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孔融流传下来的《杂诗二首》,其一写远大的政治抱负,情辞慷慨;其二写丧子之悲痛,情致哀婉悲切,都有抒情色彩,极冨感染力。我们先来解释第一首。
“岩岩钟山首,赫赫炎天路” 二句:岩岩,高峻的样子。《诗经·鲁颂·宫》:“泰山岩岩,鲁邦所詹。” 钟山,北海中的山,极寒冷的地方。赫赫,炎热。炎天,指南方。钟山为极寒之地,炎天为极热之地,两相对比,喻“世道炎凉”。这两句的意思是说,高峻寒冷的钟山石首,与炎热至极的南方之路,地理位置差异,冷热悬殊,对比强烈。
“高明曜云门,远景灼寒素” 二句:高明,地位显赫气势灼人的权贵。曜(音耀),炫耀。云门,上接云汉的高门。远景,余光,余焰。景,日光。灼,烧灼,熏炙。寒素,门第低微的寒族。这两句是说,地位显赫的权贵,气焰直侵云汉;他们的余光气势逼人,熏灼寒门。
“昂昂累世士,结根在所固” 二句:昂昂,高超挺拔的样子。累世士,累积几代才出现的贤才。累世,连续几代。结根,扎根。此二句言超群出众的贤才是连续几代积累的结果,是需要牢固的根基的。
“吕望老匹夫,苟为因世故” 二句:吕望,太公望,姜姓,吕氏,名尚,号太公,又叫姜子牙。传说七十多岁被周文王发现,任为师,佐周灭商,因功封于齐。匹夫,平民百姓。世故,时世的缘故。此二句说,姜太公一介平民,由于时世的机缘而大有作为。
“管仲小囚臣,独能建功祚” 二句:管仲,春秋齐国人,名吾夷,先辅佐公子纠,公子纠与桓公争位失败后管仲被囚,经鮑叔牙举荐,受到桓公重用,辅佐齐桓公九合诸侯,成为春秋五霸之首。功祚,功勋业绩,指齐桓公的覇业。这两句是说,管仲本为一囚徒,却能帮助齐桓公建立伟大的覇业。
“人生有何常?但患年岁暮” 二句:年岁暮,岁月流逝。屈原《离骚》:“恐年岁之不吾与。” 此二句是说,人怎能永久活着呢?我年纪老了。感叹人生无常,只恐年岁迟暮。
“幸托不肖躯,且当猛虎步” 二句:不肖,自谦之辞。猛虎步,像猛虎一样的步伐。比喻雄俊豪迈气概。这两句说,有幸托此不肖之躯,应当像猛虎一样奋勇前驱。
“安能一苦身,与世同举厝” 二句:安能,怎能。一身,一辈子,一生一世。举厝(音措),举止行为。此二句意思是,怎能困苦终生,与世俗同流合污呢?
“由不慎小节,庸夫笑我度” 二句:小节,琐碎的亊情。庸夫,平庸的人。度,器量,胸怀。此谓由于不拘小节,庸夫讥笑我的器度胸襟。
“吕望尚不希,夷齐何足慕” 二句:希,稀罕,敬慕。夷齐,商代孤竹国君之二子伯夷、叔齐,兄弟二人。相传孤竹君死后,伯夷、叔齐推位让国,逃奔西北周。周灭商后,二人耻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饿死在首阳山。这是说吕望尚且无需敬慕,何况伯夷与叔齐呢?
