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叙写鲁僖公君臣在祈年以后的宴饮活动。诗一开始便写马,马极肥壮,都为黄色,其“乘”字指出了这些是驾车的马。周代的礼制非常严格,不同的身份地位在礼器的使用方面也有差别。身份本是抽象的名称,它们由具体的物质享受来体现,在出行时,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车驾了。此诗接着转向庙堂,“夙夜在公”的“公”,当作官府讲,与“退食自公”的“公”同。不过,这里的官府不同一般的官府,而是僖公祭祀祈年之处,亦即《鲁颂·泮水》和《鲁颂·閟宫》诗中的“泮宫”和“閟宫”。祈年为郊祭,在国都以外,故首二句反覆咏马。然后才写到乘车马的人,从早到晚忙忙碌碌,揭开诗歌的主要部分,即宴饮部分。在宴会上,舞伎手持鹭羽,扇动羽毛,如鹭鸟一样,有时群飞而起,有时翩然下落,给宴会制造气氛。与宴的人们在饮酒观舞,不绝的鼓声震撼着他们的内心,优美翻飞的舞姿调动他们的情绪,酒酣耳热,他们不禁也手舞足蹈起来。忘记了平日的礼数、戒备、拘谨,都在舞蹈,摅发各自内心的快乐,相互感染,没有语言,但一举一动都在和对方进行心灵深处的交流。这时,诗人也为眼前的情景所感动,而发出由衷的希望:“于胥乐兮!”(“呵,大伙一起快乐呀!”)
第二章的形式和首章基本一致,只是个别字有所变化,一是描写得更具体细致,指出马为牡马,大伙在官府中所忙碌的是饮酒跳舞;二是写出时间变化,“鹭于飞”是舞者持鹭羽散去,舞宴结束,故而饮宴者也带着醉意而返回。
第三章揭出郊祀之事。駽为青骊,与前言乘黄不同,疑为鲁公所乘,以乘駽推出鲁公,显出其与群臣不同。群臣的欢乐是君主所赐,故曰:“在公载燕。”饮宴不是一种孤立行为,既是欢娱群臣,更是祭祀,朱熹说:“凡庙之制,前庙以奉神,后寝以藏衣冠,祭于庙而燕于寝,故于此将燕,而祭时之乐,皆入奏于寝也。且于祭既受禄矣,故以燕为将受后禄而绥之也。”正指出这种联系。下面四句是诗人的祈祷,希望从今以后,有好的收成,并把这福泽传之子孙。榖,兼含福善之意,诗人不仅希望鲁君把收获的粮食传给后代,更希望鲁国福泽绵长,享祚长久。《史记·鲁周公世家》载“成王乃命鲁得郊,祭文王”,郊祭对于鲁国显示出在诸侯中的崇高地位,故诗人极力赞扬,每章以“于胥乐兮”为结束。
这是李清照的咏梅词之一,后人曾补题为“残梅”,借梅花清瘦高雅之趣,写个人情思;堪称咏物词中的佳作。
词的起笔与词题好似无关,但却描绘了一个特殊的抒情环境。前人称这种写法为“先盘远势”。作者首先写出了她住处的寂寞无聊:“小阁藏春,闲窗锁昼,画堂无限深幽。”“小阁”即小小的闺阁,这是妇女的内寝,“闲窗”即表示内外都是闲静的。“藏”与“锁”互文见义。美好的春光和充满生气的白昼,恰恰被藏锁在这狭小而闲静的圈子里。唐宋时富贵之家的内寝往往有厅堂相连结。小阁设画堂里侧。春光和白昼俱藏锁住了,暗示这里并未感到它们的存在,因而画堂显得特别深幽。“深幽”极言其堂之狭长、暗淡、静阒。作者已习惯这种环境,似乎还满意于它的深幽。古人爱尚雅洁者都喜焚香。篆香是一种中古时期的高级盘香。它的烧尽,表示整日的时光已经流逝,而日影移上帘箔即说明黄昏将近。从所描述的小阁、闲窗、画堂、篆香、帘箔等情形推测,抒情女主人公是生活在上层社会中的妇女,富贵而安闲,但环境的异常冷清寂寞也透露了其生活不幸的消息。“手种江梅渐好”是词意的转折,开始进入咏物。黄昏临近之时,女主人公于室外见到亲手种植的江梅,忽然产生一种欣慰。它的“渐好”能给种树人以安慰;欣赏“手种江梅”,又会有许多往事的联想,因而没有必要再临水登楼赏玩风月了。除了对梅花的特殊情感之外,似乎心情慵倦,于应赏玩的景物都失去了兴致。
词上阕的结尾,由赏梅联想到南朝文人何逊迷恋梅花的事,使词情的发展向借物抒情的方问过渡,渐渐进入作者所要表达的主旨。何逊(约480—520)是南朝梁代著名的文学家。他的诗情辞宛转、意味隽美,深为唐宋诗人杜甫和黄庭坚所赞赏。梁代天监(梁武帝年号,502—519)年间,他曾为建安王萧伟的水曹行参军兼记室,有咏梅的佳篇《扬州法曹梅花盛开》(亦作《咏早梅》)。清人江昉刻本《何水部集》于此诗下注云:“逊为建安王水曹,王刺扬州,逊廨舍有梅花一株,日吟咏其下,赋诗云云。后居洛思之,再请其任,抵扬州,花方盛开,逊对花仿惶,终日不能去。”何逊对梅花的一片痴情,是其寂寞苦闷情附着所致。杜诗有“东阁官梅动诗兴,还如何逊在扬州”(《和裴迪登蜀州东亭送客逢早梅相忆见寄》)。清照用何逊之事,又兼用杜诗句意;按她的理解,何逊在扬州是寂寥的。她在寂寞的环境里面对梅花,遂与何逊身世有某些共鸣之感。
