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写春日送别友人,以淮水春潮为喻,委婉含蓄地抒发了对友人远行的依依不舍之情与无限思念。这是一首表达友谊的送别诗,全篇情意真挚,感人至深。
“映门淮水绿,留骑主人心。”句用了画意般的描写,点明时间和地点。这是临水的地方,淮河碧绿的颜色被映在门上,应该是晚上吧,白天太阳下水的影子应该是闪烁不定的,不能看清楚颜色。只有静夜下平静的水面才会将绿色抹在人家的门户上吧。当然做这个推测,也因为诗人后面还写有留客的句子,应该天色已晚主客都有了不便之处,诗人才会生出挽留的心意吧。
“明月随良掾,春潮夜夜深。”句都有祝福的意思。尤其用渐渐高升的明月来比喻朋友将要得到的发展,表明诗人不但希望他能高官厚禄,而且希望他能成为清正廉明的好官,诗人真是在用善良的心对待朋友。春季的淮河潮水会夜夜高涨,诗人用潮水来形容自己对朋友的思念之心,这里即使有夸张地一面,但是也很形象化了那看不见的心绪,诗人的思念一下子变生动了。比喻的作用有说明,也有加深理解的一面。
作者以淮水之绿表明主人留客之心殷殷切切,以明月、春潮来表达分别之愁,从环境入手,让周围景物表达出自己的心情和思想,这种手法在王昌龄送别诗中占大多数。
这首作品里对朋友的心意写得具体又深厚,选材有特点,而且素材的针对性也强。
“龙马花雪毛,金鞍五陵豪”,“秋霜切玉剑,落日明珠袍”,描绘豪侠的形象。
“斗鸡事万乘,轩盖一何高”,“弓摧南山虎,手接太行猱”,讲述豪侠的倜傥不群和武艺高强。
“酒后竞风采,三杯弄宝刀”,“杀人如剪草,剧孟同游遨”,表达豪侠不拘礼法,疾恶如仇。
“发愤去函谷,从军向临洮”,“叱咤经百战,匈奴尽奔逃”,虽写豪侠的爱国精神,实则也隐隐流露出诗人想建功立业的寄望。
“归来使酒气,未肯拜萧曹”,“羞入原宪室,荒径隐蓬蒿”,最后四句是说打败敌人,胜利归来,既不会阿附权贵、居功邀赏,也不自命清高,隐居草野,要继续过游侠生活。
在这首诗里,诗人以热烈的感情,丰富的想象,夸张的语言,刻划了一个武艺高强、报国杀敌、功成退隐的侠客形象。他出身高贵,剑如秋霜,袍饰明珠,艺高胆大,堪与名侠剧孟比肩。他虽身玺百战,威震胡虏,但功成后又任性使酒,不肯俯身下拜萧何曹参之类的高官,而是隐居于荒山野径。
他潇洒倜傥,豪迈勇敢,不拘礼法,疾恶如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富于爱国精神。当祖国的统一和安定受到威胁时,便“发愤去幽谷,从军向临洮”,不计身家性命,英勇杀敌,立功疆场,而胜利归来时,既不阿附权贵,居功邀赏,又不消极退隐,逃避现实。在这个形象身上,集中体现着李白的任侠思想。显然,他的这种任侠思想和他进步的政治理想,他的反对腐朽权贵的斗争精神是有密切关系的,因而也显示了这种任侠思想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进步意义。
本篇作于淳熙六年(1179)春。时辛弃疾四十岁,南归至此已有十七年之久了。在这漫长的岁月中,作者满以为扶危救亡的壮志能得施展,收复失地的策略将被采纳。然而,事与愿违。不仅如此,作者反而因此遭致排挤打击,不得重用,接连四年,改官六次。这次,他由湖北转运副使调官湖南。这一调转,并非奔赴 他日夜向往的国防前线,而是照样去担任主管钱粮的小官。现实与他恢复失地的志愿相去愈来愈遥远了。行前,同僚王正之在山亭摆下酒席为他送别,作者见景生情,借这首词抒写了他长期积郁于胸的苦闷之情。
这首词表面上写的是失宠女人的苦闷,实际上却抒发了作者对国事的忧虑和屡遭排挤打击的沉重心情。词中对南宋小朝廷的昏庸腐朽,对投降派的得意猖獗表示强烈不满。
