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怀着愤懑、失望的心情离开了长安。当他登上新平城楼,远望着深秋景象,时值暮秋,天高气爽,落日时分,登楼西望,目极之处,但见落日似比平日遥远;溪水清净,水波起伏,寒意袭人。此情此景,让李白不禁引起了怀归之情。他虽然壮志未遂,但并不甘心放弃自己的政治理想。他多么想重返长安,干一番事业。然而,希望是渺茫的。他望着那“苍苍几万里”的祖国大地,联想起在唐玄宗统治集团的黑暗统治下,一场深刻的社会危机正在到来,他为祖国的前途命运深深忧虑。因此,诗人发出了“极目使人愁”的感叹。
“去国登兹楼,怀归伤暮秋”写诗人通过交代事件发生的背景和情感,用铺叙手法描绘一幅离开长安登新平城楼、时值暮秋想念长安的伤感景致,以“怀”、“归”、“伤”、“暮秋”等诗词烘托气氛,能起到点明题旨、升华主题的作用。
“天长落日远,水净寒波流。秦云起岭落,胡雁飞沙洲””写诗人登新平城楼时所见所闻的叙述,借有巨大气势的事物和表现大起大落的动词,如“天”、“日”、“水”、“云”、“落”、“寒”、“流”、“起”、“飞”等,觥筹交错中,使得诗意具有飞扬跋扈又不失唯美伤感的气势。而“落日”、“寒流”、“秦云”、“胡雁”则勾画出一副凄凉的暮秋景色,这正是诗人怀归忧国,但又无可奈何的渺茫心情的反映。
“苍苍几万里,目极令人愁”写诗人登新平城楼眺望中所见后的感受,借景抒情,情含景中,既暗寓自己极度思念帝都长安的心情,又突显诗人为祖国的前途命运而产生“愁”绪,抒发自己的感叹,把情与景关联得十分紧密。结尾的“令人愁”和第二句的“伤暮秋”,遥相呼应,构成了全诗的统一情调。
诗体在律古之间,李白虽能律,却不是律之所能律。其诗是从古乐府古风一路行来,自成体势,不一定只限于律古。全诗语言精练,不失迅猛阔大的气势,极富韵味,寥寥数笔,却情意深长,流露出诗人壮志未酬、处境困窘的忧伤之情。
这一天正是清明节,诗人杜牧在路上行走,遇上了下雨。清明,虽然是柳绿花红、春光明媚的时节,可也是气候容易发生变化的期间,常常赶上“闹天气”。远在梁代,就有人记载过:在清明前两天的寒食节,往往有“疾风甚雨”。若是正赶在清明这天下雨,还有个专名叫作“泼火雨”。诗人遇上的,正是这样一个日子。
诗人用“纷纷”两个字来形容那天的“泼火雨”,真是好极了。“纷纷”,若是形容下雪,那该是大雪。但是用来写雨,却是正相反,那种叫人感到“纷纷”的,绝不是大雨,而是细雨。这种细雨,也正就是春雨的特色。细雨纷纷,是那种“天街小雨润如酥”样的雨,它不同于夏天的倾盆暴雨,也和那种淅淅沥沥的秋雨绝不是一个味道。这“雨纷纷”,正抓住了清明“泼火雨”的精神,传达了那种“做冷欺花,将烟困柳”的凄迷而又美丽的境界。
这“纷纷”在此自然毫无疑问的是形容那春雨的意境;可是它又不止是如此而已,它还有一层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它实际上还在形容着那位雨中行路者的心情。
且看下面一句:“路上行人欲断魂”。“行人”,是出门在外的行旅之人,不是那些游春逛景的人。那么什么是“断魂”呢?在诗歌里,“魂”指的多半是精神、情绪方面的事情。“断魂”,是极力形容那一种十分强烈、可是又并非明白表现在外面的很深隐的感情,比方相爱相思、惆怅失意、暗愁深恨等等。当诗人有这类情绪的时候,就常常爱用“断魂”这一词语来表达他的心境。
清明这个节日,在古人感觉起来,和我们今天对它的观念不是完全一样的。在当时,清明节是个色彩情调都很浓郁的大节日,本该是家人团聚,或游玩观赏,或上坟扫墓,是主要的礼节风俗。除了那些贪花恋酒的王孙公子等人之外,有些头脑的,特别是感情丰富的诗人,他们心头的滋味是相当复杂的。倘若再赶上孤身行路,触景伤怀,那就更容易惹动了他的心事。偏偏又赶上细雨纷纷,春衫尽湿,这给行人就又增添了一层愁绪。这样来体会,才能理解为什么诗人在这当口儿要写“断魂”两个字;否则,下了一点小雨,就值得“断魂”,那不太没来由了吗?