词人善于摆脱一般咏物之作胶着物态、敷衍故实的习径、而是笔端充满丰富的情感,联系个人身世,抒发对残梅命运的深深同情。“从来知韵胜”,是她给予梅花整体的赞语。“韵”是风韵、神韵,是形态与品格美的结合。梅花是当得起“韵胜”的,词人肯定了这一点之后,却不再多说,转笔来写它的不幸,发现它零落后别有一番格调意趣。“藉”与“揉”也是互文见义,有践踏摧损之意。梅虽不畏寒冷霜雪,但它毕竟是花,仍具花之娇弱特性,因而也难以禁受风雨的践踏摧损。这是花的命运。由落梅的命运,作者产生各种联想词意呈现很曲折的状态。由落梅联想到古曲《梅花落》,是虚写,以此表现落梅引起作者个人的感伤情绪,造成一团“浓愁”而难以排解。但作者又试图进行自我排解,词情为之一变。梅花的暗香消失、落花似雪,说明其飘谢凋零,丰韵不存。这本应使人产生春恨,迁恨于春日风雨的无情。但词人以为最好还是“莫恨”,“须信道、扫迹情留。”“扫迹”即踪迹扫尽,难以寻觅。“难言处,良宵淡月,疏影尚风流”是补足“情留”之意。“难言处”是对下阕所表达的复杂情感的概括,似乎还有与作者身世的双关的含意。想象一个美好的夜晚,淡淡的月光,投下梅枝横斜优美的姿影。从这姿影里还显示出梅的俊俏风流,应是它扫迹后留下的一点情意。也许明年它又会重开,并带来春的信息。“良宵淡月,疏影尚风流”突出了梅花格调意趣的高雅,使全词的思想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它赞美了一种饱经苦难折磨之后,仍孤高自傲,对人生存信心的高尚的精神品格。
关于这首词的写作时间,因缺乏必要的线索而无法详考,但从词中所描述的冷清寂寞“无人到”的环境和表现凋残迟暮“难言”的感伤情绪来看,它应是清照遭到家庭变故后的作品。这种变故使清照的词作具有凄凉悲苦的情调。因而在咏残梅的词里,不难发现作者借物咏怀,暗寓了身世之感,其主观抒情色彩十分浓厚,达到了意与境谐、情景交融的程度,故难辨它是作者的自我写照还是咏物了。它和清照那些抒写离别相思和悲苦情绪的作品一样,词语轻巧尖新,词意深婉曲折,表情细腻,音调低沉谐美,富于女性美的持征,最能体现其基本的艺术特色。这首《满庭芳》不仅是《漱玉词》中的佳作,也应是宋人咏物的佳作之一。
这三首小令都专门以山为题材,它们虽然没有像其他词那样标明词题,但每首的头一个字“山”,可以说即分别代表着各自的题目。
这三首小令所写重点不同,合起来却是完整的组诗。它们共同的显著特点在于运用了整体象征的创作方法。象征是人们常用的艺术方法,如有人用狮子象征力量,有人用鸽子象征和平,有人用香草象征美人,有人用同海的搏斗象征人生拼搏等。毛泽东在此则用山的形象来象征红军形象,通过他的精巧艺术构思,让象征者与被象征者在气势、气概、精神、气质诸方面,获得了内在联系。它们既都是写山,同时又都是写红军,既是咏山曲,又是歌颂英雄红军的乐章。三首各写出一个侧面、一个特点,表面上处处写山,写山峦姿态,山野情趣,翻山滋味,实际上是处处借山象征红军,通过咏山来歌颂红军。
它们虽是小令,但格调却是雄浑豪放的。意境磅礴、壮观、豪迈;夸张、比喻、象征、衬托、赞叹、抒情、寄意并举;同调重奏复沓、往复旋还,节奏紧凑,回肠荡气,非同凡响。
第一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高,实质上是写红军越过高山时,所表现出的藐视困难、一往无前、不可屈服的精神气概。毛泽东引了一首民谣作为原注,那民谣正是极力形容山之高的,高到仅仅“离天三尺三”,因此“人过要低头,马过要下鞍”,一般的人和马都得向它屈服。然而,红军在这样的高山面前,却“快马加鞭未下鞍”。这里的“快”字是状写马的行进速度的,马在如此高山面前毫无畏色,没有止步。依旧快速前进;而骑在马背上的人则更神气了,居然还要加劲扬鞭催快马,因而人、马都飞驰而过。未下鞍,一是说红军的马过时没有卸鞍,一反民谣所说的“马过要下鞍”的习惯;二是说红军过时没有下马,当然也不会低头,一反民谣所说的“人过要低头”的习惯;那么,无疑是高山低头了。同样险峻的高山,在不同的人和马面前,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情况,这便富于神奇性地反衬了红军足以征服一切艰难险阻而不为任何艰难险阻所屈服的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
