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首小令都专门以山为题材,它们虽然没有像其他词那样标明词题,但每首的头一个字“山”,可以说即分别代表着各自的题目。
这三首小令所写重点不同,合起来却是完整的组诗。它们共同的显著特点在于运用了整体象征的创作方法。象征是人们常用的艺术方法,如有人用狮子象征力量,有人用鸽子象征和平,有人用香草象征美人,有人用同海的搏斗象征人生拼搏等。毛泽东在此则用山的形象来象征红军形象,通过他的精巧艺术构思,让象征者与被象征者在气势、气概、精神、气质诸方面,获得了内在联系。它们既都是写山,同时又都是写红军,既是咏山曲,又是歌颂英雄红军的乐章。三首各写出一个侧面、一个特点,表面上处处写山,写山峦姿态,山野情趣,翻山滋味,实际上是处处借山象征红军,通过咏山来歌颂红军。
它们虽是小令,但格调却是雄浑豪放的。意境磅礴、壮观、豪迈;夸张、比喻、象征、衬托、赞叹、抒情、寄意并举;同调重奏复沓、往复旋还,节奏紧凑,回肠荡气,非同凡响。
第一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高,实质上是写红军越过高山时,所表现出的藐视困难、一往无前、不可屈服的精神气概。毛泽东引了一首民谣作为原注,那民谣正是极力形容山之高的,高到仅仅“离天三尺三”,因此“人过要低头,马过要下鞍”,一般的人和马都得向它屈服。然而,红军在这样的高山面前,却“快马加鞭未下鞍”。这里的“快”字是状写马的行进速度的,马在如此高山面前毫无畏色,没有止步。依旧快速前进;而骑在马背上的人则更神气了,居然还要加劲扬鞭催快马,因而人、马都飞驰而过。未下鞍,一是说红军的马过时没有卸鞍,一反民谣所说的“马过要下鞍”的习惯;二是说红军过时没有下马,当然也不会低头,一反民谣所说的“人过要低头”的习惯;那么,无疑是高山低头了。同样险峻的高山,在不同的人和马面前,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情况,这便富于神奇性地反衬了红军足以征服一切艰难险阻而不为任何艰难险阻所屈服的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
“惊回首,离天三尺三。”毛泽东写得很幽默,待到纵马扬鞭飞奔过去以后,再回头仰望,不觉猛然大吃一惊。惊,既是对极高极险的山望而吃惊,同时也传达出一种翻越高耸云天的大山后的惊喜、自豪的神情。“离天三尺三”并非实数,而是夸张,用夸张笔法极写山之高峻,从而反衬、烘托红军飞驰过山的英雄形象,突出红军一往无前的精神气概和实现战略转移的急迫心情。
第二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大,写群山之磅礴、险峻,实质上是写红军在万山丛中英勇战斗的雄伟、豪迈的气概。毛泽东首先用大海来比喻、描写山:“山,倒海翻江卷巨澜。”毛泽东从高处放眼望去,千山万岭逶迤起伏,因而他感觉势如江海倒翻,怒潮猛卷,连天排空,汹涌澎湃。接着,又用驰骋中的万马来比喻、描写山:“奔腾急,万马战犹酣。”诗圣杜甫在《病橘》中用过“奔腾”一词: “忆昔南海使,奔腾献荔枝。”即飞奔急驰之意。毛泽东再加一“急”字,则其快如飞之速度已达极点。毛泽东久望险峻的群山,联系自己指挥千军万马南征北战的深切体验,因此又觉得它们恰如鏖战中的千军万马在奔腾。这样,毛泽东连用两个比喻,就形象生动地写出了千山万岭的磅礴、雄伟的气势。
但是,在毛泽东的艺术构思中,山的雄姿与红军的雄姿是相对应的,写山就是为着写红军。群山万岭的雄伟气魄,正可见红军的伟大气魄。群山万岭正是红军历经之地,因此人们既可想见红军在那里急速进军的英雄姿态,也可想见红军在那里的战斗姿态和激战场面,从而使雄姿英发、骁勇善战的红军形象,巍然屹立起来了。
