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题为《梅花》,却不是一首咏物诗,而是咏叹与梅花相关的人和事。据《全唐诗》载:“后主尝与周后移植梅花于瑶光殿之西,及花时,而后已殂,因成诗见意。”
此诗首联起句“殷勤移植”语,即指这次移植梅花之事;“移植地”便是“瑶光殿之西”的“曲槛小栏边”。李煜、周后(即昭惠皇后)都是极富雅趣之人,又凭着帝王皇后的特殊条件,便为自己的生活极力营造出优美的氛围。他们以销金红罗罩壁,以绿钿刷丝隔眼,糊以红罗,种梅花其外,兴之所至,便有了移植梅花之事。颔联写道“共约重芳日,还忧不盛妍”,意思是记得当时还曾担心,梅花“重芳日”,只恐“不盛妍”。唯其如此,颈联便接着说:“阻风开步障,乘月溉寒泉。”为了给梅花“阻风”,这两位形影相随的伴侣还特意为梅花牵开了漂漂亮亮、长长宽宽的“步障”;为了给梅花浇水,也还曾不辞“乘月”披星之劳。实指望来年能观赏到夫妻共同移植、一块浇灌的梅花的艳美风姿。可是,又有谁能料到花开前后,这正该供夫妻共赏同乐的美景良辰,而“蛾眉却不前”。尾联的这一慨叹,紧承在语流上逐层推进的前三联而发,于升至极高处的波峰浪尖,忽发哀音,跌入深潭,凄恻动人,给读者心灵以强烈冲击。
这首诗是根据牛郎织女的故事而写成的乐府歌行。南朝梁殷芸《小说》(明冯应京《月令广义·七月令》引)云:“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机杼劳役,织成云锦天衣,容貌不暇整。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纴。天帝怒,责令归河东,但使一年一度相会。”这则神话将牛郎织女的被罚阻隔天河,诿之于织女的嫁后贪欢,懒惰废织,带有封建社会歧视妇女的思想遗毒。这首诗虽取材于此,但作者却是讴歌他们的深挚爱情,同情他们被迫分离;结尾又以“夜夜孤眠”不嫁人的嫦娥与之作比,似在暗示天地间较牛郎织女更为不幸的大有人在,足以启发人们深思。
全诗可分四段。开头四句为第一段,点明时令和鹊桥。“人间一叶梧桐飘,蓐收行秋回斗杓”。一叶落而知天下秋,西方之神“蓐收”开始行司秋令,北斗七星的斗柄已指向西方了。金风飒飒,银汉迢迢,星移斗转,这是多么迷人的夜空。这时“神官召集役灵鹊,直回天河云作桥”。神宫召集喜鹊,役使它们直回天河,云集为桥,以回织女与牛郎相会。这四句诗通过具有时令特征的景物和神话中的鹊桥显示七夕已到,为牛郎织女相会布置了环境,渲染了气氛。
“桥东”以下十二句为第二段,追溯牛郎织女唯七夕一相逢的原因。写了织女婚前、婚后和被谪归河东的全过程,内容与《小说》大致相同。但文辞流美,叙述宛转,富有情韵,远非《小说》可比。特别是增加了“绿鬓云鬟朝暮梳”一句,与充满着旷怨之情的“辛苦无欢容不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表现了她“河西嫁得牵牛夫”,伉俪相得,极为如意的心情。她由“容不理”变为“朝暮梳”,是热爱男耕女织新生活的表现。诗人加上这一句,丰富了织女的形象,突出了她珍惜爱情、追求幸福的性格,使一个“得此良人”,心里甜丝丝、美滋滋的新嫁娘的身影跃然纸上,而那“贪欢”“废织纴”之说,已成了苍白无力的欲加之罪。
