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以“长夜”为背景,以“爱憎”为线索,巧妙而严谨地把“长夜”中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编织在一起,展示了一幅旧中国的“长夜”画。
首联写“长夜”气氛下,作者全家的艰难处境。一个“惯”字串起两句,既概写了作者长期辗转的战斗生涯,又揭露了国民党的凶残本质,并体现了作者对敌人的极度蔑视与愤恨之情。
颔联写“长夜”气氛下,人民的深重苦难。一个“变”字,成为该联的枢纽。既概括了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所遭受的苦难生活,又揭示了造成这种苦难的根本原因。
颈联写“长夜”气氛下,作者积郁在胸的万丈怒火。一个“怒”字,把作者的思想感情推向高峰。既表达了作者对死难者的深切哀思,又激发了作者面对敌人的刀丛剑树而进行殊死搏斗的战斗豪情。
尾联写“长夜”气氛下,作者的愤慨之情。一个“照”字,寓意深刻。尽管旧中国长夜漫漫,但可告慰死难的烈士,明媚的“春光”总有一天会照耀着祖国的大地。这一联有着浓烈的艺术魅力,拓展了无限遐思,余味无穷。
全诗构思严密,意境深沉,语言凝炼,用词精当,真切感人。
这首《谢池春》用通俗浅近的语言,写离别相思之苦,其中可以看出柳永“市民词”的影响。
开头三句,点出节令,中间隔过四句之后,又说“正佳时,仍晚昼”,继续点出黄昏时分。这样,所谓“正佳时”的“佳”字,才算有着落,有根据。可见章法针脚之绵密。上片写景,以“花径敛余红”等四个五言句子为主体的。这四句,笔锋触及了构成春天景物的众多方面,又各用一个非常恰当的动词把它们紧密相联,点得活生,有声有色,有动有静。“飞絮沾襟袖”一句里,已经暗示了“人”的存,为过片处的“著人滋味,真个浓如酒”作一铺叙。著人,是“让人感觉到”的意思:“滋味”究竟是什么,却不能说得具体,只好用酒来比喻,而且又用“浓”来形容,用“真个”来强调,以诱读者尽量用自己的感受和经验去理解那种“滋味”,从而把这个比较抽象的概念变得可以体会、可以感悟。
过片后的四个五言句,是这首词抒情部分的核心内容了。这四句写得深,写得细,它把“不见”和“相见”、“相见”和“相守”逐对比较。冠以“为问”二字,表明这还只是一种认识,一种追求,只能祈之于天、谋之于人,可是“天不老,人未偶”,仍然不得解决。“天不老”,本于李贺的名句“天若有情天亦老”,反过来说,天不老也就是天无情,不肯帮忙,于是“人未偶”,目前还处于离别相思的境地,实没有办法,只好“且将此恨,分付庭前柳”。分付,有交托之义。将相思别恨交付庭前垂柳,则留下了各式各样的思索的余地,正所谓含蓄而隽永。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春晓》这首诗是诗人隐居在鹿门山时所做,意境十分优美。诗人抓住春天的早晨刚刚醒来时的一瞬间展开描写和联想,生动地表达了诗人对春天的热爱和怜惜之情。此诗没有采用直接叙写眼前春景的一般手法,而是通过“春晓”(春天早晨)自己一觉醒来后瞬间的听觉感受和联想,捕捉典型的春天气息,表达自己喜爱春天和怜惜春光的情感。
诗的前两句写诗人因春宵梦酣,天已大亮了还不知道,一觉醒来,听到的是屋外处处鸟儿的欢鸣。诗人惜墨如金,仅以一句“处处闻啼鸟”来表现充满活力的春晓景象。但人们由此可以知道就是这些鸟儿的欢鸣把懒睡中的诗人唤醒,可以想见此时屋外已是一片明媚的春光,可以体味到诗人对春天的赞美。
正是这可爱的春晓景象,使诗人很自然地转入诗的第三、四句的联想:昨夜我在朦胧中曾听到一阵风雨声,现在庭院里盛开的花儿到底被摇落了多少呢?联系诗的前两句,夜里这一阵风雨不是疾风暴雨,而当是轻风细雨,它把诗人送入香甜的梦乡,把清晨清洗得更加明丽,并不可恨。但是它毕竟要摇落春花,带走春光,因此一句“花落知多少”,又隐含着诗人对春光流逝的淡淡哀怨以及无限遐想。
宋人叶绍翁《游园不值》诗中的“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是古今传诵的名句。其实,在写法上是与《春晓》有共同之处的。叶诗是通过视觉形象,由伸出墙外的一枝红杏,把人引入墙内、让人想象墙内;孟诗则是通过听觉形象,由阵阵春声把人引出屋外、让人想象屋外。只用淡淡的几笔,就写出了晴方好、雨亦奇的繁盛春意。两诗都表明,那盎然的春意,自是阻挡不住的,你看,它不是冲破了围墙屋壁,展现在你的眼前、萦回在你的耳际了吗?
