。
其结句“伴蛩石壁里”是野菊在“山中”生活的必然交代,它客观地描绘出一位虽终日只能与低吟浅唱的蟋蟀为伴,但却立根岩缝、咬定青山、忍寂耐寒、矢志不移的强者形象,其孤标独显的高风亮节令人敬佩。
总之,此诗虽短小,但野菊之野劲、野香、野趣尽融其中,而作为“在野”的王建,其弃绝名利、超脱世俗的野逸之情,亦因此而得以寄托。此外,这首诗的虚实处理也很妙。一二句实,三四句虚,由“忆”相联,于是就从篱、水扩而到山、石,诗境为之开阔而且灵空飞动起来。
这首小诗,前两句写“访”。诗说一条小路,沿着山崖,靠着青翠的山壁,直通向山的深处,山中寒云缭绕着山泉危石。诗极力铺写了隐者所居之地的环境,通过这幽深静阒的环境,突出隐居在这里的人的避世脱俗、高蹈绝尘的襟怀,未写人而人已呼之欲出。第一句的诗眼“踏”字下得很切,呼应诗题“访”字,使山景是作为诗人在来访途中所见,山路与山坳的两组景色也分出了先后层次,益显得山高幽深。如改成“近”、“贴”等类词,便成了单纯写景,跌入下乘。第二句的“抱”字,形象地刻绘出泉水蜿蜒、山石清秀、云气缭绕的景况,很见锤炼之工。
三、四句写隐者喝着自酿的酒,颓然醉倒,足不出户,门外落红满地,无人洒扫。这两句不直说隐者之高,只是通过他疏懒闲适、脱略形骸的生活,表现他与世无争、万事不关心的淡泊情怀,与宋邵雍《安乐窝》绝句中的后两句“拥衾侧卧未欲起,帘外落花撩乱飞”极为相近。诗即事达情,与上两句的景物描写合成一个整体,由此表达自己对隐者的崇敬。
在中国古代的诗歌中,出仕与归隐是一对矛盾。由于自身的抱负与向往在现实中得不到满足,便促使诗人们转而赞美自然,赞美返回自然的隐士。自从陶渊明热衷于“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归园田居》)的生活以来,不少诗人讴歌无忧无虑、沉湎自然的生活,要“独无外物牵,道此幽居情”(韦应物《幽居》)。发展到最后,把疲倦于现实生活的观念进一步变化成疲倦于一切,连日常的应酬、洒扫,朋友间的来往也不放在心上,以门外青苔、落花不扫、人迹不到为高,如贾岛诗所述“自从居此地,少有事相关。积雨荒邻圃,秋池照远山。砚中枯叶落,枕上断云闲”,就是这种心情的反映。郭祥正这首诗的三、四句,赞赏隐士闭门饮酒,门无人迹,落花狼藉,也是这种思想的延伸,可视作中国写隐士的诗的共同点。
唐朝的韦应物写了一首《听嘉陵江水声寄深上人》:“凿岩泄奔湍,称古神禹迹。夜喧山门店,独宿不安席。水性自云静,石中本无声。如何两相激,雷转空山惊?贻之道门旧,了此物我情。”这位作家对水石之间关系的疑惑与领悟,亦同于苏轼之于琴指。这其实是个高深的哲学问题,因为在佛教看来,一切都是因缘和合而成,事物与事物之间只是由于发生了联系,才得以存在。即如所谓“四大”,《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五说:“譬如机关由业转,地火水风共成身。随彼因缘招异果,一在一处相违害,如四毒蛇具一箧。”《圆觉经》说:“恒在此念,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楞严经》曾对什么是“浊”有一段阐发:“譬如清水,清洁本然,即彼尘土灰沙之伦,本质留碍,二体法尔,性不相循。有世间人取彼土尘,投于净水,土失留碍,水亡清洁,容貌汩然,名之为浊。”也就是说,“浊”是尘土和清水发生了作用而形成的。另一段论述说得更为明确:“譬如琴瑟、箜篌、琵琶,虽有妙音,若无妙指,终不能发。”——苏轼的诗简直就是这段话的形象化。
从字面上看是说,如果说琴可以自己发声,那么为什么把它放在盒子里就没了乐声?如果说声音是由手指头发出的,那么为什么不能凑过耳朵靠近指头直接听到乐声呢?
