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从题前落笔,先写洛竹之利,养竹之艰,竹林之美,主人之好客,言简意赅,生动而具体地展现了洛阳竹林既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又有极高的观赏价值。这就为“戕竹”——一场灾难的到来,作了有力的铺垫和反衬。
第二段正面写“戕竹”。先点时间:“壬申之秋”,即明道元年秋天。接着就写大砍大伐。“人吏”四句,句式由长而短,由散而整,用辞斩截,音节急促,将“戕竹”的来势之猛,行动之快,渲染得令人难以喘息。“人吏”之所以有如此来头,原来是“守都”有令。如此层层邀功,个个卖力,不几天,“樊圃棋错”的竹林,便变成处处“地榛园秃”。而百姓却没有一丝吝惜之情流露于颜面,确实耐人寻味。再接下去就是表现百姓的可怜、可悲,因为他们不仅在物质上作了惨重而无益的牺牲,而且在感情上还遭到一番极大的欺骗和愚弄,则吏之可恨,自在言外。“下亡有啬色少见于颜间者, 由是知其民之急上”,实在是意味深长的一笔。
作者写过“戕竹”之后,引古证今,加以议论,这就是文章的最后一节。首先指出“伐山林,纳材苇”的目的是“以经于用”。在这个前提之下,地方“不供谓之畔废”,但是,官府若不按一定时间采伐聚敛,则“谓之暴殄”,更何况不“经于用”呢!宋朝疆域辽阔,年年赋敛之物积聚甚多,而仁宗亦无大建宫室园囿的奢侈之心,所以朝廷长期积压的各种材料,无不听其朽烂。但是尽管如此,只要有一点意外情况,还是一不问是否需要,需要多少;二不问时间是否合适,便打着“与公上急病”的旗号,层层加码 ,敛取无度,“不竭不止”,结果所取又超过所需,自然又是堆积腐烂。“《书》不云”两句,以正面的教诲之词,婉转而尖锐地批评了上述行为,恰恰是以“无益”于民之举(戕竹),害于民有益之物(洛竹),无“节用爱人”之心显而易见。由记事而评论,最后上升到为官之道。至此,事已记过,理也说透,文章似乎可以结束了,可作者又再加生发——“推类而广之,则竹事犹末”。奇峰突起,境界大开。原来“戕竹”一事,只不过是用以折射大千世界的一面小小的镜子。大千世界,古往今来,还有无数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戕竹”之事。点睛结穴,戛然而止,是所谓实处还虚。
文章在艺术手法上采用了前叙后议的方式,前两段铺叙,笔力简明、清晰。由于第一段的美与第二段的丑的对照,则后一段议论,笔锋所向披靡,深刻地表现出美被丑破坏的痛心,从而滥砍滥伐竹子乃至推而广之的一系列害民之举皆令世人共讨之。作者虽然在议论时顾及到最高统治者,但言辞之中柔中有刚,谏中有刺,戕竹的危害性通过一番叙述与议论,则十分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此外,他采取引用法,援引儒家经典《尚书》中的有关议论来增强自己文章的说服力,也是很有见地的。因为他的文章是给当朝皇帝和权贵们看的,作为当时地位卑微的作者来说,恐怕人微言轻,不若搬出祖训来,以使自己的观点更有说服力。这也正是作者的聪明之处。
这是一首咏物诗,咏物中尤多寄托,具有浓郁的象征性。句句写的是蝉的形体、习性和声音,而句句又暗示着诗人高洁清远的品行志趣,物我互释,咏物的深层意义是咏人。诗的关键是把握住了蝉的某些别有意味的具体特征,从中找到了艺术上的契合点。
首句“垂緌饮清露”,“緌”是古人结在颔下的帽带下垂部分,蝉的头部有伸出的触须,形状好像下垂的冠缨,故说“垂緌”。古人认为蝉生性高洁,栖高饮露,故说“饮清露”。这一句表面上是写蝉的形状与食性,实际上处处含比兴象征。“垂緌”暗示显宦身份(古代常以“冠缨”指代贵宦)。这显贵的身份地位在一般人心目中,是和“清”有矛盾甚至不相容的,但在作者笔下,却把它们统一在“垂緌饮清露”的形象中了。这“贵”与“清”的统一,正是为三四两句的“清”无须藉“贵”作反铺垫,笔意颇为巧妙。
