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商隐(约813年-约858年),字义山,号玉溪(谿)生、樊南生,唐代著名诗人,祖籍河内(今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出生于郑州荥阳。他擅长诗歌写作,骈文文学价值也很高,是晚唐最出色的诗人之一,和杜牧合称“小李杜”,与温庭筠合称为“温李”,因诗文与同时期的段成式、温庭筠风格相近,且三人都在家族里排行第十六,故并称为“三十六体”。其诗构思新奇,风格秾丽,尤其是一些爱情诗和无题诗写得缠绵悱恻,优美动人,广为传诵。但部分诗歌过于隐晦迷离,难于索解,至有“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之说。因处于牛李党争的夹缝之中,一生很不得志。死后葬于家乡沁阳(今河南焦作市沁阳与博爱县交界之处)。作品收录为《李义山诗集》。 ▶ 534篇诗文
此诗前二句先写越窑开窑的时间在秋天,再以夸张的手法极言秘色瓷的颜色青翠,像是夺走了千山的苍翠似的;后二句写若在秘色瓷中盛上半夜的露水,就可以陪着嵇康将杯中的残酒喝完。全诗用准确而形象的语言,抓住了秘色瓷颜色青绿以及光泽盈润的特征来描绘,并突出其风神。
前两句“九秋风露越窑开,夺得千峰翠色来”是陆龟蒙远看越窑开窑时的壮观景象而发的感概。其中的一“夺”字可谓神来之笔。在陆龟蒙的心里这秘色瓷的釉色已无法用一般言语去描述,只能用巧妙夺取大自然的“千峰翠色”来雕饰。但在实际的烧窑过程中窑内的烧制温度和火焰气氛很难控制。烧成黄釉、青釉乃至生烧、过烧的都有。所以“夺得千峰翠色来”不但体现了诗人文辞意境的险绝,而且还包含着“千峰翠色”的来之不易。
后两句“好向中宵盛沆瀣,共嵇中散斗遗杯”是越窑开窑后陆龟蒙近看堆积如山的越窑器(可能碗类较多)时的记实描述和感怀:堆积的碗类越窑,如果放好方向,即口朝上,到夜半时就能盛载露水;如果碗类越窑器口朝下堆放就不是“好向”,因为没法盛载露水。从后二句中读者不仅能够读到陆龟蒙对嵇康的崇敬,并将嵇康当作知音,还能推断出秘色瓷釉面盈润这一隐藏信息。
诗中提及嵇中散,是因为嵇中散是一位嗜酒爱琴,才气横溢并铁骨铮铮的令后人敬仰的一代罕见名士。陆龟蒙明吟越窑之物,暗示敬慕嵇中散之志向。这也说明陆龟蒙的这首诗并非着眼于秘色越窑,而是借物抒情,暗表心机。明白了诗人的本意后,再回味“九秋风露越窑开,夺得千峰翠色来”,就能体会出这里不仅是吟咏“秘色越器”,而且和于谦《石灰吟》以“秘色”语言明志有异曲同工之效。诗人的感怀是:越窑经历火的洗礼,在九秋风露中,终于“夺得千峰翠色”,此时此景,不禁使人想到嵇中散那样的人杰与鬼雄。此时此刻的陆龟蒙,已被嵇中散孤傲不群、蔑视权贵的性格,直言不讳的气度,超凡绝世的理想所深深吸引,已完全和嵇中散在精神的世界里找到了共鸣,加之嵇中散有很高的才气和节气,于是陆龟蒙才把他作为心灵上的寄托和尊崇甚至效法的楷模。这才有了用秘色瓷在“中宵”的阴阳相交之时“盛取沆瀣”之液共邀和自己有着同样处境、心境的另一时空的知己——嵇中散共饮沆瀣,以销万古之愁,于是便有了”好向中宵盛沆瀣,共嵇中散斗遗杯“的传世佳句。