第三首写的是山的峻峭。作者用夸张与想象写出奇峰凸起的壮观景象。他用“刺破青天”的宝剑形容山的峭拔陡直,这把锋利的“宝剑”把天都刺破了,可是锋刃一点也没有残破。山的峭立与峭锐被诗人刻画得力透纸背,在古往今来写山的诗句中,可谓无与伦比,石破天惊。而最后一句的想象更是神奇,让人联想到女娲补天的神话:“共工氏与颛顼氏争为帝,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天缺,断鳌足以立四极。”神话中的天柱支撑起天空,诗人引用其意,说被刺破的青天仿佛要掉下来,幸亏这些山像坚挺的柱子支撑起天空,使之不致坠落,从而表现出山的雄伟、坚实。与上两首词相同,对山的描写让人自然地联想到与山一样顶天立地、坚强挺拔的红军战士。英勇的红军与国民党军队作战时,就像这直插云霄的利剑,又像这擎天的石柱,坚不可摧,给置民族危亡于不顾的国民党以沉重的打击。
毛泽东的这三首小令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了云贵山峦的气势形貌。它们各自独立,但又互相补充,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诗人用如此气势磅礴的笔法来写小令,这在词的创作史中前无古人。南宋词坛豪放派的领袖辛弃疾曾经写道:“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情与貌,略相似。”(《贺新郎》)用山的矫健妩媚来写自己的个性品格。这种散文化的写法已经是对传统本色词的突破,而千载之后的伟人毛泽东则更为大胆地运用比喻想象的手法,使用气势磅礴的语言,写出了一种具有崭新面貌的小令。虽然宋末的风雅派词人张炎曾说,“词之难于小令,如诗之难于绝句,不过十数句,一字一句闲不得,末句最当留意,有有余不尽之意乃佳”(《乐府指迷》),强调的是小令的含蓄蕴藉,意在言外,只有毛泽东这样的气魄胸襟,才能创作出如此大气磅礴的小令,可以说是大手笔、大气概。
前两联写烈土的品德和才干,正因为烈士的德才兼备,他的逝去也就更使人感到痛惜;后两联写出刘道一烈士牺牲后的斗争形势和对革命事业必胜的信心。全诗哀挽死者,激励生者,慷慨悲歌,沉雄豪壮。
首联“半壁东南三楚雄,刘郎死去霸图空”,孙中山首先想到的是刘道一生前发动武装起义的三楚地区。孙中山说,湖南湖北一带地区,在中国东南半壁江山占很重要的地位。它地形险要,开展革命活动极有战略意义。但由于刘郎一死,使宏伟的革命计划落空了。开头两句诗既见一位革命家对革命事业高瞻远瞩的襟怀,又充满着对死难者无限惋惜、哀悼之情。一个“雄”字,一个“空”字,一开一阖,一扬一抑,含蕴着丰富的思想感情,字字句句铿然作金石声。
颔联紧承首二句,伸足自己的深悲剧痛:“尚余遗业艰难甚,谁与斯人慷慨同!”刘道一遗留下来的革命重担是十分艰巨的,有哪一个能像他一样慷慨激昂地抛头颅、洒热血呢!孙中山先生极口称赞刘道一为革命献身的大无畏精神,深深感叹这种热血男儿的难得,同时也就倾泻出对死者极其沉痛的悼念。
颈联“塞上秋风悲战马,神州落日泣哀鸿”,诗人描绘了一幅外患内忧交相煎迫的景象:边地战马在秋风中嘶鸣,塞上烽火熊熊燃烧,外国帝国主义正虎视眈眈,,伺机入侵;而国内满清政权如日薄西山,气息奄奄,政治腐败不堪,人民流离,哀鸿遍野。此时此际多么需要革命志土奋起救亡图存,而恰在此时,刘道一同志与他的同志永别了,令人怆然涕下。笔墨酣畅饱满,情思悠悠不尽。
尾联从眼前的沉痛一笔宕开,描绘一幅革命胜利的前景:“几时痛饮黄龙酒,横揽江流一奠公。”刘道一同志,安息吧!有朝一日,同志们将推翻满清,直捣黄龙,把酒洒在大江之上祭奠你的英灵!
