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这首词写应试科举放榜时的热闹场面和词人进士及第后的兴奋与得意之情,一派升平气象。
上片以浓墨重彩着力表现科举之日举子等待放榜的热闹场景,“天上探人回”写从朝廷应试而归。“凤衔金榜出云来”比喻天子授金榜,“平地一声雷”较为形象地刻画出男子得知放榜时自己已经金榜题名时内心极度的狂喜之情,突如其来的喜讯,让他多年的艰辛有所收获,恍惚之间产生飘飘欲仙的感觉。
下片描摹新科进士簪花游街拜府之时被众人争睹的场景,“莺已迁,龙已化,一夜满城车马”三句极写中举之人的欢快情景。“家家楼上簇神仙,争看鹤冲天”这里写家家户户的小姐们争着看中举的士子们,心怀爱慕之情。从而衬托了中举士子年轻才俊的得意之情。“鹤冲天”这里比喻登科中举的人。晋陶潜所著《搜神后记》卷一有云:“丁令威,本辽东人,学道于灵虚山。后化鹤归辽,集城门华表柱。时有少年,举弓欲射之。鹤乃飞,徘徊空中而言曰:‘有鸟有鸟丁令威,去家千年今始归。城郭如故人民非,何不学仙冢垒垒。’遂高上冲天。今辽东诸丁云其先世有升仙者,但不知名字耳。”结末两句极尽张扬之势,主人公名成之后,获得极大的精神满足。而后来,《喜迁莺》这一词牌又称《鹤冲天》。
作品画面频转,热闹非凡,活灵活现地展示出一个神气十足、洋洋自得、踌躇满志的新科进士形象,以及纷繁喧嚣的现世风情。
此诗首字“至”字在诗中反复出现八次,故题名“八至”。从内容上说,全诗四句,说的都是浅显而至真的道理,具有深刻的辩证法,富有哲理意味。从结构上说,作者设置了层云叠嶂,前三句只是个过场,主要是为了引出最后一句“至亲至疏夫妻”,专在针砭世情,极为冷峻。
首句“至近至远东西”,写的是一个浅显而至真的道理。东、西是两个相对的方位,地球上除南北极,任何地点都具有这两个方向。两个物体如果不是南北走向就必然有东西区别。所以“东西”说近就近,可以间隔为零,“至近”之谓也。如果东西向的两个物体方向相反,甚至无穷远,仍不外乎一东一西,可见“东西”说远也远,乃至“至远”。这“至近至远”统一于“东西”,是常识,却具有深刻的辩证法。
“至深至浅清溪”,清溪不比江河湖海,一目了然能看到水底,“浅”是实情,是其所以为溪的特征之一。然而,它又有“深”的假象,特别是水流缓慢近于清池的溪流,可以倒映云鸟、涵泳星月,形成上下天光,令人莫测浅深,因此也可以说是深的。如果说前一句讲的是事物的远近相对性道理,这一句所说的就是现象与本质的矛盾统一,属于辩证法的不同范畴。同时这一句在道理上更容易使人联想到世态人情。总此两句对全诗结穴的末句都具有兴的意味。
“至高至明日月”,因为旁观者清,站得高望得自然就远看得自然明朗。日月高不可测;遥不可及,这个道理很浅显。这第三句,也许是最肤浅的。“高”是取决于天体与地球的相对距离,而太阳与月亮本不一样。“明”指天体发光的强度,月亮借太阳的光,二者更不一样。但是日月同光是人们的感觉,日月并举是向有的惯例,以此入诗,也无可挑剔。这个随口吟出的句子,在全诗的结构上还有其妙处。警句太多容易使读者因理解而费劲,不见得就好。而警句之间穿插一个平凡的句子,恰有松弛心力,以便再度使之集中的调节功能,能为全诗生色。诗人作此句,应当是意在引出下句。
前三句虽属三个范畴,而它们偏于物理的辩证法,唯有末句专指人情言之,是全诗结穴所在——“至亲至疏夫妻”。因为夫妻是没有血缘的亲人,在一起就是一个人,分开则形同陌路,甚至老死不相往来有之。当代某些学者试图以人的空间需求来划分亲疏关系。而“夫妻关系”是属于“密切空间”的,特别是谈情说爱之际。从肉体和利益关系看,夫妻是世界上相互距离最近的,因此的确是“至亲”莫若夫妻。然而世间的事情往往是复杂的,伉俪情深固然有之,貌合神离而同床异梦者也大有人在。夫妻间也有隐私,也有冲突,也有反目成仇的案例,正所谓“爱有多深,恨有多深”,不相爱的夫妻的心理距离又是最难以弥合的,因此为“至疏”。在封建社会中由于夫为妻纲,男女不平等的地位造成了夫妻不和谐的关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造成了没有爱情的婚姻,而女子的命运往往悲苦。这些都是所谓“至疏”的社会根源。如果说诗的前两句妙在饶有哲理和兴义,则末句之妙,专在针砭世情,极为冷峻。
这首诗和一般讲究起承转合的诗不同,这诗语言淡致,和唐代诗僧王梵志的诗一样平白如话,但平中见奇绝。
诗的前三句是个过场,其存在是为了衬托最后一句。层云叠嶂,前三句过后,才显出最后一句峰峦。“至亲至疏夫妻”这话满是饱经人事的感觉,比一般的情诗情词要深刻得多,可算是情爱中的至理名言。夫妻间可以誓同生死,也可以不共戴天。这当中爱恨微妙,感慨良多,寻常年轻小姑娘想说也说不出来,必得要曾经沧海,才能指点归帆。 或许正是看透了这些,李冶才宁愿放纵情怀。因此,即使隔了千年,也依然能引起人们的共鸣。
在咏菊诗中,“龙山之会”、“落帽人”是常被引用的典故。李白把这个典故与自己的龙山之游紧密结合在一起抒发了内心的失意愤懑、旷达洒脱的复杂感情。
在重阳节之际,诗人登上了当涂附近的名胜之地龙山,与好友痛饮菊花酒,借吟诗来倾泻胸中之情。首句点明时间地点,既写诗人的宴饮,也扣晋桓温同宾僚的宴饮,这样写就使以后的用典不仅自然吻合,且合情合理,亦即顺理成章。次句“黄花笑逐臣”,着重写宴饮时菊花的神态。“笑”,十分生动、形象地写出了菊花盛开时的美艳的容颜。在登龙山之际,联想起这里曾经上演过的名士清流之事,以“逐臣”自比的李白,暂时忘却了政治上的不得意,把自己比作被风吹落帽的名士孟嘉,表达了对名士的向往和对自然的热爱。三、四句“醉看风落帽,舞爱月留人。”前一句用典,重在“醉”字,后一句写实,重在“舞”字。饮美酒赏黄花,酒不醉人人自醉,花不能舞人自舞,体现出饮酒赏花的乐趣,表现出诗人放旷的性格、浪漫的气质。“陶然共忘机”,正是此情此景的真实描绘。可见,后两句诗是前两句诗的深化。诗的最后一句“舞爱月留人”,巧妙地将月亮拟人化,以“月留人”收尾,显得生动别致,表面上是说月亮挽留诗人,而实际上是诗人留恋这脱俗忘尘的自然之境,不愿割舍而去。
孟嘉九日龙山落帽事,是魏晋名士飘逸风度的典型体现,历来文人多爱诵之。李白在这里以孟嘉自比,临风醉酒落帽,对月起舞弄影,自有一分超放的情味。但“逐臣”一语,也透出了他胸中的牢落不平,这就使本诗不仅仅是一篇吟赏前辈风流之作,同时也有其现实遭际的感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