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同李白的友谊,首先是从诗歌上结成的。这首怀念李白的五律,是天宝五载(746)或六载杜甫居长安时所作,主要就是从这方面来落笔的。
“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第一联是说,李白的诗作无人能敌,他那高超的才思也远远的超出一般人。
首句称赞他的诗冠绝当代。第二句是对上句的说明,是说他之所以“诗无敌”,就在于它的思想情趣,卓异不凡,因而写出的诗,出尘拔俗,无人可比。
“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第二联是说,李白的诗作既有庾信诗作的清新之气,也有鲍照作品的那种俊逸之风。
借着赞美李白的诗像庾信那样清新,像鲍照那样俊逸。庾信、鲍照都是南北朝的著名诗人。庾信在北周官至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司马、司徒、司空),世称“庾开府”。鲍照刘宋时任荆州前军参军,世称“鲍参军”。
开头四句,一气贯注,笔力峻拔,热情洋溢,都是对李白的热烈赞美。对李白奇伟瑰丽的诗篇,杜甫在题赠或怀念李白的诗中,总是赞扬备至。从此诗坦荡真率的赞语中,也可以见出杜甫对李白诗是何等的钦仰。这不仅表了他对李白诗的无比喜爱,也体现了他们诚挚的友谊。
“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第三联是说,如今我在渭北独自对着春日的树木,而你在江东远望那日暮薄云,天各一方,只能遥想思念。
表面看来,第三联两句只是写了作者和李白各自所在之景。“渭北”指杜甫所在的长安一带;“江东”指李白正在漫游的江浙一带地方。“春天树”和“日暮云”都只是平实叙出,未作任何修饰描绘。分开来看,两句都很一般,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然而作者把它们组织在一联之中,却自然有了一种奇妙的紧密联系。也就是说,当作者在渭北思念江东的李白之时,也正是李白在江东思念渭北的作者之时;而作者遥望南天,惟见天边云彩,李白翘首北国,惟见远处的树色,又自然见出两人的离别之恨,好像“春树”、“暮云”,也带有深重的离情。这两句诗,牵连着双方同样的无限情思。回忆在一起时的种种美好的时光,悬揣二人分别后的情形和此时的种种情状,这当中该有多么丰富的内容。这两句,看似平淡,实则每个字都千锤百炼;语言非常朴素,含蕴却极丰富,是历来传诵的名句。
“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末联是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同桌饮酒, 再次仔细探讨我们的诗作呢?
上面将离情写得极深极浓,这就自然引出了末联的热切希望:什么时候才能再次欢聚,像过去那样,把酒论诗,这是作者最难忘怀、最为向往的事,以此作结,正与诗的开头呼应。言“重与”,是说过去曾经如此,这就使眼前不得再次会晤的怅恨更为悠远,加深了对友人的怀念。用“何时”作诘问语气,把希望早日重聚的愿望表达得更加强烈,使结尾余意不尽读完全诗后,作者的无限思情仍在心中回荡。
整首诗杜甫先从李白的诗歌才华写起,交代思念的缘由;而后顺理成章的抒写自己对李白的浓浓的思念之情,为此表达再次相逢论诗的愿望。层层铺垫,又环环相扣。把作者的思念之情写得深厚无比,情韵绵绵。
清代浦起龙说:“此篇纯于诗学结契上立意。”(《读杜心解》)道出了这首诗在内容和结构上的特点。全诗以赞诗起,以“论文”结,由诗转到人,由人又回到诗,转折过接,极其自然,通篇始终贯穿着一个“忆”字,把对人和对诗的倾慕怀念,结合得水乳交融。以景寓情的手法,更是出神入化,把作者的思念之情,写得深厚无比,情韵绵绵。
居庸关在今北京市昌平县西北。徐兰为清宗室安郡王(疑即玛尔浑)幕僚期间,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清帝统兵征噶尔丹时,随安郡王出塞,由居庸关至归化城。此诗即是随军出塞时作。诗中描写了出关所见景色,抒写了出征土卒怀土恋乡的感情。
前两句,有版本“将军此去必封侯,士卒何心肯逗留”其中的“此”字原缺,此据诗意补出。前两句写“出居庸关”之前士卒的心理。“封侯”,从字面说,是指当上大官;就其实质而言,则是指驰骋疆场,功业有成。前两句意思是说,将军将在边地的战斗中建立功勋,这对于士卒说来,自然是一个很大的鼓舞,意味着士卒也将有立功的机会,因而急于奔赴边地,而无意于逗留不前。