这是孔融《杂诗二首》中的第一首,是诗人以景托怀的励志之作。那么,这首诗是作者在什么样的心情下写的呢?孔融是忠于汉室的,他素与曹操政见不合。他反对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经常嘲讽曹操,曹操很恼火,但为了笼络人,只能隐忍,暗地里却示意与孔融有仇的郗虑弹劾孔融,使孔融被免职在家赋闲。然后曹操又写信给他,希望他与郗虑搞好关系,以后说话、做亊情不要那么浮华率意,要小心一点,谨慎一点。孔融回信说:不必。我现在已经能够心情愉快地接受这样免职。此诗就是作于这一时期,抒写这样的心情。全诗20句,分三层:
前4句是写景,写高峻寒冷的钟山,与炎热至极旳南方之路;地位显赫气势灼人的权贵,与门第低微的寒族,两相对比,喻世道之炎凉,实指曹操煊赫的威势。
中间12句写诗人自己坚定不移的节操、抱负和志向。“昂昂累世士,结根在所固” 超群出众的贤才是连续几代积累的结果,只有像山川这样根基牢固的人才可以昂首于天地之间。这是孔融自喻,他是孔子20世孙,祖上世代为官,根基牢固,出身高贵。他打心眼里看不起宦官出身的曹操。但对曹操重视人才等策略还是比较佩服的。转下来引用“吕望”、“管仲”二人的亊跡,来说明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抱负和志向定能成就一番亊业。然后诗人发出感叹“人生有何常?但患年岁暮”,可惜我老了。但话锋一转,“幸托不肖躯,且当猛虎步。安能苦一身,与世同举厝。” 表明自己不服老,也不安于现状,立志要成就一番亊业。
最后4句写支撑自己的气节和风骨。他对世俗很蔑视(“庸夫笑我度”),对于“吕望”尚不稀罕,对“夷齐”又何存仰慕呢?
纵观全诗可以看出孔融的志气很高,因为不好直言,所以借史述怀,慷慨言志。通过描写地理位置的差异,高门寒族的悬殊,时势英雄的发迹等,揭示世亊无常,穷者能达的人生哲理,表达了诗人高傲疾世,一身正气的高洁品格。全诗笔力隽逸,苍劲悲凉,气骨凌人,体现了孔融诗文“以气为主”的特点。
下面我们简单解释分析一下第二首。这第二首是写悼念幼子夭折的悲伤心情,诗歌以乐府的笔触,叙写了三个悲惨场景:
首先,写从外归来,骤闻噩耗。“远送新行客,岁暮乃来归。入门望爱子,妻妾向人悲。闻子不可见,日已潜光辉。” 远送新交的朋友走后,赶回家中已是年终了。进门急着看心爱的儿子,却见妻妾对着别人哭泣。听说再一见不到儿子了,顿觉天昏地暗失去了光明。“日已潜光辉” 以日光之没喻儿子之死。这里暗伏着做为一个父亲常年在外,儿子临死时也没能见上最后一面,心中是多么悔恨!
其次,是写赶往荒丘,面对孤坟。“孤坟在西北,常念君来迟。” (家里人对我说:)孤零零的坟墓在西北方,儿子在病中经常想念您为什么迟迟不回来。“ 褰裳上墟丘,但见蒿与薇。”褰(音愆)裳,提起衣服的下摆。墟丘,指坟墓。提起长衣的下摆,疾走到坟墓旁,只见坟上长满了蓬蒿与野豌豆。蒿,篷蒿。薇,野豌豆。“白骨归黄泉,肌体乘尘飞。”儿子的白骨早己埋在地下,儿子的肌体早就化为尘土隨风飞扬。“生时不识父,死后知我谁?” 儿子还小时我离开了家,不认识父亲,现在来坟前悼念,难道孩子阴魂能知道我是谁吗?“孤魂游穷暮,飘飖安所依?” 穷暮,长夜,指地下。孤魂在无尽的黑暗里游荡,飘飘摇摇哪里有他的依靠?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牵挂,对儿子的疼爱,不但在他活的时候疼寒疼暖,而且死后还放不下,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写哀叹人生,表达了子不识父、父亲失嗣的哀悼之情。“人生图嗣息,尔死我念追。俛仰内伤心,不觉泪沾衣。人生自有命,但恨生日希。” 希,同“稀”,少也。人生在世希望有子继承,他却先死了让我哀悼追丧,倒下去爬起来止不住我内心的伤痛,不觉得泪水已沾湿了衣裳。人生在世有天命,可怜他年纪幼小死的过早。