“别多”以下八句为第三段,写牛郎织女七夕乍会又离的悲痛。一年三百六十日,他们只有一个晚上能够相会,真是“别多会少”,但这是天帝的命令,无可奈何。如果是个忘情者,倒也罢了,却偏偏想起了从前夫唱妇随的无限恩爱,怎能不痛苦万分。他们匆匆相会,离愁别恨还未说完,可是“烛龙已驾随羲和”。神话传说中的烛龙(在北方无日处,目发巨光,睁眼为昼,闭眼为夜),已随御日车之神羲和拉着太阳从东方升起,一年一度的七夕就这样消逝了。守在河边监视他们的天官严厉执行天帝的命令,不管她们“相见时难别亦难”,天刚亮便无情地催促织女踏上“鹊桥归路”。她心痛似绞,喷涌的泪水,化作了滂沱大雨。但这是无济于事的,因为“泪痕有尽愁无歇”,有尽的泪水又怎能冲洗掉无穷的离愁?这八句诗通过“恩爱多”与“别多会少”、“说不尽”与“烛龙已驾”、难割舍与灵官催发、泪有尽与“愁无歇”的矛盾,把织女内心的痛苦刻划得入木三分,真切感人。
最后四句为第四段,是对织女的劝慰之辞。大意是说,织女你不要悲叹,天地固然无情,但你与牛郎一年一度总会相见一次,比起“夜夜孤眠广寒殿”的嫦娥来不知要好多少倍。天地之大,不仅只有嫦娥永久孤眠独宿,“东家头白双女儿,为解挑纹嫁不得”(元稹《织夫词》);“所嗟不及牛女星,一年一度得相见”(施肩吾《古别离》)。人间羡慕织女的怨女真不知凡几,望夫石之多,亦是见证。诗人将嫦娥作为孤凄女子的化身,通过她与织女的对比,深化了主题。
这是一首叙事诗,诗中不仅写了牛郎织女七夕相会的场面,还追叙了织女婚前婚后的有关情节,展示了她心情变化的三个过程:嫁前“辛苦无欢容不理”;嫁后“绿鬓云鬟朝暮梳”;谪归“泪痕有尽愁无歇”。由怨而欢而悲,机声、玉指、愁容、欢态、叹息、眼泪都写到了。诗篇多层次、多侧面地表现她,使一个富有立体感的血肉丰满的少女形象活跃在读者面前。这是这首诗超过同题材的一般诗词的地方,无怪乎《侯鲭录》云:“此歌东坡称之”。
这首诗四句一组,一组一意,通俗流畅,平淡自然,是诗人“满口而发,肆口而成,不待思虑而工,不待雕琢而丽”(《贺方回乐府序》)的创作主张的体现。
按照多数学者的说法,这是一首情诗,是以一个姑娘的口吻写出来的。诗中提到的事件,恰恰是姑娘与情郎激情幽会的地点:“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那一蓬蓬高与肩齐的大麻地,那一片片密密的麦田垅间,那一棵棵绿荫浓郁的李子树下,都是姑娘与情郎情爱激发的地方。所以,当姑娘回味这种强烈的情爱行为时,总也忘不了那个神奇的地方。尤其是诗的第一、二章,都有“彼留子”的明确指涉。而第一章的“将其来施”,第二章的“将其来食”,更明确地写出,姑娘与情郎的幽会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他们在大麻地里、小麦垅头、李子树下,演出过一次次激情的戏剧,付出了整个身心。他们的情爱是真实的,也是牢固的。他们并没有追求一次性的疯狂,而是让纯真的爱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热浪,永久地持续。第三章的最后,写到“彼留之子,贻我佩玖”,用物质的形式(佩玉),把非物质的关系(情爱)确定下来,以玉的坚贞纯洁牢固,表示两人的爱情的永恒。可以想像,接着下去,姑娘将与情郎共偕连理,成家育子,延续生命。一个新的家庭,将延续那一段热烈纯真的爱情。这就是姑娘在歌唱爱情时寄托的热望。
这首诗表现了二千多年前黄土高原上那对青年男女的柔情蜜意。其情绪热烈大胆,敢于把与情郎幽会的地点一一唱出,既显示姑娘的纯朴天真,又表达俩人的情深意绵。敢爱,敢于歌唱爱,这本身就是可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