“惊回首,离天三尺三。”毛泽东写得很幽默,待到纵马扬鞭飞奔过去以后,再回头仰望,不觉猛然大吃一惊。惊,既是对极高极险的山望而吃惊,同时也传达出一种翻越高耸云天的大山后的惊喜、自豪的神情。“离天三尺三”并非实数,而是夸张,用夸张笔法极写山之高峻,从而反衬、烘托红军飞驰过山的英雄形象,突出红军一往无前的精神气概和实现战略转移的急迫心情。
第二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大,写群山之磅礴、险峻,实质上是写红军在万山丛中英勇战斗的雄伟、豪迈的气概。毛泽东首先用大海来比喻、描写山:“山,倒海翻江卷巨澜。”毛泽东从高处放眼望去,千山万岭逶迤起伏,因而他感觉势如江海倒翻,怒潮猛卷,连天排空,汹涌澎湃。接着,又用驰骋中的万马来比喻、描写山:“奔腾急,万马战犹酣。”诗圣杜甫在《病橘》中用过“奔腾”一词: “忆昔南海使,奔腾献荔枝。”即飞奔急驰之意。毛泽东再加一“急”字,则其快如飞之速度已达极点。毛泽东久望险峻的群山,联系自己指挥千军万马南征北战的深切体验,因此又觉得它们恰如鏖战中的千军万马在奔腾。这样,毛泽东连用两个比喻,就形象生动地写出了千山万岭的磅礴、雄伟的气势。
但是,在毛泽东的艺术构思中,山的雄姿与红军的雄姿是相对应的,写山就是为着写红军。群山万岭的雄伟气魄,正可见红军的伟大气魄。群山万岭正是红军历经之地,因此人们既可想见红军在那里急速进军的英雄姿态,也可想见红军在那里的战斗姿态和激战场面,从而使雄姿英发、骁勇善战的红军形象,巍然屹立起来了。
第三首写的是山的峻峭。作者用夸张与想象写出奇峰凸起的壮观景象。他用“刺破青天”的宝剑形容山的峭拔陡直,这把锋利的“宝剑”把天都刺破了,可是锋刃一点也没有残破。山的峭立与峭锐被诗人刻画得力透纸背,在古往今来写山的诗句中,可谓无与伦比,石破天惊。而最后一句的想象更是神奇,让人联想到女娲补天的神话:“共工氏与颛顼氏争为帝,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天缺,断鳌足以立四极。”神话中的天柱支撑起天空,诗人引用其意,说被刺破的青天仿佛要掉下来,幸亏这些山像坚挺的柱子支撑起天空,使之不致坠落,从而表现出山的雄伟、坚实。与上两首词相同,对山的描写让人自然地联想到与山一样顶天立地、坚强挺拔的红军战士。英勇的红军与国民党军队作战时,就像这直插云霄的利剑,又像这擎天的石柱,坚不可摧,给置民族危亡于不顾的国民党以沉重的打击。
毛泽东的这三首小令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了云贵山峦的气势形貌。它们各自独立,但又互相补充,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诗人用如此气势磅礴的笔法来写小令,这在词的创作史中前无古人。南宋词坛豪放派的领袖辛弃疾曾经写道:“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情与貌,略相似。”(《贺新郎》)用山的矫健妩媚来写自己的个性品格。这种散文化的写法已经是对传统本色词的突破,而千载之后的伟人毛泽东则更为大胆地运用比喻想象的手法,使用气势磅礴的语言,写出了一种具有崭新面貌的小令。虽然宋末的风雅派词人张炎曾说,“词之难于小令,如诗之难于绝句,不过十数句,一字一句闲不得,末句最当留意,有有余不尽之意乃佳”(《乐府指迷》),强调的是小令的含蓄蕴藉,意在言外,只有毛泽东这样的气魄胸襟,才能创作出如此大气磅礴的小令,可以说是大手笔、大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