上片写惜春、怨春、留春的复杂情感。词以“更能消”三字起笔,在读者心头提出了“春事将阑”,还能经受得起几番风雨摧残这样一个大问题。表面上,"更能消"一句是就春天而发,实际上却是就南宋的政治形势而言的。本来,宋室南渡以后,曾多次出现过有利于爱国抗金、恢复中原的大好形势,但是,由于朝廷的昏庸腐败,投降派的猖狂破坏,使抗战派失意受压,结果抗金的大好时机白白丧失了。这中间虽有几次北伐,结果均以签订屈膝投降的“和”而告终。北伐的失败,反过来又成为投降派贩卖妥协投降路线的口实。南宋王朝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匆匆春又归去”,就是这一形势的形象化写照,抗金复国的大好春天已经化为乌有了。这是第一层。但是,作者是怎样留恋着这大好春光呵!“惜春长怕花开早”。然而,现实是无情的:“何况落红无数!”这两句一起一落,表现出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落红”,就是落花,是春天逝去的象征。同时,它又象征着南宋国事衰微,也寄寓了作者光阴虚掷,事业无成的感叹。这是第二层。面对春天的消失,作者并未束手无策。相反,出于爱国的义愤,他大声疾呼:“春且住!见说道、天涯芳草无归路。”这一句,实际是向南宋王朝提出忠告,它形象地说明:只有坚持抗金复国才是唯一出路,否则连退路也没了。这两句用的是拟人化手法,明知春天的归去是无可挽回的大自然的规律,但却强行挽留。词里,表面上写的是“惜春”,实际上却反映了作者恢复中原、统一祖国的急切心情,反映了作者对投降派的憎恨。这是第三层。从“怨春不语”到上片结尾是第四层。尽管作者发出强烈的呼唤与严重的警告,但“春”,却不予回答。春色难留,势在必然;但春光无语,却出人意外。所以难免要产生强烈的“怨”恨。然而怨恨又有何用!在无可奈何之际,词人又怎能不羡慕"画檐蛛网"?即使能象"蛛网"那样留下一点点象征春天的“飞絮”,也是心灵中莫大的慰藉了。这四句把“惜春”、“留春”、“怨春”等复杂感情交织在一起,以小小的“飞絮”作结。上片四层之中,层层有起伏,层层有波澜,层层有顿挫,巧妙地体现出作者复杂而又矛盾的心情。
下片借陈阿娇的故事,写爱国深情无处倾吐的苦闷。这一片可分三个层次,表现三个不同的内容。从“长门事”至“脉脉此情谁诉”是第一层。这是词中的重点。作者以陈皇后长门失宠自比,揭示自己虽忠而见疑,屡遭谗毁,不得重用和壮志难酬的不幸遭遇。“君莫舞”三句是第二层,作者以杨玉环、赵飞燕的悲剧结局比喻当权误国、暂时得志的奸佞小人,向投降派提出警告“闲愁最苦”至篇终是第三层,以烟柳斜阳的凄迷景象,象征南宋王朝昏庸腐朽、日落西山、岌岌可危的现实。
这首词有着鲜明的艺术特点。一是通过比兴手法,创造象征性的形象来表现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和对时局的关切。拟人化的手法与典故的运用也都恰到好处。第二是继承屈原《离骚》的优良传统,用男女之情来反映现实的政治斗争。第三是缠绵曲折,沉郁顿挫,呈现出别具一格的词风。表面看,这首词写得“婉约”,实际上却极哀怨,极沉痛,写得沉郁悲壮,曲折尽致。
本诗是杜濬在入清后为浙江四明(今宁波鄞县的别称)一位名叫邱至山的隐逸之士所写的,诗中以古树喻邱氏,称美其遗民志节,同时也寄托了自己对邱氏的向往之情。
这首诗表面上是一首咏物诗,全用比兴见义。首联谓我曾听说有三株树,从古至今,长盛不衰。“三株树”,清人李调元《雨林诗话》有解释云:“鄞(今浙江鄞县)人邱至山居东皋里,家有古柏一株,两松夹之,轮困袅空,盖南宋六百年物也”。峥嵘,一般用以指山的高峻貌,但这里的用法,大约与“头角峥嵘”之类相同,有不同凡响、超常异群之意。“闻道”二字,不独写出了这一柏二松为人传说、享有盛誉,而且避免了诗的主观色彩,使其“峥嵘”之态更能令读者信服,诗的发端亦颇有深义。