施补华曰:“诗犹文也,忌直贵曲。”(《岘佣说诗》)这首小诗仅仅四行二十个字,写来却曲径通幽,回环波折。首句破题,“春”字点明季节,写春眠的香甜。“不觉”是朦朦胧胧不知不觉。在这温暖的春夜中,诗人睡得真香,以至旭日临窗,才甜梦初醒。流露出诗人爱春的喜悦心情。次句写春景,春天早晨的鸟语。“处处”是指四面八方。鸟噪枝头,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闻啼鸟”即“闻鸟啼”,古诗为了押韵,词序作了适当的调整。三句转为写回忆,诗人追忆昨晚的潇潇春雨。末句又回到眼前,联想到春花被风吹雨打、落红遍地的景象,由喜春翻为惜春,诗人把爱春和惜春的情感寄托在对落花的叹息上。爱极而惜,惜春即是爱春──那潇潇春雨也引起了诗人对花木的担忧。时间的跳跃、阴晴的交替、感情的微妙变化,都很富有情趣,能给人带来无穷兴味。
《春晓》的语言平易浅近,自然天成,一点也看不出人工雕琢的痕迹。而言浅意浓,景真情真,就像是从诗人心灵深处流出的一股泉水,晶莹透澈,灌注着诗人的生命,跳动着诗人的脉搏。读之,如饮醇醪,不觉自醉。诗人情与境会,觅得大自然的真趣,大自然的神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是最自然的诗篇,是天籁。
这首词写思妇离情,为怀旧思远之作表现她对相聚时短,相别时速的无限怨恨之情。这种怨恨之情贯穿全篇。
上片写人、记事。开头即写初次相会时的突出印象,旨句“蕊黄无限当山额”,先从女主人公的额妆入笔,写出唐时流行的妇女妆饰美,由妆饰美,映托出女性形象美。下接次句,“宿妆隐笑纱窗隔”,写美人慵懒、怨淡的情态。此处“宿妆”,是在昭示女主人公晨起未理新妆,一副无情无绪的慵懒之状。“隐笑”二字,指笑意收敛、隐褪不显,表达一种忧苦、怨淡的表情。
“相见牡丹时,暂来还别离”二句,叙写相见旋别情事,有“相见何迟,相别何速”之意,点到“离情”的题上来。”相逢牡丹时”一语双关,牡丹既是说花,也是说人,都是最美的青春时节。然而,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词人借用一个“暂”字,再清楚不过地表明“相见”时间之短暂;紧接又着一“还”字,表明离去匆匆。而在此之前“相见牡丹时”的欢笑与种种美好的情事,伴随着“暂来还别离”的词句倏然远去,引起后面无限的伤感。
下片写饰物、写美景,烘托“别离”的情思。女主人公头饰非常美,翠钗闪烁着金黄碧绿的光泽,且以金作股,可见其贵重。钗由两股组成,古代情侣分别时常常掰钗为二,二人分执一股,以表相思,盼望重合。词人以重笔描摹“金作股”的妇女头钗,不单单是追求词句精致的装饰美,其深层的意蕴还在于以金钗暗示二人“似金钿坚”的爱情,以及女主人公对爱情持守的坚定。蝶双舞,这是借助钗上装饰的双飞蝶,象征美女的脉脉芳心,同时也反衬她孤独的心境。从翠钗上双双蝶舞,感伤别后的情难再遇,勾起无限心事重重,不得平复。
“心事竟谁知?月明花满枝”二句倒装,意谓对着当头明月的满枝繁花,也无从诉说她的心事。“心事”二字,承“暂来还别离”而来:女主人公因追忆往日爱情的欢乐,而更加剧对离人的相思之情,“竟谁知”三字透露着女主人公深深的叹惋。词情至此,已趋整合,这种无人知晓又难与人说的情感,再怎么表达也只能沉默。所以,最后一句,“月明花满枝”,表面上看,是在描写明月朗照、鲜花满枝春夜美景,而进一层,则是女子在夜深人静之时,只能对着空中明月和园中花枝,无声苦相思,良辰美景徒然虚设。以淡语收煞,融怀人的情思于眼前之景,意境凄迷。
这首词的创作,很典型地体现温庭筠追求一种隐约含蓄之美。作者选择具有丰富象征意义和暗示作用的“妆”与“饰”,来表达人物内心深隐情思。全词惟有结句一句是写景,也是以美景隐悲情,令人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