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久谁同坐,炉寒鼎亦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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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松飘雨雪,一室掩香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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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发添新岁,清吟减旧朋。
白发添新岁,清吟减旧朋。
明朝待晴旭,池上看春冰。
明朝待晴旭,池上看春冰。

chú

 tángdài 

jiǔshuítóngzuò hándǐngchéng 
luànsōngpiāoxuě shìyǎnxiāngdēng 
báitiānxīnsuì qīngyínjiǎnjiùpéng 
míngzhāodàiqíng chíshàngkànchūnbīng 
齐己

齐己

齐己(863年—937年)出家前俗名胡德生,晚年自号衡岳沙门,湖南长沙宁乡县祖塔乡人,唐朝晚期著名诗僧。 ▶ 749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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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臣曾此作缧囚,茹血衣毛十九秋。
汉臣¹曾此作缧(léi)²,茹(rú)血衣毛十九秋。
注释:¹汉臣:指苏武。²缧囚:囚徒、俘虏。
鹤发半垂龙节在,不闻青史说封侯。
鹤发半垂龙节¹在,不闻青史说封侯。
注释:¹龙节:使节,一根棍子上挂有一串牦牛尾巴的饰物,代表出使证明。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chóu

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chénjiàntiānhòushí yǒutóngzhōuxiàguīrényuánqìngzhě shuǎngwéixiànzhàoshīyùnsuǒshā néngshǒurènchóu shùshēnguīzuì dāngshíjiànchénchénángjiànzhūzhīérjīng qiěqǐng biānzhīlìng yǒngwéiguódiǎn  chénqièguòzhī 

    chénwén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xíng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běn yòng jīngzhūérbìngyān zhūjīng wèilàn xíngshèn jīngzhū wèijiàn huàishèn guǒshìshìtiānxià chuánhòudài zhězhīsuǒxiàng wéihàizhězhīsuǒ shìwéidiǎn gàishèngrénzhīzhì qióngdìngshǎng běnqíngzhèngbāobiǎn tǒngér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huòyuánqìngzhī miǎnzuì shīyùnzhīzhū qiān shìfēi shì chóu chóutiānzhī érqiāngfèngzhī shìbèiáoérlíngshàng zhíérzhūzhī suǒzhèngbāngdiǎn éryòujīngyān 

    qiěyuē  rényǒu yǒuqīn qīnqīnxiāngchóu luànshuíjiù  shìhuòshèn zhīsuǒwèichóuzhě gàiyuānchéntòngérhàogào fēiwèizuìchù xiàn éryuē shāzhī nǎishāzhī  zhí bàoguǎxiéruòér fēijīngbèishèng shènzā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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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ǐngxiàchénlìng yǒuduànzhě qiáncóngshì jǐn 