这首诗写的是农村秋日黄昏的小景,前两句是具体描写村居,后两句是从村居以外来描写村居,意象非常丰富。农家的情况,见诸于诗的已经不计其数,很难写出新意来。这首诗采用远近交替的写法,重在对场景气象的渲染烘托,以大特写的手法,提供带有暗示性的画面,所以后来者居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诗前两句采用当句对,以便于把很广泛的题材浓缩成集中的平面。诗说水田环绕的人家,篱笆外种满了竹子,院落里的榆树钱已经落尽,槿花也都稀疏了。写出晚秋季节里斜阳照耀着的农舍,水竹清华,落木萧萧的景色,充满了和平静穆的气氛。诗仅写了村居外围,而村居本身即可由此想象,成功地避开了熟见的茅檐、白门、蓬窗、桑圃等词,收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同样,诗没有写人,而通过环境,也可表现住在村居里的人的品藻趣味。
三、四句是传颂的名句。诗将薄暮景色作了高度浓缩。夕阳西下,照着原野,也照着上面所说的村居、水田,诗在这儿仅以“夕阳”二字,回照上文,增加前两句的形象。而在整个村野中,诗只捕捉住回村的老牛这一中心写,说牛背上没有牧童,牛儿在夕阳中不慌不忙地自己沿着归路,往村里走来;在牛背上,双双乌鸦伫立着,悠闲自在,仿佛是老牛正把它们带回村庄。整个画面没有一个人,虽然是写动,但节奏很缓慢,表现出大自然宁静和平的气氛,给人以恬淡温馨的享受,充分体现了作者的审美观。读着这诗,很自然地令人想到《诗经》所写的“日既夕矣,羊牛下来”那幅原始的自然美的风光来。
全诗虽然写的是一组小景,由于诗人本身是个画家,所以很具有画意。诗所选的景物,都有典型性,描绘了村居的特征及季节的特点,用的都是深色调,与夕阳暮霭相统一。在写作手法上,前两句直接写静,后两句是动中显静,在同一画面上配合得很和谐。牛背上站着乌鸦的情况,钱钟书《宋诗选注》指出同时人诗中也有,如苏迈诗“叶随流水归何处,牛带寒鸦过别村”,贺铸诗“水牯负鸲鹆”。由于张舜民把这一景象与整诗所表现的境界融成一片,所以更为成功。
这是一篇理意深刻、情趣盎然的咏物寄志散文。作者从山多髯松和结庐在此的原因,写到烟云万顷亭、唯天在上亭、清高亭、环中亭的历历景物。文章篇幅不长,由于紧扣了髯松这一特点,所以能把看松庵雄伟壮丽、幽美宜人的景色一一呈现在读者眼前,读了令人有飘然忘返之感。
第一段状写匡山的美景,第二段叙写章三益在匡山建造庵庐及亭,第三段交代“看松庵”的命名缘由,第四段以问答的方式为章三益明志。此文主要对龙泉人士对章三益的看法提出不同意见,作者认为章三益无论隐居还是出来做官,都能像松树一样坚持操守。
第一段写章三益在庐筐山结庐的原因,紧扣“乐松”两字。筐山髯松弥望,新翠如濯,上有为隐者所尚服的薜荔、女萝,下有能安神和气的茯苓之属,环境特宜养生养性,蓄志律身,因而结庐其间。
第二段写“看松庵”命名原由,全段围绕着“看松”两个字,先写庵的四周建有四亭,点明这个地方既有能生万顷烟云的深潭,又有高入云霄、视野广阔的峰峦,既有清寒空碧的林荫,又有众峰环翠、宛如仙人所居的静谧之处,庵庐就是结在这高、远、清、空的环境之中;继写“看松”的乐趣,从忘我入神而“看”到“行歌松间”的自乐,再到髯松解意“相娱”,层次分明。在章三益的眼里,松树根深叶劲,寒暑不惊,是“元夫巨人”以及“古豪杰”品格的像征,因此敬慕不已,久视不舍,以致主观精神与客体之形凝合为一,“物我两忘”;而章君行歌松间,髯松奉笙箫之音以“相娱”,则是以拟人手法点出髯松对章君之知遇。
第三段是议论,就松树的“正刚之气”结合章三益生平实际行为进行阐发,笔端饱含抒情。由于议论是针对“龙泉之人士”以为章三益已经“忘世”而发,显得顺理成章。
