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用绝句形式写的读后感兼咏史诗。这类诗最重的是要有创见,富有新意。
不少唐人以杨玉环之死写过诗,白居易的《长恨歌》最为著名,白乐天写这首诗时并不乐天,题目中的“恨”字足可说明一切。李商隐的《马嵬》也很有名,批判的矛头直指李隆基,“如何四纪为天子,不及卢家有莫愁”,讽刺挖苦的味道相当明显。郑畋《马嵬坡》中“景阳宫井又何人”,以陈后主和张丽华比李隆基和杨玉环,隐含讥刺。还有杜甫的“中自诛褒妲”,刘禹锡的“天子舍妖姬”等,含有女人是祸水的错误观念。李靓的这首绝句立意不但新,而且高,可以说超过了前人。
诗的前两句是对《长恨歌》中所述的事加以概括,抽取其中的一个片断:在“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艰难行程中,“霪雨霏霏,连月不开”,李隆基“夜雨闻铃断肠声”,写成《雨霖铃曲》以寄恨。这就为后面的议论定下了基调——在“渔阳鼙鼓动地来”时,唐军节节败退,安禄山“径截辎重,横攻士卒”,官军则“都尉新降,将军覆没。尸填巨港之岸,血满长城之窟。”这一切李隆基想过了吗?
后两句议论警策,有春秋笔法。诗人同情的不是“宛转娥眉马前死”,一妃之死,何足道哉,何必为之鸣不平呢?那“尸骸遍野”,“骨暴沙砾”的阵亡将士们,“精魂何依”?那个昏君李隆基却根本没有想到,即使想到,也是一点都不会动心,因为他唯一感到痛心并为之“倍沾襟”的是“三千宠爱在一身”的杨妃。连六军生死,国家兴亡都不过问,只念念不忘“回眸一笑百媚生”的亡妃,如此帝王,何许人也,还用诗人多说吗?全诗到此嘎然而止,“含有余不尽之意”在于言外。
诗中的“粤人国”,本指广东,因秦末赵佗曾建南越国,封为南越王。赵鼎曾被贬至潮州,因此此处“粤人国”应指潮州。赵鼎在潮州五年,即绍兴十至十四年(1140-1144),至潮州时是绍兴十年闰六月,故此诗应为绍兴十一年至十四年期间所写。
此诗虽题为《寒食》,但写的是从寒食到清明。前两联写的是当时民间风俗。南宋周密《武林旧事》卷三《祭扫》记其时江南风俗:“清明前三日为寒食节,都成人家皆插柳满檐,虽小坊曲幽,亦青青可爱。……从人家上冢者……南北两山之间,车马纷然,而野冢者尤多”从此诗可得知,南宋时潮州民间在寒食节也有插柳的习俗,即使偏僻村落也不例外,只是没有禁烟寒食,而清明节却像东汉末襄阳隐士庞德公一样携带女儿上山扫墓(即“上冢”)。
后两联在记事中寄寓抒情。颈联写所见:汉唐帝王的陵墓连粗粝的麦饭也没有人祭拜,而山溪野径之间开满梨花。尾联写所感所闻:我还是开怀畅饮吧,醉后卧倒在青苔之上,不必去管城头上傍晚吹起的军号。
通过清明郊游,作者悟得了不少哲理:权贵、富贵不过是短暂的、无常的,而人间确实永恒的、常新的。我还是得醉且醉吧,天下世事我不能管,也不必去管。这种心态看似消极,但却是作者当时处于贬谪逆境中的苦闷、痛楚心情的反应。
其实,赵鼎是不屈的。他在由潮州移吉阳军的谢表中曾说:“白首何归,怅余生之无几;丹心未泯,誓九死以不移!”秦桧见了,说:“此老倔强犹昔!”(《宋史》本传)
这首诗共四章,诗人以长者的身份,一方面感叹宗族的悠久历史,赞美宗族的传统美德,另一方面赞扬长沙公能继父业,并勉励其不断进德修业,希望日后常通音讯。
陶渊明与长沙公虽然同宗,但由于支系略远而形同路人,这不禁使颇重亲情的陶渊明有些失意,“眷然踌躇”。但临别之言,作者并无抱怨而是以长者口吻,述先祖之洪烈,赞宗族之美德,而长沙公又能“允构斯堂”,“实宗之光”,颂扬其继承祖业的才识与功绩。这是一种长者的期盼与肯定。“笑言未久,逝焉西东”道出即将离别的不舍,二人言谈相投,惜别之情自然而生,“逝焉西东”乃见聚散匆匆,失意与怅然交渗其中。临别寄殷勤之意这是必然,更何况二人又是同宗之亲。此地一别有“三湘”“九江”阻隔,路途遥远,希望能书信相通,聊慰相思之情。“进篑虽微,终焉为山”是作者对长沙公的劝勉,虽为临别之言,但能见出作者勉励长沙公继续进德修业再荣宗族的真诚。
全诗以长者口吻娓娓道来,既道出自己与长沙公的宗族亲情,又体现出长者对晚辈的殷切关爱,语气和蔼,态度恳切,体现出诗人重视立身处世的积极人生态度和对亲情关系的敬重。
送别是古代人生活中的常事,故而也成了古诗中屡写不衰的题材。唐诗中的送别诗汗牛充栋,但这首诗却能翻出新意,别具一格。
前两句出语平实,写出了深情的人常常都有的共同人生感受;后两句别出心裁,以石尤风的典故写出殷勤挽留的场面,表达对朋友依依不舍的深情。全诗表达了诗人对友人的依依不舍之情。
一方要告别远行,一方是执意挽留。这在生活中是常有的,在唐诗中也是常见的一种题材。不过,要在这种常见的生活中,在这种已经被人写熟了的题材中,再发掘、再创造出一点新意,倒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知有前期在,难分此夜中。”前期,即后会之期,他日重逢之期。这在一般送别、留别的诗歌中,往往是放到后面写。比如:“沅江流水到辰阳,溪口逢君驿路长。远谪唯知望雷雨,明年春水共还乡。”(王昌龄《送吴十九往沅陵》)但是,司空曙的这首诗别具一格。“知有前期在”,发端便将后事说出,而且说得如此肯定、明确,不能不使人感到十分突兀。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诗人这样说,当然也自有其妙处。本来“后会有期”,对于分别的人来讲可以说是一个极大的宽慰,可是诗人将它翻到前面,放在一个次要的、陪衬的位置上,那意思是说纵然知道后会有期,然而此夜之别,还是难分难舍。正是“欲别心不忍,临行情更亲”(李白《江夏送张丞》),这样一退一进、欲擒故纵的笔法,不仅将难分之情表现得更为感人,而且这么一口说出后事,一步到底的办法,也就逼得对方毫无回旋余地,只能被这种“最人情”之言所压倒。所以这一二两句既强调了“难分”,更为“留”字在感情和气氛上创造了优势。
在结构上,此诗不像多数送别诗那样,先写别情,最后说到后会有期。如孟浩然《过故人庄》,到最后才说“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此诗将“后会之期”置于篇首。造成一种突兀奇崛之势,并着重写此夜的殷勤挽留,重在写透一点:即今夜的不舍。
全诗描写了诗人对友人卢秦卿的怀念与不舍之情,字里行间将自己和友人的感情表现的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