该诗多处用典取事,但都自具特色而耐人品味,令人激赏。孙中山就于诗中妙手巧借典籍史事化为己用,遂能以少许语言表达深广意蕴。其用典取事有三大优点:一是熨贴精当,饶有情韵。如“三楚”“哀鸿”等,字里行间蕴藉着丰富的潜台词,体现了“篇中有余味”“句中有余意”和“神余言外”的高超要求,却都恰切、新鲜,于全诗的整体意境中显得圆润而条贯。二是避直就曲,富于造型。如“神州落日”“痛饮黄龙酒”等,都是意象生动、形态鲜明的用典佳例。以“黄龙”一典而言,由于岳飞故事早已家喻户晓,此典一用,立即在人们面前再现出一队队威武雄壮、纪律严明、所向披靡、百姓拥戴的将士形象,令人眼明心亮,豪气顿生。三是大胆反泼,妙化新意。古人诗词中“临江酾酒”本是常事,但那只是一般地浇酒祭江,藉以倾发其抑郁情怀,往往带有消沉的色彩。而孙中山却以“横揽江流”这矫健豪雄的气概英姿,一反“临江酾酒”旧典的迟暮之气,并进而一扫古往众多吊亡诗词哀悯凄戚的感伤色彩,做到了在借典用事上能“反其意而用之者,非学业高人、超越寻常拘挛之见。总之,此诗于沉雄,悲壮中焕发出激越、磅礴、浩瀚、高兀的阳刚美。
这是一首秋景词,词人以其独特的方式,细腻委婉又具体形象地传达出一种特色鲜明的阴柔之美。 这首词当写于词人南渡前的早期。秋天给人们带来的常常是萧瑟冷落的感觉,自宋玉“悲秋”以来,文人笔下的秋景,总呈现出一种悲凉萧瑟之色。然而李清照这首《忆王孙》中的秋景,展现的是一幅清新广阔的画图,词人不仅赋予大自然以静态的美,更赋予生命和感情,由此见出词人不同凡俗的情趣与襟怀。
“湖上风来”句起语不俗,避开俗套。秋高气爽,常见风平波静,而一旦朔风初起,便会吹起悠远的水波,宣告着深秋到了,所以说“秋己暮”。而一句“红稀香少”,更通过自然界色彩和气味的变化,进一步点染了深秋的景观。大自然总是宜人的,深秋季节却别有滋味,这里,作者不说人们如何的喜爱山水,倒说“水光山色与人亲”,将大自然人情化、感情化了。正是这“与人亲”,方换得人与景亲,也才能真的领略到大自然的水光山色中的景物美,所以,作者所说的“说不尽、无穷好”言之有根,是从心田深处发出的真诚的赞颂之语。
下片虽然仍是对秋景色的继续描绘,但却不是简单的重复。莲实叶老、露洗苹草,都标示着深秋的时令,人所共见,却易于忽略,一经作者点染,便觉秋意袭人。而沙滩上勾头缩颈睡眠的鸥鹭等水鸟,对于早早归去的人们头也不回,似乎以此表示了它们的不满。这里,鸥鹭也人格化了,与上片的山水的感情化似是同样手法,但却一反上片的山水“与人亲”,而为鸥鹭对人恨,这一亲一恨之间就带给读者以清新多样之感,且通过人们郊外的不能久留,更深一层地透露出深秋的到来。
这首词造景清新别致,描写细密传神,巧妙地运用拟人化手法,写出了物我交融的深秋美意,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