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现实主义诗作,具有国风民歌的特点。全诗三章,每章均以“鸿雁”起兴,并借以自喻。首章写流民被迫到野外去服劳役,连鳏寡之人也不能幸免,反映了受害者的广泛,揭露了统治者的残酷无情。振翅高飞的大雁勾起了流民颠沛流离无处安身的感叹,感叹中包含着对繁重徭役的深深哀怨。次章承接上章,具体描写流民服劳役筑墙的情景。鸿雁聚集泽中,象征着流民在工地上集体劳作,协同筑起很多堵高墙,然而自己却无安身之地。“虽则劬劳,其究安宅”的发问,道出了流民心中的不平和愤慨。末章写流民悲哀作歌,诉说悲惨的命运,反而遭到那些贵族富人的嘲弄和讥笑。大雁一声声的哀叫引起了流民凄苦的共鸣,他们就情不自禁地唱出了这首歌,表达了心中的怨愤。
这首诗感情深沉,语言质朴,韵调谐畅,虽是一首抒情诗,但又兼有叙事、议论的成份。然而此诗最大的特点是比兴手法的运用,每章开头都以鸿雁起兴,不仅可以引起丰富的联想,而且兼有比义。鸿雁是一种候鸟,秋来南去,春来北迁,这与流民被迫在野外服劳役,四方奔走,居无定处的境况十分相似。鸿雁长途旅行中的鸣叫,声音凄厉,听起来十分悲苦,使人触景生情,平添愁绪。所以以之起兴,是再贴切不过的了。全诗三章根据所述内容的不同,或是兴而比,或是比而兴。一章以鸿雁振羽高飞兴流民远行的劬劳,二章以鸿雁集于泽中,兴流民聚集一处筑墙。这两章都是兴中有比,具有象征意味。第三章以鸿雁哀鸣自比而作此歌,是比中含兴。比兴意蕴的交融渗透,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艺术表现力。由于此诗贴切的喻意,以后“哀鸿”“鸿雁”即成了苦难流民的代名词。
另外,此诗每章所写的具体内容虽各不相同,但却有内在的逻辑联系。首章写出行野外,次章写工地筑墙,末章表述哀怨,内容逐层展开,主题得到了升华。再加上“鸿雁”“劬劳”等词在诗中反覆出现,形成了重章叠唱的特点,有一唱三叹的韵味。
曾国藩一生从政从军,事务庞多,但他从来不曾忘怀故园之思,手足之情。本诗即是他的念弟之作中写得较好的一首。诗的首联即直接将奔波中的感受写出,每天凌晨,在繁星点点的时候,这原本是酣眠的良辰,作者却早已整驾上路了,又疲惫又寒冷,确是苦不堪言,于是他对这种生活发生了怀疑,不禁扪心自问,如此奔忙劳碌意义究竟何在?(底,何,什么)这二旬写得感情充沛、真挚。然后诗转入写景。在孤月的清晖之下,作者看到了马的疲惫身影,内心里生出对它的怜意。马的形,实际上是作者情感的对象化;对马的怜悯,其实就是作者的对影自怜;这种心境之下的月亮,自然也显得那么孤单寂寞。接着,孤月西落了,一声报晓的鸡鸣划破黑夜,渐渐可以辨认出那深青色的群山了。万山环绕,更令作者感到道路之艰、身心之疲惫;远处鸡鸣,亦暗示了作者身处不见人烟的荒山,孤零无人语:这句写得虽具开阔气象,但一个“苍”字,仍给诗情增添了一份悲苦苍凉之意,由此,诗人对手足同胞的思念之情,也自然向高峰处涌去。这两句景语也是情语,是诗人心态的写照。
于是,颈联便唱出了。日归日归岁云暮,有弟有弟天一方”的戚苦之调。无数次的念归,可是从未真的归去,而今又到了年终岁暮,更难知何时能踏上归程;离家愈久,愈是恋家,时时思念自己的弟弟,现在,只能是天各一方,无从团圆,只能在旅途的孤独寂寞中体验兄弟的至情。二句中,上句虽化自《诗·采薇》的“日归日归,岁亦莫(暮)止”,但与下句配合,运用反复之法,亦适切地描摹出诗人此时此刻的心灵波涛,给人一唱三叹之感。最后二句,诗又回到清晨赶路的现实,他这时面对的是深深的大壑,高高的山崖,还有强劲的晨风。不用说,这样的环境再次强化了诗人的思念之情,情感的波涛再次涌起,但是诗人似乎不愿再顺着这样的思路想下去,写下去,于是故意逃脱,自寻宽解:如此猛烈的风或许可以吹送我早些回到弟弟的身旁吧!这一笔似是荡开,似是感情的排遣,心理的安慰,但因为这番幻想事实上是不可能之事,所以诗中一直蕴含着的人在官场、身不由己的无可奈何之情,反而得到了进一步的展现。