第四段是写作者邀请章三益一同游览青萝山,表示自己也有与章君相同志趣,也愿意以松为友以自律。文末以“虽然”一词转折,以“筐山之灵,其亦迟君久矣”一语呼应前文,戛然结束全篇。
松树的“正刚之气”,历来是仁人志士自厉自立的榜样。撰作文章时,作者已经四十多岁了,在这样的年纪面对着不堪的世道,他不但不嗟老叹悲,反而能以髯松的正刚气质自厉自期,想要以此与章君共律共勉,积极的人生太对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至正二十年庚子(公元1360年),章三益与宋濂、刘基、叶琛四人同应朱元璋之召,为明初政权效力。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三益与刘基同拜御史中丞之职,证实了宋濂认为三益结庐筐山并非“忘世”的正确判断。
文中提到章君久视髯松,“精神凝合,物我两忘”,是指主体对髯松正刚之气的神会与融合,即客体特征向主体的入化。这也是儒家所一贯倡导的“养志待时”的涵养过程,在某种特定境况下,它确有助于主体精神的扩充与升华。庄子所主的“物我两忘”是“无我”,是消极弃世;而这里所说是要将自己扩展成“大我”、“新我”,两者是不同的,这一点要加以区别。
这首诗写的是诗人在长安城中看到了往日娇生惯养的黄金之躯的王公贵族的子孙们在安史叛军占领长安城之后的凄惨遭遇。
诗中情感十分复杂,既有“龙种自与常人殊”的庸俗忠君思想,又有对处于特殊历史境况下“但道困苦乞为奴”的弱者的悲悯之情。联系杜甫平常对锦衣玉食的纨挎子弟的厌恶情绪看,此际应是出于一种人道的同情。
原来居住在华堂高殿中的王孙贵族们已经纷纷逃出长安,“走避胡”,一路逃亡出去。“金鞭断折九马死”,慌忙的逃命,以至于把金子装饰的马鞭都打断了、打死了九匹马,这是一种夸张,说明奔逃时候的惶恐之状,而且他们在逃跑的时候因为特别急、特别快,以至于他们自己的孩子都没有能够完全带走,所以就有一些“可怜王孙泣路隅”,因为失去了父母,被父母遗弃在长安城中,在路边哭泣。杜甫问这些王孙们,“问之不肯道姓名,但道困苦乞为奴”,这些昔日的王公贵族的子孙们不敢说出自己的姓名,生怕被胡兵知道被抓去做俘虏,只是告诉诗人他现在是困苦交加,哪怕做别人家的奴仆也心甘情愿,只要能够活命。再看他身上已经百日窜荆棘,身上无有完肌肤,这个孩子已经在荆棘中躲藏了好多天了,身上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了,到处都是伤。但就是这样,诗人还是要安慰这些孩子们,让他们善保千金躯,相信唐兵一定会打回来的。长安城里的王气依然存在,国家不会亡。那种昔日的繁华一定会再回来。可见杜甫虽然身处乱中,身作长安,仍然心系国家,仍然充满了必胜的信心,而且诗人在长安城里虽然被封锁在长安城中,但是诗人仍然通过不同的渠道很多关系关心着当时战争的时局。
作者在诗中极言王子王孙在战乱中颠沛流离,遭受种种苦楚,既寄予了深深的同情,又含蓄地规劝统治者应居安思危,不可一味贪图享乐,致使子孙也无法遮顾,可悲可叹。
全诗词色古泽,气魄宏大。写景写情,皆诗人所目睹耳闻,亲身感受,因而情真意切。荡人胸怀,叙事明净利索,语气真实亲切。写同情处见其神,写对话处见其情,写议论处见其真,写希望处见其切。杜诗之所以称“诗史”者,盖在于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