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联写洛阳的夜景。清静的夜晚,白云已回到了家中,只见天上的天河已没有了夏日的浩瀚,皎洁的月光笼罩全城,整个夜空只有几个稀疏的星星的闪烁。本联起笔不凡,视野阔大,写洛阳秋夜天高云淡,月华似水,清辉笼罩着静谧的古城。
颔联中的“秋”“雁”“月”“捣万家衣”这几个意象。鸿雁是候鸟,春秋迁徙。秋天,大雁乘着长风,奋力飞往南方越冬。这种景象每每牵动游子的思乡之情,或分别友人的怀念之情,因此,诗人们常以鸿雁作为书信的象征,借雁抒情,寄寓自己浓浓的思念之情。而关于“月”与“捣衣”,唐王朝沿用府兵制,应征人员的衣服武器俱得自备。所以,每到清寒时节,在家的女子就要在劳作之余趁夜为戍边的丈夫准备寒衣。而唐朝时民间衣料依然是苎麻葛,需砍来苎麻煮后再捣而成葛布然后再制衣。此时,征人之妻不仅承受着赶制戎衣的沉重负担,在精神上还承受着征夫音讯不通、长年不归的煎熬。她们往往借助“捣衣”的劳作表达对丈夫牵肠挂肚的思念之情、盼归愿望。所以它们都是唐诗中表示思念的常见的典型意象。所以诗人选用的这几个意象,从其本身我们就能看到其中蕴含的浓浓的思念之情。
在手法上,“见”是视觉描写,展现的是作者眼前所见。而诗人所见的大雁高飞之处远达千里,所以所写的是远观之景。而后句的“闻”则是听的意思,诗人听见捣衣声采用的是听觉描写。而炼制苎麻捣成葛布,这声音必不会如大雁般千里之外还能听到,所以“月中闻捣万家衣”所写的是近闻之景。
在写作思路上,“秋后见飞千里雁”必然是白天所见之景,正是因为看见大雁南飞,深感凉意,发觉寒冬将至,所以人们才会趁夜,诗人也才能“月中闻捣万家衣”。诗人这两句诗,按照时间顺序依次展开,由白天看见秋寒意象引发月下闻捣衣,也符合当时人们生活的日常逻辑,思路顺畅。
颈联写作者在青门道送别了自己的友人,要和家在东吴黄鹄矶友人作长久的离别。“青门”点出送别地点,“长怜”表现了诗人对客居异乡的朋友的无限同情和怜惜。“久别”写出了诗人无友人相伴的孤独寂寞,又暗含思念好友和渴望早日相见的厚意。
尾联宕开一笔,作者想问一问,写给友人书信该寄往哪里呢?不知道皇甫冉郑丰两个人是否已经回到东吴还是仍然客居西雍,渺无定踪,才不知道寄书当向何处。我对你的一片用心如果不能到达,这无异于彼此之心在两处违背。
《柯敬仲墨竹》首联以议论出之,谈画竹的难易繁简。诗人在此称赞柯氏墨竹之“简”。笔简,脱去形似的画风,力追写意,更能实现其气逸、其格高,这是文人画所追求的美学境界。“莫将画竹论难易”,开口就劝人不要轻率谈论画竹难易这回事,因为其中道理深沉,作者是针对识见肤浅者而言的,也是针对他自己过去的认识而言的,所以此句的“莫将”,也有心商口度的意味。“刚道繁难简更难”,这句中有两个分句,一个“刚道繁难”即硬要说繁难,因为“繁难”是简单的道理,所以才一口咬定,实是“知其一,不知其二”。二是“简更难”,尽翻前四字之案,“简更难”是不合于习惯看法的,但它包含更深刻的道理。所以第二句中有一个波澜跌宕,令人耳目一新。
前二句皆议论,而后两句则是为前两句寻找的艺术个案证明,诗人将目光投到画面上来,通过对具体画境和观画的感受的描述,生动展现画家所创造出来的境界,给第二句的说理以形象的论证。“君看萧萧只数叶,满堂风雨不胜寒”其实也是对眼前柯九思所画的墨竹图而作出的高度称赞。艺术创作并不在写繁还是写简,关键在于它是否能生动传神,让人感到真境逼人。柯九思所画竹,萧萧数叶之间却能产生风雨飘飒、寒气袭人的艺术效果,可见简便非易,数叶的竹虽简,但却是以虚写实,取得了形简而意远的艺术成就。数叶之竹,其神态却具备天下风雨飒然而至的意蕴,文人画之神妙尽在画笔间。这里的说理因具体生动的例证而变得十分有力。
从艺术手法上, “君看萧萧只数叶,满堂风雨不胜寒。”起码由视觉沟通了两重的通感:一是作用于听觉,一幅画居然能产生满堂风雨的感觉。这是耳朵发生错觉,可见画的简而妙;二是作用于肤觉,一幅画居然又产生了降温的感觉,这是生理上另一错觉,再见画的简而妙。从炼句上看,通常形容“只数叶”,用“寥寥”也合律。而诗人却用了“萧萧”,这就不但绘形,而且绘声。这是风吹竹叶、雨打竹叶之声,于是三、四两句就浑然一体了。如换着“寥寥”,也能过得去,但过得去并不就佳妙。从语气上看,用了“君看”二字,与首句“莫将”云,皆属第二人称的写法,像是谈心对话。
这首小诗既是评论柯氏的墨竹,也探讨了艺术的真谛,意象与画论结合,诗情与哲理交融。巧妙的做到了诗意与画论的结合。诗人以简笔写意赞画家的简笔写意,诗画相得相彰。前两句是借观柯九思的墨竹图而发议论,专门拈出了画竹的难易繁简问题,表达了诗人对文人画尚意崇简美学趣味的推崇。这里没有逼真地描绘画面,主要是写意,写出流动在画面的气韵,制造出一种萧疏、凄冷的氛围。上联以抽象论艺的方式评价柯氏的画艺,下联则是具体印证:简笔,不是简率,而是在“意匠惨淡经营中”达到形似基础上的升华。
李东阳深谙文人画的精髓,在此诗中提出了画竹莫论难易,要做到简实则比繁更难的艺术创作观。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