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
此诗主要写高适的履历及其与作者的情谊,而以劝其休兵为主旨。全诗分三段。首四句为第一段,写边事,是送别高适的本旨;中十八句为第二段,写高适的为人,有宽慰,有忠告;末十句写二人的离别之情。全篇章法整饰,结构匀称,抒写离情,而情在景中,情景交融,别具一格。
开头四句写送别的本旨。《旧唐书·哥舒翰传》:“吐蕃每至麦熟时,即率部众至积石军获取之,共呼为吐蕃麦庄。前后无敢拒之者。至是,翰设伏以待之,杀之略尽,吐蕃屏迹,不敢近青海。”《通鉴》把这件事记在天宝六载(747年)十月。高适有《同吕判官从哥舒大夫破洪济城回登积石军多福七级浮图》诗,说明高适参加了这次战役。因此诗人劝说,今又当麦熟,自应休兵息民,加意防守。接着表现高适本是“大笑向文士”的诗人,写出他的豪迈性格。高适初为封丘县尉,有诗云:“只言小邑无所为,公门百事皆有期。拜迎宫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因此诗人说他今为书记,可不再鞭挞人民。
“借问”句以下设为问答。“答言”二句是高适的答话。高适客游河西,哥舒翰见而异之,表为掌书记,故高适《登垅》诗云:“浅才登一命,孤剑通万里。岂不思故乡,从来感知己。”可见高适对哥舒翰很信赖。
“人实”句以下至篇末又都是作者的话。这头两句是规戒。杜甫对哥舒翰的看法和高适不大同,同时高适也很豪放,所以关照他要加倍小心谨慎。“十年”两句是鼓励,“男儿”两句是宽慰。高适志在封侯,常说“公侯皆战争”,但当时还是一书记,所以杜甫对他说,只要小心谨慎地在幕府中坚持下去,熬他十年八载,总会当上个刺史之类的长官的。杜甫说这话是认真的,经过考虑的,并不完全是一般的客套话。话语之间还存在着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惋惜意味(这在视科举为正途的杜甫的心目中是难免的),而且丝毫没露出他自己也想走这条路的口风。不过从诗中可揣想到,由于时势的改变、朋友的影响和自身长期的落魄,他当时不会没转过这方面的念头。这时杜甫正苦于没有出路,一度很想追随高适之后,也进哥舒翰的幕府去。
自“常恨”句以下写自己对高的友谊和惜别之情。“惊风”二句是说自己不能同往。杜甫写过《投赠哥舒翰开府二十韵》,但此事未得下文。“黄尘”二句是说高适很难回来。最后两句写对高适寄诗的期望,这一则由于友谊,再则也由于杜甫很爱高适的诗,所以有这样的希望。
词之起句,或先写景后抒情,或先抒情后写景,或情景俱到。盖触景而生情,缘情而后托意,若发端便直叙其事,处理不好往往流于平板呆滞。沈雄在《柳塘词话》中云:“起句言景者多,言情者少,叙事者更少。”这是词家一般应遵循的经验之谈。晏殊这首词却一避熟路,起句叙事,以逞其妙。“资善堂中三十载,旧人多少凋零。”点明地点“资善堂”,时间“三十载”。 “凋零”一词下得切人肺腑,使上句顿增厚意。经过几十年风风雨雨,旧人多与草木一样化为尘土,加一“多”字修饰,可见幸存者无几了。“洛阳旧友一时散,十年会合无二三”(欧阳修《圣俞会饮》)十年尚且凋此,三十年也肯定是凋此。今日与君相见真属意外,伤情悲伤。这意义丰富,它曲折地告诉读者,“最”字,含平日伤情之事很多,而在众多的伤心事之中以“与君相见”为“最”了。表明词人与旧友的感情之深、相见之难了,为相别作为铺垫。“一尊凋旧”承,’旧人多是凋零”而发,人变而物凋旧,以不变之物突出凋零多变之人生。当然,阔别数十载,一旦相见,当有说不完叙不尽的心酸事,但“聊且话平生”,话未出口即戛然而正,仕途不顺,苦难太多而难以倾吐,还是相见日浅所叙不多,多少难以直陈的隐曲尽在这不言之中。
下片以一“别”字承接上文,又领起下文,乃这首词主眼,它把上下片连锁在一起,点明词人与旧友的相会,既是相见,又是相别。“相见时难别亦难”。历经三十载而相遇,可见相见之难,故而离别之尤觉之不易,相会已属罕逢,而相见即相别,更觉别之难舍难分。此时此刻,欲饮而不能饮,欲醉而不能醉,满腔感慨尽倾于“强饮”之中。“雪残风细长亭”,得力处突入一景语,使旧友重逢的凄黯心理因景物的烘托而愈见突出。残雪寒风,长亭送别,更添离别的凄凉之气,时间、地点、人物、景物巧妙地结合,起到了景语皆情语的妙用。最后三句,从未别写到再相逢于京城,是词人对朋友的宽慰之词。实际上,是“归魏”还是“凋零”完全取决于皇帝,皇帝思旧则可以留京,反之则凋何,其结局是不言而明的。晏殊虽称太平宰相富贵词人,也曾多次被贬职离京,屡见迁徙。因此对旧友的坎坷仕途深表同情,同时,也流礴出对朝廷的不满,这在词人的词作中实是少有。
从字面上看,这首词全是白话,没什么难懂的地方。“亸”字似乎不大常见,但那是唐宋时代常用的字。这里是用“亸”字来形容花开很多压得枝条下垂的样子。
全词通俗易懂,感情显得直率。但其中不但包含着某种哲理,也包含着况蕙风所说的那种“郁勃久之,有不得已者出乎其中”的词人的固执。
“今年花事垂垂过,明岁花开应更亸”连用了两个“花”,口吻里充满了对花的喜爱和对春天的珍惜。一年之中只有一个春天,人的一生也只有一个花季。对花的热爱与珍惜也就是对人生的热爱与珍惜。凡是对人生爱之深,望之切的人,内心常常怀有一种恐惧感,深恐虚度了这只有一次的人生“看花终古少年多,只恐少年非属我。”
因此,在花季将尽之时才有了这样一副狂态“劝君莫厌尊罍大,醉倒且拚花底卧”。这种狂态,既不同于“会须一饮三百杯”的豪放之狂,也不同于“一日看尽洛城花”的浮躁之狂,倒有些近乎杜甫“且看欲尽花经眼,莫厌伤多酒入唇”的深悲隐痛之狂。为什么会这样,结尾两句作了解释“君看今日树头花,不是去年枝上朵。”这两句,令人联想到西方哲学家所说的,“没有人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