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贺流传后世的二百多首诗中,“鬼”诗有十多首。此诗写秋天来临时诗人的愁苦情怀,从其阴森料峭、鬼魅飘飘的风格来看,就是一首“鬼”诗。
“日月掷人去,有志不获骋”,这原是古往今来有才智之士的共同感慨。诗人对于时光的流逝表现了特异的敏感,以致秋风吹落梧桐树叶子的声音也使他惊心动魄,无限悲苦。这时,残灯照壁,又听得墙脚边络纬哀鸣;那鸣声,在诗人听来仿佛是在织着寒天的布,提醒人们秋深天寒,快到岁末了。诗开头一、二句点出“秋来”,抒发由此而引出的由“惊”转“苦”的感受,首句“惊心”说明诗人心里震动的强烈。第二句“啼寒素”,这个寒字,既指岁寒,更指听络纬啼声时的心寒。在感情上直承上句的“惊”与“苦”。
这一、二两句是全诗的引子。一个“苦”字给全诗定下了基调,笼罩以下六句。“谁看青简一编书,不啼花虫粉空蠹”,上句正面提问,下句反面补足。面对衰灯,耳听秋声,诗人感慨万端,他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自己写下的这些呕心沥血的诗篇,又有谁来赏识而不致让蠹虫白白地蛀蚀成粉末呢?”情调感伤,与首句的“苦”字相呼应。
五、六句紧接上面两句的意思。诗人辗转反侧,彻夜无眠,深深为世无知音、英雄无主的忧愤愁思所缠绕折磨,似乎九曲回肠都要拉成直的了。诗人痛苦地思索着,思索着,在衰灯明灭之中,仿佛看到赏识他的知音就在眼前,在洒窗冷雨的淅沥声中,一位古代诗人的“香魂”前来吊问他这个“书客”来了。这两句,诗人的心情极其沉痛,用笔又极其诡谲多姿。习惯上以“肠回”、“肠断”表示悲痛欲绝的感情,李贺却自铸新词,采用“肠直”的说法,愁思萦绕心头,把纡曲百结的心肠牵直,形象地写出了诗人愁思的深重、强烈,可见他用语的新奇。凭吊这种事情,一般只是生者对死者做,他却反过来说鬼魂前来凭吊他这个不幸的生者,更是石破天惊的诗中奇笔。
“雨冷香魂吊书客”,诗人画出了一幅十分凄清幽冷的画面,而且有画外音,在风雨淋涔之中,他仿佛隐隐约约听到秋坟中的鬼魂,在唱着鲍照当年抒发“长恨”的诗,他的遗恨就像苌弘的碧血那样永远难以消释。诗人表面上是说鲍照,实际上是借他人的酒杯,浇自己胸中的块垒。志士才人怀才不遇,这正是千古同恨的事情。
此诗上半篇采用的是常见的由景入情的写法,下半篇则是全诗最有光彩的部分。“思牵今夜肠应直”,在牵肠情思的引发下,一个又一个恍惚迷离的幻象在眼前频频浮现,创造出了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以幻象写真情的独特境界。诗人深广的悲愤与瑰丽奇特的艺术形象之间达到了极其和谐的统一。在用韵上,后半篇也与前半篇不同。前半篇虽然悲苦、哀怨,但还能长歌当哭,痛痛快快地唱出,因而所选用的韵字正好是声调悠长、切合抒写哀怨之情的去声字“素”与“蠹”。到后半篇,与抒写伤痛已极的感情相适应,韵脚也由哀怨、悠长的去声字变为抑郁短促的入声字“客”与“碧”。
这是一首著名的“鬼”诗,其实,诗所要表现的并不是“鬼”,而是抒情诗人的自我形象。香魂来吊、鬼唱鲍诗、恨血化碧等等形象出现,主要是为了表现诗人抑郁未伸的情怀。诗人在人世间找不到知音,只能在阴冥世界寻求同调,感情十分悲凉。
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
这首诗描写了这样一幅场景:一位久居城里的官员,得空到乡间去放风游览,吃的是农家菜,住的是农家院,于是由衷地羡慕起田园生活来。
前四句写“赵叟”的生活环境,以及其高洁的品行与美好的生活情趣;中间四名描写赵叟日常生活,极富田园情趣;最后写此次宴饮的场面,呈现出一幅和谐闲适的田园生活的画面。全诗写得自然流畅,诗人在字里行间表现出的,都是对隐居生活的向往和对主人生活情趣的赞美。
首句“虽与人境接”,说明这位赵姓老人的家离城市并不远,可能就在郊区。虽然住的地方不是很偏远,但是“闭门成隐居”,过的就是闲静的田园生活。这两句诗颇有点“心远地自偏”的味道。接下来的二句,诗人对赵叟进行了赞美,谓赵叟能谈玄,有儒行。诗人先把主人比成庄子,又拿孔子来比喻,皆是称赞主人既有高洁的品行,又有美好的生活情趣。
“深巷斜晖静,闲门高柳疏”,写赵叟每日所见,深巷里的夕阳斜照之情景,营造出了静美的氛围。“荷锄修药圃,散帙曝农书”,写的是赵叟日常所为,侍弄田地,整理书籍,既有体力劳动,又有脑力劳动,悠闲而舒适,极富田园情趣。
接下来诗人笔锋一转,最后四句回到宴饮来,写此次宴饮的场面。“上客摇芳翰”,写“上客”的活动,体现了钦佩之情;“中厨馈野蔬”写主人的在准备饮食。最后两句则是一个长镜头,先是主人与朋友们在客厅里痛饮,然后镜头拉远,柴门出现了,柴门外的景色出现了,人物活动在优美的自然景色之中,呈现出一幅和谐闲适的田园生活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