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是“再经胡城县”,诗人自然会由“再经”而想到“初经”。写“初经”的见闻,只从县民方面落墨,未提县宰;写“再经”的见闻,只从县宰方面着笔,未提县民,这就留下了广阔的想象余地。如果听信封建统治阶级所谓“爱民如子”之类的自我标榜,那么读到“县民无口不冤声”,只能设想那“冤”来自别的方面,而不会与县宰联系起来;至于县宰呢,作为县民的“父母官”,必然在为县民伸冤而奔走号呼。读到“今来县宰加朱绂”,也准以为“县宰”由于为县民伸冤而得到了上司的嘉奖,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诗人在写了“初经”与“再经”的见闻之后,却对县宰的“朱绂”作出了“便是生灵血染成”的判断,这真是石破天惊,匪夷所思。
结句引满而发,对统治者的揭露与鞭挞不留余地,这与常见的含蓄风格迥乎不同。但就艺术表现而言,诗中却仍然有含而不露的东西在,因而也有余味可寻。“县民无口不冤声”既然是“去岁”的见闻,那么县民喊的是什么冤以及喊冤的结果如何,诗人当然记忆犹新,但没有明写。县宰加朱绂“既然是“今来”的见闻,那么这和县民喊冤的结果有什么联系,诗人当然很清楚,但也没有明写。而这没有明写的一切,这就造成了悬念。最后,诗人才把县宰的朱绂和县民的鲜血这两种颜色相同而性质相反的事物出人意外地结合在一起,写出了惊心动魄的结句。诗人没有明写的一切,就都见于言外,获得了强烈的艺术效果。县宰未加朱绂之时,权势还不够大,腰杆还不够硬,却已经逼得“县民无口不冤声”;如今因屠杀冤民而赢得了上级的嘉奖,加了朱绂,尝到了甜头,权势更大,腰杆更硬,他又将干些什么,诗人也没有明写,然而弦外有音,有很强的震撼力。
全诗构思巧妙,诗人描写了他两次路过胡城县的见闻,把这两次见闻写进诗中,构成对比,使主题更加鲜明醒目,这一对比,使人们清楚地看到朝廷的忠奸不分,官吏残暴无耻。害民的官吏反而高升了,封建社会的本质就在这对比中表现出来了。这首诗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清末的刘鹗在长篇小说《老残游记》中,写山东巡抚玉贤因害民升官的诗句“血染顶珠红”便是从这首诗的最后一句脱化而出的。
竹为树中君子,鹤称禽中高士。南朝谢庄《竹赞》说“贞而不介,弱而不亏”;鲍照《舞鹤赋》则称鹤“钟浮旷之藻质,抱清迥之明心。”“对竹思鹤”这一诗题本身,就先透露了作者的命意所在。对竹,是实景;思鹤,是虚拟。诗的构思,在历代众多的咏竹、咏鹤诗中又是蹊径独辟,自具一格。
“清”字,是全诗的立意所在。前二句,诗人“对竹”于洛阳伊水之滨,水竹相映,境界清而可见。这并非是首创,南朝齐时虞羲的《江边竹》诗已有先例,而唐人诗中更不乏其例,如白居易《画竹歌》说:“野塘水边欹岸侧,森森两丛十五茎。”可见不仅诗人,画师亦早已取此为景。然而钱氏连着“瘦”、“萧萧”、“风”、“露”、“清夜”、“秋”诸语,却又显示了西昆派诗人善于锤炼的艺术造诣。清伊东流,又正值风轻露白的清秋之夜。这清迥的背景,更衬托出丛竹的瘦劲之骨,箫萧之韵。两个“立”字韵味悠长。这萧萧瘦玉,只宜于清秋之夜,野水之滨,一种孤高不群的意态,顿时从两个“宜”字中传出。“宜”与“不宜”,又是诗人的主观感受,所以作者的情趣又从两个“宜”字中隐然可见。三句“更教”二字正就两个“宜”字接过,由“对竹”而到“思鹤”。鹤为“羽族之宗长,仙人之骐骥”(《相鹤经》),《诗经》也说“鹤鸣九皋,声闻于天”。以仙鹤配野竹,韵趣相通。
“尽是人间第一流”,是全诗的结穴。瘦竹、清风、凉露,仙骥,都是第一流的雅物。在这尘世,只有第一流的雅士才能欣赏这清超脱俗的第一流雅境。对这一点,陈衍在《宋诗精华录》中评此诗命意含蓄而贴切,评论中肯。不过,他忘了知人论世,忘了说明钱惟演是否够得上“第一流人”。
这首《对竹思鹤》,表面上是写浮云野鹤,清高脱俗,骨子里却是一种牢骚。他这只“鹤”是忘不了玉墀丹陛的。所谓的“第一流”,实有所不称。因此《对竹思鹤》作为诗来说颇有佳处,但却经不起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