三、四句是第二句的进一步申说。“松知秦历短,柏感汉恩深”。这二句是互文见义,谓此一柏二松,都历史悠久,曾见过秦朝的短命,也曾感受过四百年汉朝的雨露深恩。三株树原是南宋之物,诗人言其身历秦、汉,并非出于疏忽,盖明清之际的遗民之作,以“秦”喻残暴的清朝,以“汉”喻汉族创建的明室,乃是常事。此二句写出了松柏的大节,既是对邱至山的褒扬,也体现了诗人深念故国、蔑视新朝之心。
五六句进一步写古树的节操,是诗人的直言赞关。“用尽风霜力,难易草木心”。这里,“风霜力”自是指易代之际清王朝的血腥屠杀,威胁利诱,而“用尽”二字更可深味,见得此风霜乃是人为的风霜,是有人用了无数气力、费了百般心思施放出的手段;如此,在风霜的极力摧残下的“草木心”犹然“难移”,就弥觉珍贵难得了。这二句一扬一抑、古树的凛然节操跃然可见。“草木心”语出唐张九龄《感遇》诗 “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因此,这三字中也含有对邱至山坚持隐居生活,不求清王朝功名的赞美之意。
尾联中的“苦楝”是诗人家中所栽之树,诗人以此自喻。诗人用颔、颈二联盛赞三株树
后,到尾联一转,指出其‘孤撑”,即孤立地支撑于天地之间,可见如古树之坚贞、如邱氏之风骨者,天地间实在已太少但下面“休抱恨”三字又是一转:诗人对三株树道,君虽然孤撑,但知今不必再为此孤独而抱恨了,因为——“苦楝亦成阴”,楝树高有丈余,叶密如槐;现在,我家的楝树已长大、亭亭如盖、树荫(“阴”通“荫”)亦如松柏一般宽广,足可与君为伴;言下之意,我这个遗民中之后辈,多年来砥砺志节,已可追陪为邱氏之小友,足慰其寂寞了。这二句一波三折,由人及己,过渡得十分巧妙;句中既言诗人之志,又以苦楝陪衬古树,不失邱氏前辈老成身份,出语亦极得体。
此诗全用比兴,字面上不露痕迹,笔法老到浑成,写古树峻洁之志,而措词亦如刀劈剑削,骨节棱棱,是一首内容与形式相辅相成的佳作。
刘季孙曾在饶州(治所在今江西鄱阳县)担任酒务,专门管辖制酒和酒业税收。他是一个很孤独高傲,并淡泊名利的人。作为管税收的官员,在那时应该是个肥缺,但是诗中则明确指出诗人不会与世俗同流合污,这是一种为官清廉的承诺。
燕子呢喃是轻细悦耳的,一个心里没事的人不会被打扰。诗的字面意思翻成现在的话是想要听懂燕子的话而不被理解,而这仅仅是字面意思而已。即便是现在去和别人讨论燕子说的话,那也有人会觉得奇怪。而找不到知心的朋友,不被人理解,百般无聊的诗中人只好一个人携酒游芝山,消遣去了。不是前呼后拥,而是一个人拄上拐杖,仅带着美酒就去了。这就是诗人在表示自己的脾气和性格,或者说他的品格和道德观。
《石林诗话》中曾记载:王安石为江东提举刑狱时,巡查到此处,将要评估刘季孙的工作成绩。来到厅前,见屏风上题着这首诗。读罢大声称赞,一问左右,说是刘季孙所写,于是召他来谈诗论文,酒务方面的情况倒一句没提。等王安石回到旅驿,有不少此地的学子聚在门前,请求派一个主管教育的官,王安石马上就点刘季孙来主持。一时传为佳话。《千家诗》的注解里特别有这样一段话:难怪当年王安石作江东提刑时,巡查酒务到饶州,看到刘季孙厅屏上的这首诗后,就不再问酒务一事了。
刘季孙是北宋大将刘平之后,性格豪迈,文武全才,却出任小小的一介酒务俗吏,实在有点太委屈他。不过,刘季孙的诗却读不出筋骨尽露的浅躁之气,不是那种哭哭啼啼或跳脚大骂的风格,而是襟抱开阔,气度雍然。宋人很推崇这种气度,不喜欢罗隐那样尖锐直切的。正如宋代严羽《沧浪诗话》中所说:“其未流甚者,叫躁怒张,殊乖忠厚之风,殆以骂詈为诗,诗而至此,可谓一厄也”。这也是王安石读懂了诗中的喻意后,对他极为推许的原因。
抛开诗人的这种气度不讲,仅仅从诗歌条理来看,这诗中的人看似悠闲恬淡,其实还很寂寞,“说与旁人浑不解”一句,似乎透出有种郁郁不得志的抱怨,那么“杖藜携酒看芝山”就是对这种心情的解脱,虽然有些自嘲的意思,但也不失为洒脱。这种成熟的人生观,现在的读者读起来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