后两句,则是写临出居庸关时的情况和心情。“出”字原缺,此据喀《清诗别裁》补出。“马后桃花”,意谓关内正当春天,温暖美好;“马前雪”,是说关外犹是冬日,严寒可怖。因而,无心在征途上逗留的士卒,在临出关的刹那,却不禁犹豫了起来,不自觉地回过头来再看一眼关内的景色。此诗对土卒内心世界的开掘是相当深入的,诗中不作静态的描绘,而是将人物置于特定的环境之中,从环境的变化相应写到士卒心态的改变:当立功边塞的机会在前方等待时,士卒一往无前,充满豪情;而当即将出关、远离故土时,又难免生出柔情,回头顾盼。诗中的主人公,既不是甘心老死于槽枥之下的驽骀之辈,也不是只会行军打仗而缺乏真情实感的战争工具。豪情与柔情、为国捐躯与怀土恋乡,两种对立的感情,在人物身上得到了相当和谐的统一。
全诗最动人的是三四两句。尤其是第三句,将“马前”、“马后”写成两个不同的世界,更是石破天惊的奇思妙笔。在具体写法上,这一句也很有特色:“马后桃花”与“马前雪”,是对比;以马概人,则又有所省略。沈德潜称赞此诗说:“眼前语便是奇绝语,几于万口流传。此唐人边塞诗未曾到者。”(《清诗别裁》)徐兰是一个爱作惊人语的诗人,他在《归化城杂咏》中也有类似的诗句:“后骑解衣风柳下,前军堕指雪花中。”“奇绝”的“眼前语”的获得,归根结底是由于诗人有边塞生活的独特体验,故能于唐人边塞诗之外开拓出新的境界。而从意象与用词而言,或许还受到过唐人权德舆的“马首向何处,夕阳千万峰”(《岭上逢久别者又别》)与马戴的“马头冲雪过临洮”(《出塞词》)的启发。
沈德潜在《清诗别裁》中,将此诗的题目改为《出关》,将前两句改成“凭山俯海古边州,旆影风翻见戍楼”。从诗句本身说,首句写静,次句写动,对环境描写与氛围渲染的表现都相当成功。但“凭山”句将所出之“关”,明白写成了山海关,这与诗人此次随军出征的路线不合,是不应该当作徐兰的创作来欣赏的,故为本文所不取。
开首四句,即以高度概括的语言、自己亲历的事实,控诉了隋炀帝发动战争和三下江都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我兄征辽东,饿死青山下。”隋炀帝在大业八、九、十三年曾三次东征高句丽,仅大业八年一次,就分十二路发兵一百一十三万余人,战死者不下三十万。接着,就以“今我挽龙舟,又困隋堤道”,来说明这种灾难简直是接二连三。“龙舟”,隋炀帝南下江都时特制的一种大船,据《通鉴·隋纪》载,龙舟高四十五尺,长二百丈,共四层,上有正殿、内殿、朝堂及许多其他房屋。儿子被征去打仗饿死途中的余痛未消,自己又被征来拉纤,这已经够痛苦了,更痛苦的是也被陷入了九死一生的困境。
“方今”以下四句,即具体叙述自己所处的困境:当今普天下的收成都不好,路上的口粮简直没有一点点(“些小”),这一去路程有三千里,路遥无粮性命怎能保,恐怕是要死在路上了。“方今天下饥”一句,似轻实重,看似在解释“路粮无些小”的原因,实则已将普天之下民不聊生的境况概括反映了出来。看来,不仅是歌者陷入了“路粮无些小”,“此身安可保”的困境,大多数纤夫、普天下的百姓,怕也都要为无粮而丧命了。
“寒骨”以下四句,是歌者想像自己死后的情景:我的尸骨将被抛撒在荒郊野外,任凭风吹日晒;游荡异乡的孤魂,将在烟雾荒草间哭泣。家中的妻子,将因悲伤而哭坏身体;父母双亲将因盼我归去而望穿双眼。这是何等凄惨的画面。这虽是歌者设想死后的情景,但却是十分真实的。无论远征军士也罢,无论远行民夫也好,该有多少人暴死荒郊,该有多少人家破人亡。兄长饿死青山、全家悲痛欲绝的情景,他都是亲历了的。因此,对自己死后的情景也就描绘逼真。
“安得”第四句,是诉说自己惟一的希望。歌者已自料必死,且尸陈异乡,因此,他只希望能有个义气男儿,将他这无人认领的尸体焚烧,把他的骸骨运回乡里,把他的亡灵引渡回家。这歌者竟不作活着归来之想,而把能将骨骸运回作为惟一的希望,其情也可哀,其境也可知。这是他对“义男儿”的希望,同时也是对逼迫他陷入死亡境地的统治者的控诉。若无隋炀帝的重赋繁役,他何以必死。把人逼到将尸骨运回便算幸运,这是一个何等黑暗残暴的社会。
这是一首直接表达人民悲痛和愤恨的民歌。它全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控诉了隋炀帝给人民造成的灾难,高度概括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况。语言质朴凝重,情感真切动人。
这一天正是清明节,诗人杜牧在路上行走,遇上了下雨。清明,虽然是柳绿花红、春光明媚的时节,可也是气候容易发生变化的期间,常常赶上“闹天气”。远在梁代,就有人记载过:在清明前两天的寒食节,往往有“疾风甚雨”。若是正赶在清明这天下雨,还有个专名叫作“泼火雨”。诗人遇上的,正是这样一个日子。
诗人用“纷纷”两个字来形容那天的“泼火雨”,真是好极了。“纷纷”,若是形容下雪,那该是大雪。但是用来写雨,却是正相反,那种叫人感到“纷纷”的,绝不是大雨,而是细雨。这种细雨,也正就是春雨的特色。细雨纷纷,是那种“天街小雨润如酥”样的雨,它不同于夏天的倾盆暴雨,也和那种淅淅沥沥的秋雨绝不是一个味道。这“雨纷纷”,正抓住了清明“泼火雨”的精神,传达了那种“做冷欺花,将烟困柳”的凄迷而又美丽的境界。