苏轼在这首诗中思考是:琴是如何发出声音的?根据科学依据可知,其实,琴能演奏出优美的音乐,这不光需要靠琴,还要靠人的指头弹动、敲击钢丝 ,产生振动发出,人的手指和琴同时存在是发出琴音的物质基础,只有两者相辅相成,才能奏出优美的音乐。
由于钢丝的粗细不同,所以按不同的键,木槌就会敲击相应的钢, 发出不同的声音。
从禅理方面来说,诗人以琴声来解说禅理。诗人通过反问的方式,巧妙而形象地说明了是琴与指的结合,才产生了精美的琴声。一方面,不论是从单纯的琴来说,还是单纯的指来说,其都是一种客观存在,有其在就能发出琴声来,这就是“有”;但琴与指都是无法独自产生出美妙音乐来的,这就是“无”;另一方面,精妙绝伦的琴声却又是的的确确从琴和手指上发出来的,琴声是潜存于琴与指上的,这就是“有”。缺少了琴与指中的任何一个,也不能发出优美的琴声来,这又是“无”。正是这种“无中生有”、“有来自无”、“有无相生”、“有无结合”才会产生美妙无比的琴声来,从而揭示了“有”与“无”结合、“有”“无”统一才能生成万物的普遍道理。须知,琴声潜在于琴上,要靠指头点拨,即靠“有”的推动才能发出声来,但光有指头也无济于事,“有”必依赖“无”即潜在于琴身的音才可生出声。总之,有无相生是万物生成之本。
该诗哲理性很强,富有禅机。佛教视有为无,视生为灭,追求无声无形不生不减,音乐的真实即虚无,所以音乐无所谓真实与否,要以“谐无声之乐,以自得为和”、“反闻闻自性,性成无上道”,通过内心的感受而自得、反悟禅道。《题沈君琴》否定了琴、指两者和音乐之声的关系,其思想和《楞严经》“声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生灭两圆离,是则常真实”相通。
这是一首叙事诗,在写作手法上相当朴实,记事、写景,较少抒情,语言工整,用词精确恰当。从文义的表面上看,赞美韦彪关心民间疾苦而祈神求雨,但本意是对韦中丞等州府官员愚昧迷信、劳民伤财行为的批评,对自己蒙屈而沦为下僚的悲叹。
柳宗元是一位唯物主义无神论者,他曾针对韩愈天有意志、能赏罚的观点,提出:“彼上而玄者,世谓之天;下而黄者,世谓之地;浑然而中处者,世谓之元气;寒而暑者,世谓之阴阳。”他认为天地只是自然物,既无意志,也不能赏罚,“功者自功,祸者自祸”(《天说》),希望天地能赏罚、有哀仁都是迷信(《天说》)。他还认为,“生植与灾荒,皆天也;法制与祸乱,皆人也……其事各行不相预,而凶丰理乱出焉”(《答刘禹锡天论书》),天事与人事各不相干。另外,在《非国语》中,他还指 出:“山川者,特天地之物也。阴与阳者,气而游乎其间者也。自动自休,自峙自流,是恶乎与我谋?自斗自竭,自崩自歇,是恶乎为我设?”认为天地、元气、山川等自然物的运动变化是自然而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根据这些认识,柳宗元对韦中丞黄溪祈雨的荒诞行为,必然是持批评态度的。
当时的永州刺史韦彪,跟柳宗元并没有什么深厚的交情。柳宗元到永州一年多后,唐宪宗改元大赦天下,韦彪便北移了。这人毫无才干,连北移的贺表也是请柳宗元写的。但由于他身为永州的行政首长,柳宗元的顶头上司,柳宗元又是待罪之人,并且希望得到朝庭的赦免和重新起用,因此柳宗元当然不便直接批评韦彪,只能用赞赏的表面形式来记述这件事。但诗题中标明“口号”,而“口号”是古人随口吟成的诗体,这便给诗添了几许诙谐。诗人写这场荒诞的祈神求雨戏时,字里行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传神地刻画出了韦彪其人:兴师动众,不仅劳民伤财,而且是沽名钓誉的行径;神祠荒凉清冷,象征他的愚蠢糊涂;场面宏大,巫师装神弄鬼,讥讽他的迷信与无知;并且通过“惠风仍偃草”的写实,“灵雨会随车”的用典,以对比的手法来揭示韦彪祈雨的无功与荒谬。据诗人的《游黄溪记》记载,黄溪在城东七十里,“黄神”乃是王莽的后代,是避祸来的。韦彪导演的这场闹剧,吹吹打打弄了整整一夜,直到天亮才收场,使周围的百姓都受到了惊扰,根本不是在为老百姓祈福,而是在“造祸”,并且灾祸波及到了“骑客路”与“野人居”。
诗的最后两句,才是诗人真实意图的流露:自己是“俟罪非真吏”,却奉命随行,做太守的清客、帮闲,成为献媚取悦长官的低级僚属,这对胸怀大志的柳宗元来说,是非常羞愧的。如果他是有实职实权的地方官,定会珍惜手中的权力,尽情施展自己“以利安元元为务”的抱负,干一番兴利除弊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