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篇由描写词人的自我形象开头。这里虽然没有直接描摹西湖的美景,可是“一春”“长费”“日日”“醉”等词语却传达了作者对西湖的无比留恋:“玉骢”两句写马,然而马的“惯识”是由于人的常来,马的“骄嘶”是由于人的惬意,所以三、四句是借马写人,再因人写湖,最后达到了人与境、情与景的高度融合。总之,开头四句是用作者浓烈的情绪感染读者,使人对西湖产生“未睹心先醉”式的向往,因此下文描写的游湖盛况,也就预先被蒙上了一层美的面纱。再说,词人、玉骢、酒楼都是西湖游乐图的组成部分,因之这四句所表现的词人情致有以小见大的作用,并使词篇“起处自然馨逸”(明沈际飞《草堂诗余正集》评)。
“红杏”以下四句是游乐图的主体。这里仅仅二十余字,可是所含的信息量是极丰富的:有繁盛的红杏,浓密的绿柳,如云的丽人;有抑扬的箫鼓,晃荡的秋千,漂亮的簪花;有氤氲的香气,和暖的春风。——作者抓住了西湖游春的热点,浓墨渲染,为读者提供了再造想象的最佳契机,词人旺盛的游兴,也借此得到了充分的表现。
“画船”两句为暮归图,是游乐的尾声。在这里,作者把“春”写成有形有质、可取可载的物事,不仅使词句贴切生动,也写出了西湖春天的特色:春在游舟中。“馀情付湖水湖烟”,在热闹浓烈之后补充幽悄淡远,在载春归去的满足之后补充馀情,表现的是西湖的另一面目和作者游兴中高雅的一面。人去湖空,论理词篇也该收尾了。不料作者别出心裁,反以来日之事相期,收得别致而又耐人寻味,也更加突出了当日之尽兴欢乐。“重扶残醉”是说前一日醉得很深,隔日余醉尚不解。不过到底是酒醉呢,还是景醉呢,还是情醉呢,还是三者兼而有之,读者可以自己判断。这一句的原文作“明日再携残酒”,是一个尚未解褐的太学生清寒潇洒、忘情山水的性格的反映,未必不工,只是没有高宗那种皇帝派头就是了。
这首词受前人喜爱,还有一个原因是词风香艳绮丽,情致浓而近雅。在我国文学史上,词,很长一个阶段是作为歌馆酒筵间的佐料而存在的。因此旧日的词人们,对于香丽流美型的词风就有着特殊的偏爱。
这首词的结构也颇别致,归纳言之,大约有三个特点:一、完整。从概说醉心西湖叙起,次写玉骢近湖,继写全天游况,再写画船归去,终以来日预期,可谓严密得滴水不漏。二、分片。根据填词的通常规矩,前后两片总应有个分工。《古今词论》引毛稚黄的话说:“前半泛写,后半专叙,盖宋词人多此法。”但是这首词上下两片的意思是成一个整体的,过片的地方不仅没有大的转折,反而同前半阕的后两句结合得更紧。三、照应。比如:“日日醉湖边”之与“明日重扶残醉”,“玉骢”之与“画船”,“西湖路”之与“陌上”,“花压鬓云偏”之与“花钿”等等。这种结构形式的选用,使得词中所描绘的西湖游乐图更加浑然一体密不可分了。
和亲,是在帝国看似强盛的肌肉上深深扎下的一根尖刺,让无数帝国有心之士彻夜难安,痛不欲生。在辗转反侧之中,是否会有人扪心自问,这样的决策对于那些如花女子公平与否?事实上,没有人去关怀这些可怜女孩子们的微弱愿望。 在所有胸怀宏伟大业和深陷政治漩涡之中的那些人看来,能够以微小的代价换取数十年的安宁,一切牺牲尽皆微不足道都是值得与舍弃的,如此置换的结局甚至显得十分美好。在汹涌澎湃的和亲大潮翻滚之下,没有人能够看到女子流淌下来的热泪,因为眨眼之间就淹没在这股浪潮里面,无声无息。 边地莺花少 窗外天上云舒云卷,室内史册忽明忽暗,历史烟云终归是繁花一梦,不管是霸图伟业,抑或是神仙眷侣,到底尘归尘,土归土。如果说记忆还有些许温度,也只剩腮边刚刚滑下来的那一行行热泪,滚烫而炽热。