谈何容易!天生一不朽之人,而其子若孙必欲推而纳之于必朽之处,此吾所为悁悁而悲也。夫所谓不朽者,非必周、孔而后不朽也。羿之射,秋之奕,俞跗之医,皆可以不朽也。使必待周、孔而后可以不朽,则宇宙间安得有此纷纷之周、孔哉!
谈何容易¹!天生一不朽之人,而其子若²孙必欲推而纳之于必朽之处,此吾所为悁(yuān)(yuān)³而悲也。夫所谓不朽者,非必周、孔而后不朽也。羿(yì)之射,秋之奕,俞跗(fū)之医,皆可以不朽也。使必待周、孔而后可以不朽,则宇宙间安得有此纷纷之周、孔哉!
译文:谈话议论岂可轻易!天生了一位不朽的人物,可是他的儿子或是孙子却一定要把他推入必然朽灭的地方!这就是我忧愤地悲伤的原因啊!所谓不朽的人与事物,并不一定光是周公、孔子这样的人物然后才可以不朽,后弈的射技、弈秋的棋艺、俞拊的医术,都是可以不朽的。假使一定要等到出了周公、孔子这样的人物然后才可以不朽的话,那么古往今来的人间哪里能够有如此众多的周公、孔子这样的人呢?
注释:¹谈何容易:谓谈话议论岂可轻易。意谓薛雪子孙对薛雪的评价不可轻率。何容,犹言岂可。²若:或。一说:若,其。³悁悁:忧闷的样子。⁴周孔:指周公、孔子。⁵羿:后羿,善射。古代对羿的传说有三。第一、夏有穷氏之国君,因夏民以代夏政。以不修民事,为家臣寒浞所杀。见《左传·襄公四年》。第二、唐尧时十日并出,草木枯焦,羿射落九日。其妻姮娥,奔月为月神。见《楚辞·天问》。《淮南子·本经训》等。第三、帝喾的射师。见《说文》。⁶秋:弈秋,善弈(下棋)。《孟子·告子上》:“弈秋,通国之善弈者也。”⁷宇宙:指时间和空间。《淮南子·齐俗》:“往古来今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⁸纷纷:众多貌。
子之大父一瓢先生,医之不朽者也,高年不禄。仆方思辑其梗概以永其人,而不意寄来墓志无一字及医,反托于与陈文恭公讲学云云。呜呼!自是而一瓢先生不传矣,朽矣!
子之大父¹一瓢²先生,医之不朽者也,高年不禄³。仆方思辑其梗概以永其人,而不意寄来墓志无一字及医,反托于与陈文恭公讲学云云。呜呼!自是而一瓢先生不传矣,朽矣!
译文:你的祖父一瓢先生,是一位不朽的医生,在活到高寿的时候不幸去世了,我正想着要收集记述他的概要事迹,用来使他永传不朽,可没想到你寄来的墓志铭中竟然没有一个字涉及医学,反而把他依附到了陈文恭先生讲论理学一类的事情当中什么什么的。唉!从此一瓢先生就要不被传扬了!要淹没了!
注释:¹大父:祖父。²一瓢:薛雪的号。³不禄:古时士死的讳称。⁴永:使……长久。使动用法。⁵墓志:放在墓中刻有死者传记的石刻。此指墓志文稿。⁶陈文恭:陈宏谋,字汝咨,清代广西临桂人。累官东阁大学士,兼工部尚书,曾为苏省巡抚,卒謚文恭。早年治宋代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五子之学,著有《培远堂文集》。
夫学在躬行,不在讲也。圣学莫如仁,先生能以术仁其民,使无夭扎,是即孔子“老安少怀”之学也,素位而行,学孰大于是!而何必舍之以他求?文恭,相公也;子之大父,布衣也,相公借布衣以自重,则名高;而布衣扶相公以自尊,则甚陋。今执逮之人而问之曰:“一瓢先生非名医乎?”虽子之仇,无异词也。又问之曰:“一瓢先生其理学乎?”虽子之戚,有异词也,子不以人所共信者传先人,而以人所共疑者传先人,得毋以“艺成而下”之说为斤斤乎?不知艺即道之有形者也。精求之,何艺非道?貌袭之,道艺两失。医之为艺,尤非易言,神农始之,黄帝昌之,周公使冢宰领之,其道通于神圣。今天下医绝矣,惟讲学一流转未绝者,何也?医之效立见,故名医百无一人;学之讲无稽。故村儒举目皆是,子不尊先人于百无一人之上,而反贱之于举目皆是之中,过矣!
夫学在躬行¹,不在讲也。圣学莫如仁²,先生能以术仁其民,使无夭扎,是即孔子“老安少怀³”之学也,素位而行,学孰大于是!而何必舍之以他求?文恭,相公也;子之大父,布衣也,相公借布衣以自重,则名高;而布衣扶相公以自尊,则甚陋。今执逮之人而问之曰:“一瓢先生非名医乎?”虽子之仇,无异词也。又问之曰:“一瓢先生其理学乎?”虽子之戚,有异词也,子不以人所共信者传(zhuàn)先人,而以人所共疑者传先人,得毋以“艺成而下”之说为斤斤乎?不知艺即道之有形者也。精求之,何艺非道?貌袭之,道艺两失。医之为艺,尤非易言,神农始之,黄帝昌之,周公使冢(zhǒng)¹⁰领之,其道通于神圣。今天下医绝¹¹矣,惟讲学一流转¹²未绝者,何也?医之效立见,故名医百无一人;学之讲无稽(jī)。故村儒¹³举目皆是,子不尊先人于百无一人之上,而反贱之于举目皆是之中,过矣!
