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首联描写古城周围的一片萧条景色,中间两联写登临远近所见,最后一联写诗人的归思乡情难遣。全诗采用白描手法,虚实结合,写景工致。这首诗抒发了诗人的怀乡念家之情。
诗的首联刻画了古城周围的一片萧条景色。“平芜古堞暮萧条,归思凭高黯未消。”扬州地处平原,郊野一望无际,深秋季节,草木凋零,给人以荒芜的感觉。这里的堞代指整个城墙。在广漠的荒原之中,古老的城墙孤零零地矗立着,加上夜幕悄悄降临,这一切都显出一种冷落萧索的气氛。由此自然而然地引出诗人的“归思”。作客异地,登临凭眺,本来就容易激发乡情,何况眼前呈现的又是这样凄清的景物,令人黯然销魂。开篇这一联给全诗定下基调。
中间两联写登临所见,一远一近。“京口寒烟鸦外灭,历阳秋色雁边遥。”镇江在扬州的对岸,隔江相望,而历阳距离更远。从扬州城上眺望出去,京口一代的袅娜炊烟尚明灭可睹,而历阳那边的风物更加遥不可辨,只剩下一抹秋色。这一联都是写的远景,其中仍有稍近或更远之分,用“鸦外”和“雁边”暗示区别,写得很有层次。在这之后,诗人的目光收回来,注视于近处的江面。深秋的江水色调清冷,片片落叶坠入水中,溅起水珠,有如雨点。由于天色渐晚,江面水口风力增大,预示着涨潮的时刻就要到来。这一联写景中结合人的感受,体物工细入微,常为后人称引。而“清江木落”、“暗浦风多的境界”的境界,跟上一联的几缕青烟、一抹秋色,远近相映,浓淡互衬,合组成一幅江天惨淡的水墨图,更进一步烘托了诗人的愁思。
尾联诗人写归思乡情。“惆怅此时频极目,江南江北路遥遥。”诗人此时频频极目远望,故乡遥隔千山万水,渺不可见,只有慢慢长道,贯通江南江北,向着天边延伸而去。面对此情此景,又怎能不叫人感慨万端,惆怅不已。篇末明点“惆怅”,妙在不说破惆怅的根由,把一片乡情隐没于“江南江北路迢迢”的画面中,就显得含蓄而有余味。
此诗是和答乡里亲朋之作,对故乡的深切怀念,从思想感情上把他们联系在一起,所以诗中不必再叙交谊,而交谊即在其中。通篇采用白描手法写景抒情,不炫弄才学,不雕琢文词,有别于一般的宋人诗作,可以看出诗人倾心于唐诗的趣尚。而已经衰飒,作风清迥刻削,仍缺少盛唐诗歌的浑厚气象。
“西羌延国讨,白起佐军威”这两句运用铺叙的手法,描绘出一幅西羌叛乱招引大唐国征讨、白利将军奔赴战场助军威的景致。诗人通过交代事件发生的背景和形势,烘托气氛,点明题旨,升华主题,富有画龙点睛的作用。
“剑决浮云气,弓弯明月辉”这两句以剑、弓显示白利威武的气势:挥动宝剑,使空中云气为之消散,弯弓如满月,似与天上的明月相映增辉。诗中“剑决”“弓弯”富有烘云托月之意,字里间处处充溢着豪气四溢、志兴翻飞的气度。侧面夸赞白起将军后代的白利将军武艺高强、万夫不挡之勇。
“马行边草绿,旌卷曙霜飞”这两句是诗人对未来战场情景的描写:战马在边塞中驰骋、旌旗在寒霜中飞卷。诗人虽然没有把杀敌的情况加以叙述,但那种飘逸豪放的气度、扬眉剑出鞘的神情、鲜明生动的形象,都洋溢着李白的浪漫风采,寄托了李白的沉阔情怀。
“抗手凛相顾,寒风生铁衣”描绘一幅将士们举手凛然拜别、寒霜照铁衣的离别图景。诗人将饯行离别和抒怀融为一体,情意深长而又志气干云。如果说伤别诉情诗是李白热爱人民的必然,那么饯行述怀诗则是李白兼济天下、富安万民理想之结果。
云、风、雷、电,天、海、月、涛,是李白爱入诗的事物。凌、挥、飞、吼,奔、卷、横、啸是李白最爱入诗的动词。此诗借用“云”、“月”、“风”、“卷”、“飞”等有巨大气势的事物和表现大起大落的动词,使得诗意具有飞扬跋扈、迅猛阔大、不可一世的气势,易使读者产生激昂振奋的感觉。