《同李少府观永乐公主入蕃》 作者孙逖,唐朝诗人,大家只要知道他与“燕许大手笔”中的苏颋齐名,知道这一点就够了。毕竟其人阅历事迹,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基本上是茫然地,知道与不知道,没有什么分别。如果说有什么是要补充的,便是《全唐诗》收其诗一卷,共六十首,这才是需要关注的重点。有兴趣的,可以去翻阅一二。 关于这首诗创作的背景,根据新旧唐书记载,开元三年,契丹首领李失活率部来降,第二年唐玄宗封东平王外甥杨元嗣的女儿为永乐公主,并把她赏赐予李失活为妻。那么我们根据本诗题目,可以得知此诗当是写作于这个时间段内。
都说大唐盛世,其实唐朝特不是东西。其中一个庞大的荒谬之处,便在于政治上的“和亲”之举措。把大唐女性都当作了什么?如此看来,大唐上下无一是男儿。可能热血,都已经淹没在了石榴裙之下了,萎了,缩了。如果一个“盛世”是靠出卖来维系的,这样的“盛世”,不要也罢!
这首诗的内容其实非常好理解,在开头两句,诗人主要对边地做了一番叙写,“边地莺花少,年来未觉新。”荒凉的边境地界之上,花花草草非常的稀少,更不用说叫声动听的那些黄莺儿,亦是十分罕见。长年累月生活在这种苦兮兮的地方,对于这种现象早已司空见惯,再也找不出来一丝半分的新鲜感。 然而事实上,诗人本身只是一个旁观者,这种描写大多建立在道听途说的基础上。当然,这些虽然只是听说,但却不能怀疑其中的真实性。处在诗人当时的位置上,多少还是能够得到一些与边境上有关的事迹的,其中的艰辛自然会有人讲述。或许正是如此,诗人方才会在诗的开端,对边地恶劣的环境进行一番描绘。
接下来两句,“美人天上落,龙塞始应春”,诗人经过前面的叙述,在此就含有一些夸大其词的成分在里面。美丽的姑娘恍然从天上降落在这里,从此以后,原本荒凉的边境要塞就要变得充满生机勃勃。这只是从字面上来理解,实际上是非常浅显的,也是缺乏意义的。
历史上,对于这首小诗,有着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以《唐诗解》为代表,论述道:“以天上之美人入无花草之地,果能使龙塞生春乎?痛惜之意,见于言外。”意思是,诗人在此所写的,其实全部都是说的反话。也就是说,必须要通过字面背后的阴影,来认真分析诗人真正所要表达出来的内涵。另一种以《唐诗选附注》为代表,认为:“按公主何可以为美人称之?通篇语亦轻薄,不足观,何论者徒以新意见赏也。”这个意思完全和上面相反,并且反驳指责“以新意见赏”是一种是非不分的恶习行径。此种恶习,其实至今仍旧存在,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态,可谓混淆黑白,是非不分。
如果我们把本诗题目和内容结合起来,再仔细地观察考量,就会发现此诗并不简单,它确实包含着自己的意图。所以,《唐诗解》的看法其实并没有错,诗人的确带有正话反说的目的性质。荒凉的边塞之地,怎么可能因为一个“美人”的到来,就突然改变了恶劣的面貌呢?这是根本不会存在的虚无缥缈之幻想。结合题目中“观永乐公主入蕃”之事件,便可以体会到诗人对“蕃人”的痛恨之意。“公主入蕃”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情,而是一种被逼迫之后的失策,其让大唐男儿面目何在? 基于此点,我们便会体悟到《唐诗选附注》里的愤慨“通篇语亦轻薄”,恰恰便是这种轻薄之意,可以很好地让我们领会到诗人的本意。因为本诗最后两句,诗人的视角开始变换到“蕃人”的角度上来。那么,我们便可以理解此处诗人为什么会大胆以“美人”称呼永乐公主了。只有那些尚未开化的“蕃人”,才会高兴地以“美人”称呼公主,而此处充斥着肉腻气息的无边“春色”,对于唐人来说却是一种带着深深恶意的羞辱之色。
