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意在描写打猎人的本领和美德。其人带着猎犬出猎,品德仁慈,卷发美髯,具有长者之相。作者是以羡慕的眼光,对猎人的外在英姿和内在美德进行夸赞。
打猎是古代农牧社会习以为常的事。猎者除获得生活所需之物外,还有健身习武的好处。古人认为,国家要强盛,离不开文治武功。体魄强健,好勇善战,体现了国人的尚武精神。仁爱慈善,足智多谋,体现了国人的文明精神。因此,文武并崇,刚柔兼济,在古代形成一种风尚,一种共识。在这种风气影响下,人们往往把是否能文能武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有出息的重要标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常常以这种标准与眼光来衡量和观察各种人物,一旦有这样的人物出现,就倍加赞赏,此诗中的猎者就是其中一例。作者选取狩猎这一常见习俗,对猎人的善良、勇敢、能干和美姿进行赞誉,既是情理中事,又是诗人审美眼光独到之处。
此诗采用了由犬及人、由实到虚的写法。全诗共三章,每章的第一句均以实写手法写犬;每章的第二句均以虚写手法写人。
“即物指人,意态可掬”(陈震《读诗识小录》)。“令令”“重环”“重鋂”,是写犬,不仅描绘其貌,而且描摹其声。由此可以想见当时的情景:黑犬在猎人跟前的受宠貌和兴奋貌,猎犬在跑动中套环发出的响声等等,这就从一个侧面烘托出狩猎时的气氛。未见其人,先闻其“卢令令”之声。后面才走出诗中的主人公。“美且仁”“美且鬈”“美且偲”,则是写人,在夸赞猎人英姿的同时,又夸赞猎人的善良、勇敢和才干。这样看来,诗中所赞美的猎人,是个文武双全、才貌出众的人物,以致引起旁观者(包括作者)的羡慕、敬仰和爱戴。从感情的角度看是真实的,从当时所崇尚的民风看,也是可信的。
全诗仅二十四字,就勾勒出一个壮美、仁爱、勇武、多才的年青猎人带着心爱的猎犬打猎的情景,文字简练,形象生动。
古代的秋社,是从中央到地方民间都十分重视的祭祀活动。整个活动分为两大仪式,一是祭献,向以社神为代表的后土神祇敬献供品;二是娱神,包括赛社、演剧、民间歌舞聚饮等。此篇所写,祭献仪式已经结束,祭坛上的香烟渐渐消淡,就连争食坛上祭品的乌鸦也飞回了树林。作品由此时入手,除了因为第二仪式——娱神活动是秋社的精华所在以外,还有他个人身份上的原因。原来像尧庙这种规格的秋社,祭献需由地方官员亲自主持参加,所谓“刺史县令初献,上佐县丞亚献,州博士县簿尉终献”(《宋史·礼志》)。略去祭献繁文缛节的描写,也就表示他已经结束了官员在仪式中的任务,可以静下心来,“把酒观多稼”,将自己融入百姓的喜庆之中。所以起首的两句既是自占身份,也是揭开狂欢乐章的一段得体的前奏。
祭社仪式既已告一段落,便开始了祭民们自己的节日。他们举酒痛饮,一边心满意足地眺望着丰收的庄稼;乐声奏响了,此起彼伏,各不相让,人们在壤歌亭前笑语喧哗。作品以简练生动的笔墨,描绘了尧庙秋社娱神 其实也是自娱)活动的欢乐景象。“多稼”、“壤歌亭”、“山如画”是旁景的衬托,却处处充实了秋社熙乐和丰的精神内涵。尤其是“壤歌亭外山如画”一句的插入,更是兴象无穷。“壤歌”是上古百姓清平安泰的典故,以之名亭,凭这个处所,便能引起当下祭民们人乐年丰的联想;“人逢喜事精神爽”,“山如画”无疑是人们喜溢于心而发生的感受;在“霹雳弦声斗高下,笑喧哗”之后,接此一句写景,顿生有声有色、动、静相济之妙;而这种声、色、动、静,无不富于形象性,又恰恰映合了“把酒观多稼”的微酣而快意的心态。
此曲用晋人故事来形容尧庙周围空气清爽宜人,也暗含着政简人和,无为而治的意味,并且诗人进一步抒发了自己的感想:只要当一名高尚脱俗、无为而治的官吏,就不必定要倦宦归隐。这一笔充分说明了秋社喜庆景象鼓舞人心的力量。这一感受是通过典故而表达的,活用无痕,显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高超功力。此曲用典多,遣词雅,意蕴含蓄,在元曲中别成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