本诗情感真挚,格调苍凉,以情绪的流动起伏贯穿全诗,思归念弟之情与诗人奔走宦路之苦的反复咏叹,更收到悠远绵长的艺术效果。因此,尽管在中国诗歌中怀人之作不可胜数,但这首念弟诗仍然显示出独有的艺术魅力。
此诗虽仅寥寥十句,但写得波澜起伏,神采飞动。此诗不仅以最经济的手法分合交错地描写了射者、射技、观射者和被射物,而且暗示了诗人的“诗法”,即査晚晴所谓“以留取势,以快取胜”。宋代苏轼非常喜爱这诗,亲自用大字书写,以为妙绝。评论韩诗的人,多以这首诗作为韩诗的范例之一。
首句写猎场的情境:原野上猎火熊熊燃烧,四周围静悄悄的。一个“静”字,传出画面之神,烘托猎前肃穆的气氛,由此可以想见从猎人员屏气静息,全神贯注地伫伺猎物的情态。这是猎射前的静态,与下文猎射时和猎射后的动态,成强烈的对照。次句写猎射的对象雉鸡,笔墨简捷精炼,衔接自然紧密。野雉被猎火驱出草木丛,一见猎鹰,吓得急忙又躲藏起来。“出复没”三字形容逼肖,活现出野雉惊惶逃窜的窘态,与下边“惜不发”呼应。阁本李谢校改作“伏欲没”,就索然无味了。两句是猎射前的情景。
三、四句转入猎射,写将军的心理活动和猎射时的风度、神采。将军出猎自然不是单纯为了觅取野味,而是要显示自己的神功巧技。所以,他骑出盘旋不进,拉满强劲的弓,又舍不得轻易发箭。近人程学恂《韩诗臆说》评道:“二句写射之妙处,全在未射时,是能于空际得神。”所谓空际得神,就是不在实处作穷形极相之语。诗人不写将军如何勇猛敢决,也不写他如何纵横驰骤,呼鹰嗾犬,白羽交飞,围场中惯见的情景全部略去不提,而只选取了“盘出弯弓”这一特定的镜头,以突出将军矜持、自信、踌躇满志的神态。这里的巧,不仅指射技的精巧,更主要的是写人的智谋,写将军运筹的巧妙。这位将军不专恃武功取胜,他盘出弯弓,审情度势,选择着最能表现自己精湛射技的时机。他要像汉朝飞将军李广那样,“度不中不发,发必应弦而倒”,要一举使众人折服。一位有血有肉、有着鲜明性格特征的将军形象,便显现出来。两句笔势顿挫,用意精深。
接着两句写“巧”。野雉隐没之处,地势渐渐狭窄,野雉处于“人稠网密,地迫势胁”(曹植《七启》)的窘境,要继续窜伏已不可能;观猎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饶有兴味地观赏将军猎射。这是将军一显身手的时机。正当野雉受惊乍飞的一刹那,将军从容地引满弓,“嗖”的一声,强有力的箭,迅猛而准确地命中雉鸡。“雉惊弓满箭加”,一“惊”一“满”一“劲”一“加”,紧凑简练,干脆有力,“巧”字之意于此全出。
诗写到这里,似乎意已尽了。然而诗中忽起波澜,那只受伤的野雉带箭“冲人决起百余尺”,向着人猛地冲起百多尺高,可见这是只勇猛的雉鸡。侧写一笔,更显出将军的绝妙射技。“红翎白镞随倾斜”,野雉强作挣扎之后,终于筋疲力尽,带箭悠悠而堕,染血的翎毛和雪亮的箭镞也随之倾斜落下。这正是非亲历其境者不能道。诗写到这里,才直接点题,真是一波三折,盘屈跳荡。以写长篇古风的笔法来写小诗,更觉丰神超迈,情趣横生。
末两句在热烈的气氛中关合全诗。先以“仰笑”二字,极为传神地突现将军个人的性格特征,一位地方主帅骄矜得意的神气跃然纸上,接着以“军吏贺”照应前面“伏人”,写出围观的军吏敬服将军绝妙的射技,为他的成功庆贺。末句接写“雉带箭”——一只五彩缤纷的野雉,毛羽散乱地堕向将军的出前。诗戛然而止,然余响不绝,韵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