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封建制度日趋衰落,当时的豪门,特别是贵族人士,在精神上也日益空虚,做诗成了一种消磨时光和精力的娱乐。他们既然除了“风花雪月”之外别无可写,也就只得从限题、限韵等文字技巧方面去斗智逞能。小说中已换过几次花样,这里每人分得某字为韵,也是由来已久的一种唱和形式。描写这种诗风结习,客观上反映了当时这一阶层人物的无聊的精神状态。
从人物描绘上说,邢岫烟、李纹、薛宝琴都是初出场的角色,应该有些渲染。但她们刚到贾府,与众姊妹联句作诗不应喧宾夺主,所以芦雪庵联句除薛宝琴所作尚多外,仍只突出史湘云。众人接着要她们再赋红梅诗,是作者的补笔,借此机会对她们的身份特点再作一些提示,而且是通过诗句来暗示的。李纹姊妺是李纨的寡婶的女儿,从诗中泪痕皆血、酸心成灰等语来看,可能也有不幸遭遇,或是表达丧父之痛。“寄言蜂蝶”莫作轻狂之态,可见其自恃节操,性格上颇有与李纨相似之处,大概是注重儒家“德教”的李守中一族中共同的环境教养所造成的。
这是一首直接歌咏历史题材,表达作者议论见解的咏史诗。它跳出了一般咏史诗的窠臼,从另一个角度写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含蓄而有新意。
诗的前两句以看似平实之笔叙说了诗人所见:当年秦始皇焚书之处历经千年,已成为历史陈迹,除去满洞穴的尘土外什么也没有了,就过路旁的农夫看到这荒凉景象也感到伤心。这两句既交代了吟咏的历史事件,又从侧面写出了诗人的感慨,看似“无我”,实则“有我”。试想:历史上秦始皇焚书的暴行,是一场民族文化的大劫难。许多优秀的书籍被付之一炬,使每一个视书为生命的读书入念此而心痛,千年之后的罗隐亦不例外。但诗人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没有直写自己的感慨,而是借写自己的所见,借写他人的感受来表现这种感慨。一个不识诗书的农夫尚且“伤神”,罗隐作为一个读书人,自然更是感伤至极,这一点,读者一想即知,不说胜似多说。这种融思想感情于叙事当中、融丰富内容于平实当中的写法,既简明经济,又韵味无穷,不由人不赞叹诗人运用语言、高度概括的功力。
诗的三四句,写诗人的议论,揭示秦始皇焚书的原因。“祖龙算事浑乖角,将谓诗书活得人。”意谓秦始皇谋划事情还真聪明,他认为烧毁书籍就能保秦王朝永在,赢代政权永存。一般的咏史诗,作者都是从客观的角度,或赞或贬自己所吟咏的历史事件及人物,而罗隐却不是这样处理的。他是带着嘲讽的语气,从揣测秦始皇主观心态的角度,轻轻一笔写就的。这里诗人不用始皇而用“祖龙”,本身就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曾对“祖龙”自作解释说:“祖龙者,人之先也。”他要做诸“龙”之先,然后传诸子孙万代。既如此,诗人就用“祖龙”来称呼他,但实质是仅其意而用之,绝非单纯地使用典故。秦始皇为当初采纳李斯的奏议,烧毁了他认为是祸乱根源的“百家之言”,主观上是要推行“以愚黔首”的愚民政策,借以维护其政治统治,达到传二世、三世以至万世之目的。这样的打算是荒谬的,仅是一厢情愿而已。因为历史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焚书之后没几年,义军四起,赢氏政权很快就成了一个短命王朝,对于这些与秦始皇主观设想背道而驰的历史事实,罗隐是再清楚不过了。但是诗人并没有像其他后世文人那样去正面议论,直抒胸臆,猛烈地抨击谴责秦始皇所为之荒谬,残暴,而是以较为轻松的似乎是局外人的语气,通过“浑乖角”这样的词语表达自己的揶揄嘲讽之意,不露锋芒而又锋利无比,无情地鞭挞了秦始皇焚书的暴行,深刻地讽刺了秦始皇的异想天开,真可谓匠心独运,曲折达意而又深刻有力。
这首诗写初夏傍晚美好的风景和宜人的气候,诗人抓住了景物的特色来写,一方面写出了夏日的风景,另一方面侧面反衬诗人被贬后清闲生活,表达了诗人遭谗罢相后悒郁不平的心情。全诗清雅自然。
全诗的典型环境是初夏傍晚时分的深院。初夏为麦熟的时候,秋天为谷物收成的季节,因以“秋”为谷物成熟和收成,《书·盘庚》上篇云:“若农服田力穑,乃亦有秋。”“麦秋”正为麦子成熟的初夏(农历四月)。此时此刻,轻寒微雨,燕子归巢,喃喃之声,闻于深院长廊。鸟鸣热闹,人间无语,只见杨柳低垂,不由得勾起诗人缕缕思绪。诗人寇凖诗学王维,韦应物,藻思宏逸,所成篇咏,“众口传写”,王维之诗,备陈穑事,追拟《诗经·豳风》,是为农家诗。诗人学王维,故有“麦秋”之说。学韦苏州,故多写田园风物,语言简淡。诗人《春日登楼怀旧》里的“野水无人渡,孤舟尽日横”,只是把韦应物《滁州西涧》的“野渡无人舟自横”一句扩大为一联,而这首“离心杳杳”,似“久归不去”之作,“深院无人柳自垂”一语,也有点化“野渡无人舟自横”之迹。
“离心杳杳思迟迟”一句,涉及全诗视角,恋家眷乡,韵语“麦秋”,诗人与农事力穑息息相通。“深院无人”,是诗人视线所及,全诗的笔触是由近及远的。既无心离去,月前思绪徐徐扑上心头,便有下文韵致。故“思迟迟”一语,实为全诗的主题语,然后推演开去,移动视点,先写深院,后写长廊,最后写广漠和“麦秋”季节,由近及远,一一分咏,韵致亦徐徐泄出。全诗构思自然平实,由诗人“离心”、思绪一直写到广袤无垠和时令,堪称宏逸。
苔藓自是低级植物,多寄生于阴暗潮湿之处,可它也有自己的生命本能和生活意向,并不会因为环境恶劣而丧失生发的勇气,诗人能看到这一点并歌而颂之,很有眼光!
「白日不到处」,是如此一个不宜生命成长的地方,可是苔藓却长出绿意来,展现出自己的青春,而这青春从何而来?「恰自来」,嗯,并不从何处来,而是生命力旺盛的苔藓自己创造出来的!它就是凭着坚强的活力,突破环境的重重窒碍,焕发青春的光采。
苔也会开花的,当然,怪可怜的,花如米粒般细小,但难道小的就不是花吗?只要能够开放,结出种子,繁衍后代,便是生命的胜利。所以,「也学牡丹开」,既是谦虚,也是骄傲!对的,苔花如此细小低微,自不能跟国色天香的牡丹相比,可是牡丹是受人玩赏而受悉心栽培的,而苔花却是靠自己生命的力量自强,争得和花一样开放的权利——这世道并非仅为少数天才和英雄而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