综观此诗,如果单凭诗歌内容上所表现出来的恶俗景象,是无法真正解析此中内在含义的。只有把诗作和题目两相紧密结合在一起,关注诗歌产生的相关背景,才能够很好地帮助我们察觉到诗人隐忍不发的难以排遣的那种愤慨之意。这种小人物“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的无能为力感,直到今天,仍旧让我们为之喟叹不已。
全诗含蓄深厚,曲折别致,独具匠心,耐人寻味。这首送别诗,不写离亭饯别的依依不舍,却更进一层写冀望别后重聚。这是超出一般送别诗的所在。开头隐去送别情景,以“送罢”落笔,继而写别后回家寂寞之情更浓更稠,为望其再来的题意作了铺垫,于是想到春草再绿自有定期,离人回归却难定。惜别之情,自在话外。意中有意,味外有味,真是匠心别运,高人一筹。
诗的首句“山中相送罢”,在一开头就告诉读者相送已罢,把送行时的话别场面、惜别情怀,用一个看似毫无感情色彩的“罢”字一笔带过。这里,从相送到送罢,跳越了一段时间。而次句从白昼送走行人一下子写到“日暮掩柴扉”,则又跳越了一段更长的时间。诗人在把生活接入诗篇时,剪去了在这段时间内送行者的所感所想,都当作暗场处理了。
对离别有体验的人都知道,行人将去的片刻固然令人黯然魂消,但一种寂寞之感、怅惘之情往往在别后当天的日暮时会变得更浓重、更稠密。在这离愁别恨最难排遣的时刻,要写的东西也定必是千头万绪的;可是,诗只写了一个“掩柴扉”的举动。这是山居的人每天到日暮时都要做的极其平常的事情,看似与白昼送别并无关连。而诗人却把这本来互不关连的两件事连在了一起,使这本来天天重复的行动显示出与往日不同的意味,从而寓别情于行间,见离愁于字里。读者自会从其中看到诗中人的寂寞神态、怅惘心情;同时也会想:继日暮而来的是黑夜,在柴门关闭后又将何以打发这漫漫长夜呢?这句外留下的空白,更是使人低回想象于无穷的。
“春草明年绿,王孙归不归”从《楚辞·招隐士》“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句化来。但赋是因游子久去而叹其不归,这两句诗则在与行人分手的当天就惟恐其久去不归。唐汝询在《唐诗解》中概括这首诗的内容为:“扉掩于暮,居人之离思方深;草绿有时,行人之归期难必。”而“归期难必”,正是“离思方深”的一个原因。“归不归”,作为一句问话,照说应当在相别之际向行人提出,这里却让它在行人已去、日暮掩扉之时才浮上居人的心头,成了一个并没有问出口的悬念。这样,所写的就不是一句送别时照例要讲的话,而是“相送罢”后内心深情的流露,说明诗中人一直到日暮还为离思所笼罩,虽然刚刚分手,已盼其早日归来,又怕其久不归来了。前面说,从相送到送罢,从“相送罢”到“掩柴扉”,中间跳越了两段时间;这里,在送别当天的日暮时就想到来年的春草绿,而问那时归不归,这又是从当前跳到未来,跳越的时间就更长了。
王维善于从生活中拾取看似平凡的素材,运用朴素、自然的语言,来显示深厚、真挚的感情,令人神远。这首《山中送别》诗就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