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颂·维天之命》是《诗经·周颂》的第二篇,无韵,篇幅不长,充满了恭敬之意、颂扬之辞。
此诗内容大致可分为两部分,每四句为一部分。前一部分说文王上应天命,品德纯美;后一部分说文王德业泽被后代,后代当遵其遗教,发扬光大。前后两部分在结构上有所不同。前一部分有一个逆挽,也就是说,今传文句将原该是“维天之命,於穆不已;文王之德之纯,於乎不显”的平行结构在句子的排列组合上作了小小的变化。语义丝毫未变,但效果却很不一样,两个“於”字的叠合,更显出叹美庄敬之意。而后一部分没有用感叹词,作者便任句式按正常逻辑排列,平铺直叙,波澜不惊,在唱出重音——赞颂文王——之后,以轻声顺势自然收束,表示出顺应文王之遗教便是对文王最好的告慰,这样一种真心诚意的对天祈愿与自我告诫。全诗犹如两段歌词,结尾处以咏叹作副歌。这种形式,在当代歌曲中,也还是很常见的。
从诗的句式看,此诗中第四句“文王之德之纯”与第七句“骏惠我文王”完全可以压缩成“文王德纯”“骏惠文王”这样的句式,如此则八句均为四言,整齐划一。《周颂》中不是没有这样纯用四言句的诗章,如《周颂·臣工》《周颂·噫嘻》等即是。因为《周颂》中多无韵之诗,可能会有人将这种句式参差与匀整的不同与有无韵脚联系起来,以为有韵之诗句式以匀整为尚,无韵之诗句式以参差为尚。这种看法未免太绝对,上举《周颂·臣工》《周颂·噫嘻》等无韵(江永《古韵标准》谓《周颂·臣工》“韵不分明”,语尚含糊)之诗也是齐言句式,就很难以此解释之。《颂》诗的句式参差与否,除了语言表达上的需要外,可能更多的是合乐的需要。据郑觐文《中国音乐史》说:“《颂》律与《雅》律之配置不同,《雅》为周旋律,《颂》为交旋律。”而阮元《释颂》强调《颂》之舞容而谓其全为舞诗。据此,则《颂》诗的音乐大约因切合舞蹈的需要而旋律变化多一些,句式参差与匀整正反映出其旋律的差异。
至于说此诗的内容,实在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颂扬文王德配上天,对其美德顶礼膜拜,正是周公摄政制礼,确定祭祀文王的规格仪轨之后,创作祭舞祭歌的必然主题。此诗言词古直,情意朴素,并不像后世的祭祀歌辞那样有矫揉造作之弊。
这首词以“梅”为题,写出了怅惘孤寂的幽愁。上阕写景之胜,下阕写愁之绝。
起首二句先写天气转变之佳:傍晚,天晴了,风歇了,春寒料峭的威力,有所折损。用一“折”字,益见原来春寒之厉,此刻春暖之和。紧接“晚晴风歇”,展示了一幅用淡墨素彩勾画的绝妙画面。“脉脉”,是含情的样子。“花疏”,点出梅花之开。以“脉脉”加诸“花疏天淡”之上,就使人感到不仅那脉脉含情的梅花,就连安详淡远天空也仿佛在向人致意呢。“天淡”是静态,接“云来去”成为动态,更见“晚晴风歇”之后,气清云闲之美。“花疏”与“天淡”相谐,既描写了“天”之“淡”,所以末一句“数枝雪”,又形象地勾画了“梅”之“疏”。如此精心点笔,使景物生动地立于眼前,也就不是泛泛而说了。可见词人缀字的针线是十分细密的;而其妙处在天然浑成,能够运密入疏。
下阕“胜绝”是对上阕的概括。景物美极了,而“愁亦绝”。“绝”字重叠,就更突出了景物美人更愁这层意思。如果说原来春寒料峭,馀寒犹厉,景象的凄冷萧疏,与人物心情之暗淡愁苦是一致的话,那么,景物之极美,与人之极愁,情景就似乎很不相阔了。
其实这种“不一致”,正是词人匠心独运之所在。“写景与言情,非二事也”,以景色之优美,反衬人之孤寂,不一致中就有了一致,两个所指相反的“绝”字,在这里却表现了矛盾的统一。至于词中主人公景愈美而愁愈甚的原因,“此情谁共说”。无处诉说,这就衬出了悲愁的深度。结尾三句,又通过景物的映衬写出了人之情。雁有两行,反衬人之寂寞孤独;雁行之低,写鸿雁将要归宿,而所怀之人此时仍飘零异乡未归。唯有低飞之雁才能看见春夜倚楼之人。鸿雁可以传书,则此情可以托其诉说者,也只有这两行低雁了。下片所写之景,有雁,有楼,有月,从时间上来说,比上片已经迟了;但是,从境界上来说,与上片淡淡的云,疏疏的梅,恰好构成了一幅完整和谐的画面,与画楼中之人以及其孤寂独处的心情正复融为一体,从而把怀人的感情形象化了。越是写得含蓄委婉,就越使人感到其感情的深沉和执着。以淡景写浓愁,以良宵反衬孤寂无侣的惆怅,运密入疏,寓浓于淡,这种艺术手法是颇耐人寻味的。
此诗前两句用“山外山”、“树边树”的视觉形象引发国破家亡的愁怨和遗恨;后两句诗人紧承前语,针对元代统治者发出的反抗心声,揭示出诗人自己与元朝统治者“不共戴天”的主题。全诗以浅近通俗的语言,生动质朴的比喻,率直地表示亡国之恨,字字咬牙,句句切齿,有颠倒乾坤,截断众流之气魄。
第一、二句作者为了表现胸中的“愁和“恨”,不是采取怒发冲冠式的直接表露,而是借物寓怀,以一种环境衬托的比喻手法,巧妙地用“山外山”“树边树”的视觉形象引发国破家亡的愁怨和遗恨。这里的“山”“树”,不仅指自然的“山”“树”,更寓意元兵占领的一片浑浊世界。山、树本可使人赏心悦目,然而在亡国遗民眼中,只能勾起无限的愁和恨。
第三、四句紧承一、二句,诗人设想,如果眼前的山和树能够隔断秋月的光明,照我就不照他,照他就不照我,使我和他“不共一处”。这样以含蓄的手法,揭示出诗人自己与元朝统治者“不共戴天”的主题。诗人虽未明言同谁“不共一处”,不过,从诗人所写“无处堪挥泪”(《书文山卷后》),“我愁无地可耕渔”(见《宋遗民录》)等句,则可以清楚地看出,正是灭宋的元代统治者,使诗人陷入“无处”“无地”的厄运,所以诗人在月色如银的秋夜,迸发出的愁恨,不能仅仅看作是个人的恩怨。确切地说,全诗乃是针对元代统治者发出的反抗心声,誓欲隔断明亮的秋月,虽然想隔断秋月的光明,事实上却是不可能的,但诗人不愿与元代新贵们“共一处”,其态度之坚决,气节之坚贞,给读者以强烈的感受。
前人评谢翱诗曰:“所作歌诗,其称小,其指大,其辞隐,其意显,有风人之余,类唐人之卓卓者。”(《谢翱传》)此诗即可见诗人风格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