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意在说明书法重在“寓意”,不必死学古人,斤斤计较于“法度”。
苏轼《石苍舒醉墨堂》诗:“自言其中有至乐,适意无异逍遥游。……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他把书法艺术作为写意、乐心、游息的一种手段,不计工拙,唯在自由挥洒耳。
苏轼曾自我剖示道:“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 这种追求自我精神的遨游,信手遣兴,不计工拙,也遭到当时一些士大夫的讽刺,有人说苏轼的书法多病笔,“作‘戈’多成病,又腕著而笔卧,故左秀而右枯”等等。黄庭坚辩曰:“此又见其管中窥豹,不识大体。殊不知西子捧心而颦,虽其病处,乃自成妍。”
苏轼提倡“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论书》)。胸中有浩然之气,便能发之于胸,应之以手,便能听笔之所至。苏轼的书艺神而化之,法意互得,无意于佳而自佳,达到自然天成的境界。
这首诗的前二句由当前的凄清景色,勾起往日美好记忆。后二句由眼前所见的湖楼朽败,以景托情,道出诗人此时的心境,表现了世事盛衰,人生易老的深沉感慨。诗中用典无痕,使小诗寓以哲理,又显现出一片真情。
作者采取“今一昔—今”的倒叙方法,形成亦实亦虚,首尾呼应,曲折回环的章法特点。起句写楼上即目所见,景象凄凉索寞,已寓感伤之意。次句启开一笔,因景怀人,回忆与亡妾在“水落山寒处”踏春乐事。“盈盈”摹写满娘当时的姣好仪态,生动传神,足以唤起读者的视觉形象。对这么一件平平淡淡的日常小事,作者即深深地埋藏在心底,若非两人恩爱笃厚,焉能如此。一个“记”字,何等情深,仿佛这事就发生在不久以前似的。第三句陡作转折,直承首句又写眼前景。作者登临之楼曾是两人踏春小憩之所,如今重游故地,形孤影单,满娘先前凭览过的红色扶栏已被岁月风雨销蚀坏烂。于是末句赌物思人,对长眠地下的亡妾今日那不堪设想的情状发出了深沉的叹喟。诗的一、三句写眼前景物,从实处落笔;二、四句忆往事,怀故人,皆由虚处着墨,造成虚实相间,顿宕开闽,首尾相应,一波三折的奇妙章法,读来让人回肠荡气。
作者运用对衬、象征和进层等手法,以乐写哀,倍增其哀。从大的方面说,作者写满娘的姣好仪态,写两人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正是为了用昔日之乐,对比、反衬今日之哀。就小的方面说,首句写哀景,次旬写乐事,两句间也有对衬作用。三、四句主要用的是象征、衬托和进层手法。“朱栏”与“朱颜”谐音,说“朱栏今已朽”,不言人朽,而此意已在其中,这是象征。以哀景写哀事,又是衬托。“朱栏”本不易朽,尔今却已朽,物尤如此,人何以堪。诗意透过一层。后边接着再用“何况”翻进,句中的蕴涵就更加突出了。
由于章法和手法的绝妙,使得这首小诗别具一种特色;凄婉悲伤之词,欲言又止,沉痛深至之情,含而不露。首句写望中之景,“寒”字明显地融进了作者的主观感受。当悲从中来,刚刚露了端倪,忽然刹住,转而去写先前乐事。第三句景象更加凄惨,几欲声泪俱下。末句写所怀之人,未吐先咽,不忍直言,故借朱栏作象征、衬托,深至沉痛的思念之情,尽于言外传之。整首诗含蓄委婉,情味隽永,愈读愈觉意蕴丰厚。
此诗开端“蝃蝀在东,莫之敢指”是起兴,写彩虹出现在东方。古人因缺乏自然知识,以为虹的产生是由于阴阳不和,婚姻错乱,因而将它视作淫邪之气,如刘熙云:“淫风流行,男美于女,女美于男,互相奔随之时,则此气盛。”(《释名》)彩虹在东边出现,自然是一件令人忌讳的事,所以大家都“莫之敢指”。接下去引出正文:“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单这两句似乎看不出诗人的褒贬之意,然联系前面的起兴,诗人无疑是将淫邪的美人虹来象征这个出嫁的女子。所以前两句虽是兴,但兴中兼比,比兴合一,诗的讽意在不言中也就显露了出来。“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二句亦见于《诗经》的《邶风·泉水》和《卫风·竹竿》,很可能是当时陈语,因而多引用之。
次章是首章的复叠。隮,亦指虹。所以“朝隮于西”接下便有“崇朝其雨”之句。说了暮虹,又说朝虹,这样反反复复,诗人就是旨在强调这个出嫁女子婚姻的错乱。
第三章点明题目。“乃如之人也,怀昏姻也”,意思就是说:“像这样的女人啊,破坏婚姻礼仪啊。”如此刻薄斥骂的语气,表明了诗人对私奔行为的愤愤不平。这种愤愤不平基于两点,一是“大无信也”,即私奔者只知思男女之欲,而不能自守贞信之节;二是“不知命也”,即私奔者背人道、逆天理,不知婚姻当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全诗结构看,前两章是蓄势,此章为跌出。第一、第二章的横断不即下,欲说又不直说,为此章蓄足了力量,故一经跌出,语意自然强烈。此章四句末尾语助词“也”字的连用,也进一步烘托出诗人对破坏婚姻制度的私奔行为的痛心疾首。
按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个不从母命的私奔女子,其实正是一个反抗礼教制度、争取婚姻自由的勇敢女性。封建社会对婚丧喜庆有着极其严格的礼仪规定,如婚事就得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事人无权自主择偶。《齐风·南山》中的“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就反映了当时周代社会的婚姻规范。或许此诗的女主人公就是《鄘风·柏舟》中那个大声疾呼“之死矢靡它”的少女,在得不到父母体谅的情况下,为追求爱情的幸福,义无反顾地私奔到意中人那里自主结合。这种大胆的私奔行为无疑为封建礼教所不容,所以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便将她视作淫妇而进行严厉地斥责。从诗中两引当时陈语“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来看,她的这种愤怒的抗争也没有得到人们的普遍同情,诗中所谓的“莫之敢指”,实际正是千夫所指。“千夫所指,无病而死。”她尽管走出了这反抗的一步,但其悲惨的结局是不难想像的。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