这首诗以白描的手法写了诗人的丧子之痛,塑造了一个至哀无声的慈父形象,格调悲凉,情感浓郁,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后世对此诗有许多中肯的评价。张玉谷《古诗赏析》:“伤子自伤,无不包括。” 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亦述写与此诗同样的情景,沈德潜《古诗源》评曰:“少陵《奉先咏怀》,有‘入门闻号眺,幼子饥已卒’句,觉此更深可哀。” 这些评论都肯定了孔融诗歌的凄婉悲切的色彩,具有“建安风骨”的特征。
全诗模仿《离骚》诗意,写作者在池边种下七株梅树。屈原在《离骚》中有“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畦留夷与揭车兮,杂杜衡与芳芷。冀枝叶之峻茂兮,愿俟时乎吾将刈”的句子,以大量种植香草喻培育各种人才。白居易在此诗中借亲手栽梅亦含有希望进步力量出来挽救时局之意。他要到开花的时节来查看这七棵梅树,诗人是非常希望梅花能完好无损地成长的。
这首诗通过栽梅一事,表达了诗人良好的愿望。开头一句“池边新种七株梅”,点明栽梅的地点和棵数。“新”,紧扣题目(一题《新栽梅》)。第二句“欲到花时点检来”,写诗人的打算。关于“点检”,无疑是“点检”梅树生长的情况,梅花盛开的情景,梅花艳丽的程度,当然,“点检”包含着观赏的内容。
白居易在苏州刺史任上,为着替皇帝拣选贡桔,曾在此游览。长洲苑桃李芬芳,争奇斗妍,它表面艳丽却义易:于凋零,此刻似乎怀着对梅花的嫉妒心理。诗以桃李喻小人。在三、四两句中,诗人明确表态:他要自己亲手种植的梅花盛开,而不要担心桃李嫉妒。拿梅花束和桃李作对比,明确表示出诗人的爱憎态度,此中深意,只有对梅花的高洁品性有充分了解的诗人,才能体会出来。
这首诗写得通俗晓畅,风格平淡。
此文是苏辙19岁时写给韩琦的信。选自《栾城集》卷二十二。枢密韩太尉(即韩琦),当时任枢密使(掌管军事大权)。“太尉”,秦、汉时官名,掌兵权。枢密使相当于太尉,所以称韩琦为太尉。 作者写这封信的目的,是希望得到韩琦的接见。一个是刚刚考取进士的青年,一个是掌管全国军权的大官,怎么开口下笔呢?
首先是称谓问题。为了表示尊重,不直呼对方,而称“太尉执事”。“执事”,左右的人。这是表示谦谨的说法。
正文分为四段。
第一段,先从作文当有养气之功谈起,明确提出:“以为文者,气之所形”,文章是“气”的表现。气,指人的修养、气质、精神力量。接着提出总领全文的“养气”说。“气可以养而致”:“气”,可以通过加强修养而得到。在具体阐述“养气”说的时候,作者引古人事例作了说明。一是孟子的“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浩然之气”:即博大刚正之气。作者认为,孟子的文章,内容宽厚宏博,并且充溢在天地之中,正是跟他的“气”的大小相称。这实际上强调的是内在修养问题。二是司马迁。作者认为司马迁遍游天下,知多见广,所以他的文章风格疏放潇洒,跌宕多姿,颇有奇气。这实际上是强调外在阅历问题。最后,作者总结道,孟子、司马迁二人的文章,都不是学出来的,而是因为“气”充满在他们心中。这段论述很周严。