此诗借助驰骋想象的笔墨,描绘了一幅生动的沙场剪影。着重描写友人到前线威武飒爽的风姿,祝颂之意即暗含其中,这样来写送别,生面别开。
这首词采用上片写景下片抒情的传统手法,是一首以抒发人生惆怅为主题的词。
词的上片整体比较平实,主要下力在于营造氛围上。
“残雪凝辉冷画屏,落梅横笛已三更,更无人处月胧明。”点明了环境,包括地点是在书房,时三则是在稍有月色的残雪之夜。接着视觉转换,由视觉转移到听觉上。这句通过 “残雪”、“凝辉”、“落梅”、“三更”、“月胧明”等字句,营造出了一种既清且冷,既孤且单的意境,大有“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孤独感,而这种感觉大抵只能给人带来痛苦和茫然。
下片在上片的情感氛围笼罩下,突然情感爆发出来。
“我是人三惆怅客,知君何事泪纵横”的问句,可谓起的妙绝。这是容若因笛曲起意,自伤身世的哀叹。这两句中似乎有相对的主体,一个是“我是人三惆怅客”的“我”,另一个是“知君何事泪纵横”的君。但从词意看来,更应该是灵犀暗生的独自感慨,而不是朋友三当面的对谈倾诉。所以说,这个“君”指的是容若自己。当一个人倦了,累了,苦了,伤了的时候,便不禁地自言自语,自怨自艾,自问自答,何况是纳兰这样的至情至性之人。
最后一句“断肠声里忆平生”更是点睛之笔,短短七字,不禁令人潸然泪下。见惯了哀而不伤,隐而不发,反而更容易被这样痛彻心扉的凄绝之美打动。闭上眼睛仿佛依然能看到词人在那一片断肠声里,落泪伤神。这句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联系了上片下片,将夜半笛声同忆平生结合起来;另一方面,用一个结尾来营造一个新的开始,也就是“忆平生”三个字,这三个字能引导人们联想到词人的生活,去思考更多的东西,可以说是个很好的留白。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诗题“荣木”,是取诗的前两字作为篇名,并不是专写荣木。《荣木》一诗共三十二句,分四章,每章八句。第一章慨叹人生若寄,第二章写要坚持正确的做人道理,第三章责己无所作为,第四章表示不坠先师之训而奋起。全诗表达了一种自强不息的功业追求。
这首诗提出了世间一个永恒的主题:人生苦短。陶渊明把“荣木”已化为一种意象——人生美丽却苦短。他忧于人生短暂,认为人若不勤奋,即使“总角闻道”也会“白首不成”,这是人生的悲哀。他告诫人们,人生就像匆匆过客,到时都会憔悴、衰老、死亡;人的寿命、祸福取决于自己。他也自责自己曾废学而乐饮。
从此诗第四章中可以见出作者内心郁勃着昂扬的进取之心、功业之志。“四十无闻,斯不足畏”,这句话活脱了陶渊明另一面孔,它与后人心目中那位吟唱着“复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隐者形象,相距实在太远。人们以往对陶渊明的印象只是其中年思想成熟以后的形象,是陶渊明丰富人格之一角。以“一斑”而概其“全豹”有时会出现以偏概全的弊病。陶渊明早期功业之心,主要是传统文化的熏陶、影响使然。对于古代大多数知识分子,“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是他们最大的梦想,在“学而优则仕”的时代,谁也难以天生就超越历史的局限而对功业荣名不屑一顾、视如粪土。
人生短暂,只有为功名而奋斗才有意义。陶渊明没有忘记儒家先师孔子的教导,一个人到了四五十岁还没有什么名望,这不值得惧怕。他自信有取得功名的天赋,不管要经历多少苦难,也没有任何理由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