这样,我们就又可回到“纷纷”二字上来了。本来,佳节行路之人,已经有不少心事,再加上身在雨丝风片之中,纷纷洒洒,冒雨趱行,那心境更是加倍的凄迷纷乱了。所以说,纷纷是形容春雨,可也形容情绪;甚至不妨说,形容春雨,也就是为了形容情绪。这正是我国古典诗歌里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的一种绝艺,一种胜境。
前二句交代了情景,问题也发生了。怎么办呢?须得寻求一个解决的途径。行人在这时不禁想到:往哪里找个小酒店才好呢?事情很明白:寻到一个小酒店,一来歇歇脚,避避雨;二来小饮三杯,解解料峭中人的春寒,暖暖被雨淋湿的衣服;最要紧的是,借此也能散散心头的愁绪。于是,向人问路了。
是向谁问的路呢?诗人在第三句里并没有告诉我们,妙莫妙于第四句:“牧童遥指杏花村”。在语法上讲,“牧童”是这一句的主语,可它实在又是上句“借问”的宾词——它补足了上句宾主问答的双方。牧童答话了吗?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以“行动”为答复,比答话还要鲜明有力。
“遥”,字面意义是远。但我们读诗的人,切不可处处拘守字面意义,认为杏花村一定离这里还有十分遥远的路程。这一指,已经使我们如同看到。若真的距离遥远,就难以发生艺术联系,若真的就在眼前,那又失去了含蓄无尽的兴味:妙就妙在不远不近之间。“杏花村”不一定是真村名,也不一定即指酒家。这只需要说明指往这个美丽的杏花深处的村庄就够了,不言而喻,那里是有一家小小的酒店在等候接待雨中行路的客人的。
诗里恰恰只写到“遥指杏花村”就戛然而止,再不多费一句话。剩下的,行人怎样地闻讯而喜,怎样地加把劲儿趱上前去,怎样地兴奋地找着了酒家,怎样地欣慰地获得了避雨、消愁两方面的满足和快意……,这些诗人就“不管”了。他把这些都含蓄在篇幅之外,付与读者的想象,由读者自去寻求领会。他只将读者引入一个诗的境界,他可并不负责导游全景;另一面,他却为读者展开了一处远比诗篇所显示的更为广阔得多的想象余地。这就是艺术的“有余不尽”。
这才是诗人和我们读者的共同享受,这才是艺术,这也是我国古典诗歌所特别擅长的地方。古人曾说过,好的诗,能够“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在于言外”。拿这首《清明》绝句来说,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首小诗,一个难字也没有,一个典故也不用,整篇是十分通俗的语言,写得自如之极,毫无经营造作之痕。音节十分和谐圆满,景象非常清新、生动,而又境界优美、兴味隐跃。诗由篇法讲也很自然,是顺序的写法。第一句交代情景、环境、气氛,是“起”;第二句是“承”,写出了人物,显示了人物的凄迷纷乱的心境;第三句是一“转”,提出了如何摆脱这种心境的办法;而这就直接逼出了第四句,成为整篇的精彩所在—“合”。在艺术上,这是由低而高、逐步上升、高潮顶点放在最后的手法。所谓高潮顶点,却又不是一览无余,索然兴尽,而是余韵邈然,耐人寻味。这些,都是诗人的高明之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继承的地方!
化无情之物为有情,往往是使平凡事物富于诗意美的一种艺术手段。这首短诗,很能说明这一点。
诗中所写的分水岭,大约是今陕西略阳县东南的嶓冢山。这是秦蜀或秦梁间往来必经之地,是唐代著名的交通要道,故一般径称分水岭而不必冠以所在地。题称《过分水岭》,实际上写的是在过分水岭的行程中与溪水的一段因缘,以及由此引起的诗意的感受。
“溪水无情似有情,入山三日得同行。”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溪水无情却似对我脉脉有情,进山三天得以有它伴我同行。
首句从溪水写起。溪水是没有感情的自然物,但眼前这条溪水,却又似乎有情。在这里“无情”是用来引出“有情”的,“有情”二字是一篇的眼目,下面三句都是围绕着它来具体描写的。“似”字用得恰到好处,它暗透出这是诗人时而浮现的一种主观感觉。这个“似”字,语意灵动轻妙,且与全诗平淡中见深情的风格统一。开头一句在点出“有情”的同时,也就设置了悬念,引导读者去注意下面的解答。
次句叙事,暗点感到溪水“似有情”的原因。嶓冢山是汉水与嘉陵江的分水岭,因为山深,所以“入山三日”方才到达岭头。山路蜿蜒曲折,缘溪而行,所以行人感到这溪水一直在自己侧畔同行。其实,入山是向上行,而水流总是向下,溪流的方向和行人的方向并不相同,但溪水虽不断向相反方向流逝,而其潺湲声却一路伴随。因为深山空寂无人,旅途孤孑无伴,这一路和旅人相伴的溪水就变得特别亲切,仿佛是有意不离左右,以它清澈的面影、流动的身姿和清脆的声韵来慰藉旅人的寂寞。我们从“得同行”的“得”字中可以体味到诗人在寂寞旅途中邂逅这位有情良伴的欣喜。
“岭头便是分头处,惜别潺湲一夜声。”小诗的后两句是说,登上山岭头就是我俩的分手之处,潺湲流淌与我惜别一夜有声。
在入山三日,相伴相依的旅程中,溪水有情之感不免与日俱增,因此当登上岭头,就要与溪水分头而行的时候,心中便不由自主的涌起依依惜别之情。但却不从自己方面来写,而从溪水方面来写,以它的“惜别”进一步写它的“有情”。岭头处是旅途中的一个站头,诗人这一晚就在岭头住宿。在寂静的深山之夜,耳畔只听到岭头流水,潺湲作响,彻夜不停,仿佛是同自己这个同行三日的友伴殷勤话别。这“潺湲一夜声”,暗补“三日同行”时日夕所闻。溪声仍是此声,而当将别之际,却极其自然的感到这溪水“潺湲一夜声”如同是它深情的惜别之声。在这里,诗人巧妙的利用了分水岭的自然特点,由“岭头”引出与溪水的分头,又由分头引出惜别,因惜别而体会如此溪声。联想的丰富曲折和表达的自然平易,达到了和谐的统一。写到这里,溪水的有情已经臻于极致,诗人对溪水的深情也在不言之中了。
分水岭下的流水,潺湲流淌,千古如斯。由于温庭筠对羁旅生活的深切体会,对朋友间友谊的分外珍重,他才能发现溪水这样的伴侣,并赋予它一种动人的人情美。在这里,与其说是客观事物的是诗意出触发了诗人的感情,不如说是诗人把自己美好的感情移注到了客观事物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