第二段,就自身经历进一步对“养气”说展开论述。作者有前后不同的两种学习经历。第一种是交游不广、见闻不博,只学古人陈旧过时的东西。第二种是“求天下奇闻壮观,以知天地之广大”。作者在谈到第二种学习经历时,列举了四个事实:一是经过秦汉故都,尽情观赏;二是眺望黄河,想像着古时的英雄人物;三是到了京城,饱览一切,知道了天地的广阔、美丽;四是谒见了欧阳公,知道天下的好文章都汇集在这里。归纳起来,实际上是游览天下名山大川 ,广交天下的文人学士。而这两样,实际上说的都是外在的阅历,可见,苏辙是更重视外在的阅历的。
写信的目的是想要求韩琦接见,文章至此,却还只字未提。
第三段:由上文欧阳公,自然引出韩琦。这一段主要是颂扬韩琦。表明欲见之意。“才略冠天下”,才能谋略位居天下第一。“入则周公、召公,出则方叔、召虎”,是说韩琦在内政方面有如周、召二公之贤,在领兵方面就像方叔、召虎那样能干。“不志其大”:志,有志于。这段最后“故愿得观贤人之光耀,闻一言以自壮,然后可以尽天下之大观而无憾者矣”,明确求见之意。
第四段,再次自明志气,再次表明求见之意。“益治”:进一步钻研。“且学为政”,并且学习治理政事。“辱教”,屈尊指教。这一段特别申明入京师“非有取于斗升之禄”,可见其志向宏大。
最后对此文谈几点意见:
1.“养气说”有值得借鉴处。作者在论述“气可以养而致”的时候,特别强调了客观阅历的重要,这实际上是强调了生活体验对一个作家的重要作用。今天看来,这个观点也是正确的。但文中所说“文不可以学而能”的观点,是有片面性的。同“气可以养而致”也相矛盾。郭绍虞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对这句话也有微词。他说:“……子由上不能如子瞻之入化境,而下又不敢有作文之意,不欲求工于言语句读以为奇,此所以谓‘文不可以学而能’。”
2.写作手法上比较新颖、巧妙。先离开主旨,纵论其他,到了第三段“太尉以才略冠天下”,笔意才收拢来,扣紧题目,读来不但没有离题万里之感,而且仔细体味,前面所述,正是烘托下文。特别是第四段,从另一角度申述非求“斗升之禄”,而以“益治其文”为其志,来进一步说明求见韩琦的原因。这样的文章,在构思上是需要功力的。
3.即使从写法上看,也不能说没有作态的意味。信中流露出的当时社会所流行的浮夸阿谀的风气,更是不能效法。
此诗为李白在出游成渝等地返回匡山时所作,诗写自己匆匆归家发现旧居的荒败景象,表达了即将告别隐居读书生活的留恋之情。全诗采用移步换形之法,描写旧山景象和旧居的荒败,叹惋之情中却展示了自己立志发愤读书,以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诗在形式上既讲求格式又不为格律所羁缚,体现了李白在诗歌创作上形式迁就内容的特点。
诗中的李白归心似箭,未洗征尘,行色匆匆,即叩访山门。那久违的远山近水仿佛对他有意,那故园的芳草仿佛对他有情。在归来的路上,他以诗人敏锐的眼光捕捉到一系列景象:那碧绿的“一条藤径”,那高远的“万点雪峰”,满地密密麻麻的枯枝冷叶,一谷厚厚浓浓凝滞不动的寒云,冬日里生命常新的嫩篁,深山中老树古木破江而横。
根据诗中的描写,万点静寂的雪峰前有一条鲜活碧绿的藤径,人踪渺无的自然里有冲风冒雪的嫩篁常青,纵然“谷寒云不行”,纵然“古树倒江横”,但静寂中依旧有远山的召唤,死灰中依旧有顽强的生命,这就是不灭的人性之灯。正是在这样的自然里,在这样的山水中,李白真切地感到,他的心是属于阳光、雪峰、嫩竹、白云和大自然的,也只有在自然的山水之中,他的心才是最自由的。人在自然山水中放情,心在自然山水中平衡,诗人在登山涉水之中感受到了自然给予他的无限生命力和无尽的快慰感。