这“纷纷”在此自然毫无疑问的是形容那春雨的意境;可是它又不止是如此而已,它还有一层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它实际上还在形容着那位雨中行路者的心情。
且看下面一句:“路上行人欲断魂”。“行人”,是出门在外的行旅之人,不是那些游春逛景的人。那么什么是“断魂”呢?在诗歌里,“魂”指的多半是精神、情绪方面的事情。“断魂”,是极力形容那一种十分强烈、可是又并非明白表现在外面的很深隐的感情,比方相爱相思、惆怅失意、暗愁深恨等等。当诗人有这类情绪的时候,就常常爱用“断魂”这一词语来表达他的心境。
清明这个节日,在古人感觉起来,和我们今天对它的观念不是完全一样的。在当时,清明节是个色彩情调都很浓郁的大节日,本该是家人团聚,或游玩观赏,或上坟扫墓,是主要的礼节风俗。除了那些贪花恋酒的王孙公子等人之外,有些头脑的,特别是感情丰富的诗人,他们心头的滋味是相当复杂的。倘若再赶上孤身行路,触景伤怀,那就更容易惹动了他的心事。偏偏又赶上细雨纷纷,春衫尽湿,这给行人就又增添了一层愁绪。这样来体会,才能理解为什么诗人在这当口儿要写“断魂”两个字;否则,下了一点小雨,就值得“断魂”,那不太没来由了吗?
这样,我们就又可回到“纷纷”二字上来了。本来,佳节行路之人,已经有不少心事,再加上身在雨丝风片之中,纷纷洒洒,冒雨趱行,那心境更是加倍的凄迷纷乱了。所以说,纷纷是形容春雨,可也形容情绪;甚至不妨说,形容春雨,也就是为了形容情绪。这正是我国古典诗歌里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的一种绝艺,一种胜境。
前二句交代了情景,问题也发生了。怎么办呢?须得寻求一个解决的途径。行人在这时不禁想到:往哪里找个小酒店才好呢?事情很明白:寻到一个小酒店,一来歇歇脚,避避雨;二来小饮三杯,解解料峭中人的春寒,暖暖被雨淋湿的衣服;最要紧的是,借此也能散散心头的愁绪。于是,向人问路了。
是向谁问的路呢?诗人在第三句里并没有告诉我们,妙莫妙于第四句:“牧童遥指杏花村”。在语法上讲,“牧童”是这一句的主语,可它实在又是上句“借问”的宾词——它补足了上句宾主问答的双方。牧童答话了吗?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以“行动”为答复,比答话还要鲜明有力。
“遥”,字面意义是远。但我们读诗的人,切不可处处拘守字面意义,认为杏花村一定离这里还有十分遥远的路程。这一指,已经使我们如同看到。若真的距离遥远,就难以发生艺术联系,若真的就在眼前,那又失去了含蓄无尽的兴味:妙就妙在不远不近之间。“杏花村”不一定是真村名,也不一定即指酒家。这只需要说明指往这个美丽的杏花深处的村庄就够了,不言而喻,那里是有一家小小的酒店在等候接待雨中行路的客人的。
诗里恰恰只写到“遥指杏花村”就戛然而止,再不多费一句话。剩下的,行人怎样地闻讯而喜,怎样地加把劲儿趱上前去,怎样地兴奋地找着了酒家,怎样地欣慰地获得了避雨、消愁两方面的满足和快意……,这些诗人就“不管”了。他把这些都含蓄在篇幅之外,付与读者的想象,由读者自去寻求领会。他只将读者引入一个诗的境界,他可并不负责导游全景;另一面,他却为读者展开了一处远比诗篇所显示的更为广阔得多的想象余地。这就是艺术的“有余不尽”。
这才是诗人和我们读者的共同享受,这才是艺术,这也是我国古典诗歌所特别擅长的地方。古人曾说过,好的诗,能够“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在于言外”。拿这首《清明》绝句来说,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首小诗,一个难字也没有,一个典故也不用,整篇是十分通俗的语言,写得自如之极,毫无经营造作之痕。音节十分和谐圆满,景象非常清新、生动,而又境界优美、兴味隐跃。诗由篇法讲也很自然,是顺序的写法。第一句交代情景、环境、气氛,是“起”;第二句是“承”,写出了人物,显示了人物的凄迷纷乱的心境;第三句是一“转”,提出了如何摆脱这种心境的办法;而这就直接逼出了第四句,成为整篇的精彩所在—“合”。在艺术上,这是由低而高、逐步上升、高潮顶点放在最后的手法。所谓高潮顶点,却又不是一览无余,索然兴尽,而是余韵邈然,耐人寻味。这些,都是诗人的高明之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继承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