译文:任何学问都贵在身体力行,而不在于口头讲论。神圣的学问没有哪一种比得上仁学的了,先生能够凭着他的医术施爱于大众,使他们没有因病而早死的不幸,这就是孔子的“老人,要使他们晚年安心;年轻人,要使他们归向仁学”的学问啊!从自己的现实地位和情况出发去实践仁学,有什么比这更为高尚呢?那么何必舍弃这个去追求别的东西呢!然而,文恭,是位高官;你的祖父,是位平民。高官要是借助平民来抬高自己,名声就会很好;可是平民要是依仗高官来使自己也显得地位尊贵,就太浅薄了。如果拉住路上的人然后问他说:一瓢先生不是名医吗?即使你的仇人,也没有不同的意见;又问他说:一瓢先生大概是位理学家吧?即使你的亲人,也有不同的意见。你不用人们都相信的事实给先人立传,却用人们都怀疑的事实给先人立传,只怕是因于“技艺上的成就位次在下”的说法而去做那计较名位的事了吧?!不知道技艺就是仁道中有实践特点的学术啊!精心地探求技艺,哪种技艺不属于仁道?表面上符合仁道,仁道和技艺两者都会被丢弃。燕王哙和子之哪曾没有依托尧舜禅让的故事来宣扬高尚?可是最终却被木匠与造车之人所嘲笑。医术作为一门技艺,尤其不能轻易谈论;神农氏开创了它,黄帝光大了它,周公让家宰兼管着它,其中的道理一直通向神圣的境地。如今天下的名医绝迹了,只有讲论理学这一类的人仍然没有绝迹的原因是什么呢?医疗的效果会立即表现出来,所以名医在一百个医生中也没有一个;理学讲论之时没有依据,所以浅薄的儒生到处都是。你不把先人尊奉到百无一人的人物当中,却反而使他被贬低到了到处都是的人们当中,真是大错特错啊!
注释:¹躬行:身体力行;亲身实践。²仁:仁爱。动词。³老安少怀:《论语·公冶长》:“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安,安宁。怀,归向。皆使动用法。⁴素位:不居官位。⁵相公:丞相。明代废丞相职,清代因之。陈宏谋所任东阁大学士为文臣最高官职,位同前代之丞相,故云。今:犹“若”。如果。⁶传:为……立传。为动用法。⁷艺成而下:谓技艺取得成就而居下位。⁸斤斤:拘谨的样子。此谓拘泥。⁹袭:仿效。¹⁰冢宰:周代官名,为六卿之首。又称大宰。¹¹绝:缺乏;贫困。¹²转:反而。
仆昔疾病,性命危笃,尔时虽十周、程、张。朱何益?而先生独能以一刀圭活之,仆所以心折而信以为不朽之人也。虑此外必有异案良方,可以拯人,可以寿世者,辑而传焉,当高出语录陈言万万。而乃讳而不宣,甘舍神奇以就臭腐,在理学中未必增一伪席,而方伎中转失一真人矣。岂不悖哉!
仆昔疾病,性命危笃(dǔ),尔时虽十周、程、张、朱¹何益?而先生独能以一刀圭²活之,仆所以心折³而信以为不朽之人也。虑此外必有异案良方,可以拯人,可以寿世者,辑而传焉,当高出语录陈言万万。而乃讳而不宣,甘舍神奇以就臭腐,在理学中未必增一伪席,而方伎中转失一真人矣。岂不悖(bèi)哉!
译文:我从前曾经患了病、病得很重,生命已处于危险之中,那时即使有十位周敦颐、程颢程颐和张载、朱熹这样的理学家又有什么帮助?可是先生独独能用一药物使我活命,这就是我从心里折服而且实在地认为他是不朽之人的原因啊!料想此外一定有可以用来救助世人、可以用来使世人长寿的奇特医案和良方,要是记述下来并使之流传下去,定会高出程朱“语录”中的陈腐言论极其之多。可是你竟然忌讳而不愿宣扬,甘心舍弃你祖父神奇的医学成就而把他依附到臭腐的理学之中。这样,在理学界未必能够增加一个虚假的席位,但医学界却反而失去了一位真正的人物了。难道不荒谬吗?难道不令人感到痛惜吗?
注释:¹周程张朱:周指周敦颐,北宋理学家。程,指程颢、程颐兄弟,两人同学于周敦颐,北宋理学的奠基人,世称“二程”。张指张载,北宋哲学家。朱指朱熹,南宋哲学家和教育家。²刀圭:古时量取药末的用具。此借代药物。一说,此指医术。³心折:佩服。⁴语录:指二程与朱熹等人的《语录》。⁵“甘舍”句:《庄子·知北游》:“万物一也,是其所美者为神奇,其所恶者为臭腐;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故曰通天下一气耳。”神奇,此指薛雪的医术。臭腐,此指程朱等理学。⁶悖:谬误。《荀子·王霸》:“不能治近,又务治远;不能察明,又务见幽;不能当一,又务正百;是悖者也。”
洛浦林塘春暮时,暂同游赏莫相违。
洛浦¹林塘²春暮³时,暂同游赏莫相违
译文:春天将近,与秦帅端明来到洛水之滨的李氏园池一起游赏,尽管是暂时的,可也莫违背了我的心愿。
注释:秦帅端明:当指司马光。司马光于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因跟王安石政见不合,出知永兴军(辖境相当今宁夏、甘肃、陕西等部分地区),故称秦帅。熙宁六年(1073年),司马光又以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居洛阳,故称秦帅端明。¹洛浦:洛水之滨。汉张衡《思玄赋》:“载太华之玉女兮,召洛浦之宓妃。”洛,古水名,即今河南洛河。浦,水滨,李氏园池恰临洛水。²林塘:指李氏园池里的树丛和池水。³春暮:春天将尽。⁴暂:短暂。不宜理解为暂时。⁵相违:违背我的心意。
风光不要人传语,一任花前尽醉归。
风光不要人传语¹,一任²花前尽醉归。
译文:不必传话给风光叫他暂且留住,任凭我们在花前醉饮兴尽而归。
注释:¹传语:寄语,即传话。²一任:听任,任凭。