“此时重一去,去合到三清”两句,表明李白此次回归“旧山”,只是作短暂停留,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又将远离。“归”即将“别”,要告别自己熟悉的居所,告别多年读书学习的一段重要人生经历,无怪乎作者使用了那么多笔墨。诗中明白宣告“去合到三清”,意即以诗文干谒权贵,重用于当世,以伸鲲鹏之志。
李白的这种对自然山水的心仪与交流,是一种人格的“寻真”。他希望达到的,就是借客观自然山水的清凉,来尽情洗涤自己主观的俗虑。在李白的笔下,自然山水有时就是一种象征,当自然山水被当作是一种客观关联物,作为一种永恒的象征时,它就能使李白产生强烈的时空意识。
这首诗首先写冬归旧山的急切心情,再写归山所见景象。虽然时值寒冬,地冷谷寒,但难掩诗人对旧山的喜爱:万点雪峰,在阳光下闪烁;爬满青藤的山间小路,依然充满生机。接着近距离描写旧居的荒凉破败。由于离居时久,诗人居所已成雉飞、猿啼、鼠走、兽奔之地,在铺陈描写中诗人难以掩饰的叹惋之情表露无遗。最后诗人表示要重新振作,发愤读书,以求闻达于当世,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
东坡是一个地名,在当时黄州州治黄冈(今属湖北)城东。它并不是什么风景胜地,但对作者来说,却是灌注了辛勤劳动、结下深厚感情的一个生活天地。宋神宗元丰初年,作者被贬官到黄州,弃置闲散,生活很困窘。老朋友马正卿看不过眼,给他从郡里申请下来一片撂荒的旧营地,苏轼加以整治,躬耕其中,这就是东坡。诗人在此不只经营禾稼果木,还筑起居室——雪堂,亲自写了“东坡雪堂”四个大字,并自称东坡居士了。所以,他对这里是倾注着爱的。
诗一开始便把东坡置于一片清景之中。僻冈幽坡,一天月色,已是可人,又加以雨后的皎洁月光,透过无尘的碧空,敷洒在澡雪一新、珠水晶莹的万物上,这是何等澄明的境界!确实当得起一个“清”字。谢灵运写雨后丛林之象说:“密林含余清”。诗人的用字直可追步大谢。
诗人偏偏拈出夜景来写,不是无谓的。这个境界非“市人”所能享有。“日中为市”,市人为财利驱迫,只能在炎日嚣尘中奔波。唯有“野人”,脱离市集、置身名利圈外而躬耕的诗人,才有余裕独享这胜境。唯幽人才有雅事,所以“市人行尽野人行”。这读来极其自然平淡的一句诗,使我们不禁从“市人”身上嗅到一股奔走闹市嚣尘的喧闹气息,又从“野人”身上感受到一股幽人守志僻处而自足于怀的味道,而那自得、自矜之意,尽在不言中。诗人在另一首诗里说:“也知造物有深意,故遣佳人在空谷。”那虽是咏定惠院海棠的,实际是借海棠自咏身世,正好帮助我们理解这句诗所包含的意境。
那么,在这个诗人独有的天地里,难道就没有一点缺憾吗?有的。那大石丛错、凸凹不平的坡头路,就够磨难人的了。然而有什么了不起呢?将拐杖着实地点在上面,铿然一声,便支撑起矫健的步伐,更加精神抖擞地前进了。没有艰险,哪里来征服的欢欣!没有“荦确坡头路”,哪有“铿然曳杖声”!一个“莫嫌”,一个“自爱”,那以险为乐、视险如夷的豪迈精神,都在这一反一正的强烈感情对比中凸现出来了。这“荦确坡头路”不就是作者脚下坎坷的仕途么?作者对待仕途挫折,从来就是抱着这种开朗乐观、意气昂扬的态度,绝不气馁颓丧。这种精神是能够给人以鼓舞和力量的。小诗所以感人,正由于诗人将这种可贵的精神与客观风物交融为一,构成浑然一体的境界;句句均是言景,又无句不是言情,寓情于景,托意深远,耐人咀嚼。同一时期,作者有《定风波》词写在风雨中的神态:“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与此诗可谓异曲同工,拿来对照一读,颇为有趣。
诗的第一段,通过景物描写,突出当时的静。说明作者对田园生活的热爱,对世俗名利的不屑,但愿长醉山水间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