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上片写主人公凭栏远眺的感受,引出离别相思之苦,下片用一系列离别相思的典故,使离愁别绪进一步深化。全词以写意为主,全凭涵咏的意境取胜。
词从凭栏写入。“春”字点出季节,“独”字说明孤身一人。当春独立,人之了无意绪可知。“栏干十二”,着一“凭”字,表示凭遍了十二栏干。李清照词:“倚遍栏干,只是无情绪。”(《点绛唇》)辛弃疾词:“栏干拍遍,无人会,登临意。”(《水龙吟》)“倚遍”、“拍遍”,都是一种动作性的描绘。这里说栏干十二,一一凭遍,说明词中人物凭眺之久长、心情之焦切。这一句不只点出了时、地、人,还写了人物的处境、动作和情态。
“晴碧远连云”承上句凭栏所见,以“晴碧”着色,正面咏草。江淹《别赋》云:“春草碧色”。晴则色明。“远连云”,是说芳草延伸,至目尽处与天相接。杜牧《江上偶见绝句》:“草色连云人去住。”可见此景确实关乎别情。
写景如画,亦有点染之法,即先点出中心物象,然后就其上下左右着意渲染之。“晴碧”句是“点”, “ 千里”两句为“染”。“千里万里”承“远连云”,从广阔的空间上加以渲染,极言春草的绵延无垠。 “二月三月”应首句一个“春”字,从“草长”的时间上加以渲染,极言春草滋生之盛。
“行色苦愁人”句将人、景绾合,结出不胜离别之苦的词旨,并开启了下片的抒情。“行色”总括 “ 晴碧”三句,即指芳草连天之景这一远行的象征。这种景象在伤离的愁人眼中看出,倍赠苦痛,因为引起了对远人的思念。
下片先用典来咏物抒情。
“谢家池上”,指谢灵运《登池上楼》中的名句“池塘生春草”。这首诗是诗人有感于时序更迭、阳春初临而发,故曰“吟魄”。 “江淹浦畔”,指江淹作《别赋》描摹各种类型的离别情态,其中直接写到春草的有“春草碧色,春水渌波,送君南浦,伤如之何”。因为赋中又有“知离梦之踯躅,意别魂之飞扬”,所以欧词中出现“江淹浦”与“离魂”字面。
接着“那堪”一句用景色的变换,将此种不堪离愁之苦的感情再翻进一层。“疏雨滴黄昏”,则是黄昏时分的雨中之景。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人知和靖《点绛唇》、圣俞《苏幕遮》、永叔《少年游》三阕为咏春草绝调结拍“更特地忆王孙”, “更”与“那堪”呼应,由景入情,文意连贯而下。
“忆王孙”本自“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楚辞·招隐士》)。至此,确知词之主人公是思妇无疑。她于当春之际,独上翠楼,无论艳阳晴空,还是疏雨黄昏,她总是别情依依,离梦缠绕。宋词之由婉约到豪放,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欧公乃是这一过程中一位承先启后的人物。这一点,在此词中有集中体现。从艺术上看,此词境界辽远阔大,语言质朴清新,与一般描写离别相思之苦的婉约词已有所区别。
这是一首纪游写景的短诗。诗的内容记录了李白夜游寺庙的有趣经历。全诗没有一个生僻字,从头到尾用“夸张”的手法,形象而又逼真地写出了山寺之奇高,星夜之奇妙。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这两句是写山寺之高。第一句正面描绘寺楼的峻峭挺拔、高耸入云。发端一个“ 危 ”字,倍显突兀醒目,与“高”字在同句中的巧妙组合,就确切、生动、形象地将山寺屹立山巅、雄视寰宇的非凡气势淋漓尽致地描摹了出来。次句以极其夸张的技法来烘托山寺之高耸云霄。字字将读者的审美视线引向星汉灿烂的夜空,非但没有“高处不胜寒”的感慨,反给人旷阔感,以星夜的美丽引起人们对高耸入云的“危楼”的向往。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两句,“不敢”写出了作者夜临“危楼”时的心理状态,从诗人“不敢”与深“怕”的心理中,读者完全可以想象到“山寺”与“天上人”的相距之近,这样,山寺之高也就不言自明了。
诗人用夸张的艺术手法,描绘了山寺的高耸,给人以丰富的联想。山上的这座楼好像有一百尺高,诗人站在楼顶就可以用手摘下天上的星星。在这儿都不敢大声说话,唯恐惊动了天上的仙人。
此诗语言自然朴素,却形象逼真。全诗无一生僻字,却字字惊人,堪称“平字见奇”的绝世佳作。诗人借助大胆想象,渲染山寺之奇高,把山寺的高耸和夜晚的恐惧写的很逼真,从而将一座几乎不可想象的宏伟建筑展现在读者面前,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摘星辰、惊天人,这些仿佛是童稚的想法,被诗人信手拈来,用入诗中,让人顿感情趣盎然,有返璞归真之妙。
李白的诗风豪放雄健,想象极其丰富,语言自然婉转,音律富于变化而又和谐统一,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此诗寥寥数笔,就酣畅淋漓地表现出了人在高处的愉悦、豪放、可爱、率直。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