  诗中化用杜甫《曲江》及李白《襄阳歌》句意,抒写了诗人当暮春时节与知友放情欣赏风光,在花前尽兴醉饮的豪迈情致。诗中全无伤春滥调,词情明快,表现了诗人健康爽朗的胸襟。

  “秦帅端明”姓司马,是文彦博的老友。清明后的一日,诗人与他会饮于李氏园池,首句便作描写:时当清明后的暮春,二人来到李氏园池。李氏园恰临洛水,园中树木丛聚,池水汪汪,“天气澄和,风物闲美”(陶潜《游斜川》诗序)。因此紧接第二句便说:“暂同游赏莫相违。”单就字面意思而言,与杜甫的大致不差,但由于所言对象有别,故诗意便不尽相同了。杜甫乃以拟人化的语气与“风光”言,诗人在此却向同游者说道:既然良辰美景当前,游园会饮便是赏心乐事了,让我们共同尽情游赏吧,尽管是暂时的(短时间的),可也莫违背了我的心愿啊!诗人接下来的两句说:我们还有游赏的有利条件呢了,“风光不要人传语,一任花前尽醉归”。杜甫还须寄语风光,求得风光首肯以后方能游赏,诗人在这里却说,他们“不要传语”,此句意思,详而言之,即是苏轼所说:“天地之间,物各有主;……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前赤壁赋》)简而言之,便是李白所说:“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襄阳歌》)因此不须人先去传语,可以听任大家于花前觥筹交错,恣意观赏,尽兴方归了。

  杜甫的那一联另有深意。诗人这首诗所表现的,则是他悠然闲适、尽情享受李氏园内阳春烟景的感情。语言圆美流转,格调清新明快,与杜诗的沉郁顿挫相比,别有一番情调。

参考资料:
1、 霍松林 等.宋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115-116
2、 张鸣.宋诗选: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68

qīngmínghòutóngqínshuàiduānmínghuìyǐnshìyuánchíǒuzuò--wényàn

luòlíntángchūnshízàntóngyóushǎngxiāngwéifēngguāngyàorénchuánrènhuāqiánjǐnzuìguī

帘漏滴,却是春归消息。带雨牡丹无气力,黄鹂愁雨湿。
帘漏滴,却是春归消息。带雨牡丹无气力,黄鹂愁雨湿。
争着洛阳春色,忘却连天草碧。南浦绿波双桨急,沙头人伫立。
争着洛阳春色,忘却连天草碧。南浦¹绿波双桨急,沙头人伫立。
注释:¹南浦:泛指面南的水边。
这首小令,抒写暮春怀人之情。上片写暮春景色。牡丹带雨,黄鹂含愁,春将归去。下片抒写怀人之情。眼前春色,使人忘却了连天草碧。南浦桨急,伫立沙头,情思无限。本词融情于景,情景交融,曲折含蓄,婉媚新倩,精巧工丽,确是一首美妙的短歌。

jīnmén··liánlòu--wāngshēn

liánlòuquèshìchūnguīxiāodàidānhuángchóu湿sh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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