次句“流响出疏桐”写蝉声之远传。梧桐是高树,着一“疏”字,更见其枝干的高挺清拔,且与末句“秋风”相应。“流响”状蝉声的长鸣不已,悦耳动听,着一“出”字,把蝉声传送的意态形象化了,仿佛使人感受到蝉声的响度与力度。这一句虽只写声,但读者从中却可想见人格化了的蝉那种清华隽朗的高标逸韵。有了这一句对蝉声远传的生动描写,三四两句的发挥才字字有根。
“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这是全篇比兴寄托的点睛之笔。它是在上两句的基础上引发出来的诗的议论。蝉声远传,一般人往往以为是藉助于秋风的传送,诗人却别有会心,强调这是由于“居高”而自能致远。这种独特的感受蕴含一个真理:立身品格高洁的人,并不需要某种外在的凭藉(例如权势地位、有力者的帮助),自能声名远播,正像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所说的那样,“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这里所突出强调的是人格的美,人格的力量。两句中的“自”字、“非”字,一正一反,相互呼应,表达出对人的内在品格的热情赞美和高度自信,表现出一种雍容不迫的风度气韵。唐太宗曾经屡次称赏虞世南的“五绝”(德行、忠直、博学、文词、书翰),诗人笔下的人格化的“蝉”,可能带有自况的意味吧。沈德潜说:“咏蝉者每咏其声,此独尊其品格。”(《唐诗别裁》)这确是一语破的之论。
清施补华《岘佣说诗正像曹丕在》云:“三百篇比兴为多,唐人犹得此意。同一咏蝉,虞世南‘居高声自远,端不藉秋风’,是清华人语;骆宾王‘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是患难人语;李商隐‘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是牢骚人语。比兴不同如此。”这三首诗都是唐代托咏蝉以寄意的名作,由于作者地位、遭际、气质的不同,虽同样工于比兴寄托,却呈现出殊异的面貌,构成富有个性特征的艺术形象,本诗与骆宾王的《在狱咏蝉》,李商隐的《蝉》成为唐代文坛“咏蝉”诗的三绝。
实际上,咏蝉这首诗包含着诗人虞世南的夫子自道。他作为唐贞观年间画像悬挂在凌烟阁的二十四勋臣之一,名声在于博学多能,高洁耿介,与唐太宗谈论历代帝王为政得失,能够直言善谏,为贞观之治作出独特贡献。为此,唐太宗称他有“五绝”(德行、忠直、博学、文辞、书翰),并赞叹:“群臣皆如虞世南,天下何忧不理!”从他不是以鲲鹏鹰虎,而是以一只不甚起眼的蝉来自况,也可见其老成谨慎,以及有自知之明。
在中国古典文学的欣赏中,我们不仅赞叹古汉语用辞之精妙、简练,并且透过华丽的词藻,也可领略作者的文风文采,然而,除此之外,我们还应重视的就是作者通过文章体现出来的立场或论点。
唐顺之的《信陵君救赵论》一文,以大家所熟知的“信陵君窃符救赵”的事件为题材,对已有的评论予以反驳,并陈述了自己的观点。文章开篇简练,没有过多赘述即阐明自己观点,指出赵国在军事上乃魏国的屏障,赵国灭亡,则魏国亦凶多吉少,由此得出“救赵者,亦以救魏,救一国者,亦以救六国也”的论断,因之,信陵君窃符救赵并无不可。
然而,紧接的第二段笔锋一转,切入作者本人观点:“余所诛者,信陵君之心也”。作者认为,信陵君之所以救赵,并非为保魏国或其他几国,而只因其姻亲平原君在赵。并由此引出,其实信陵君不仅不为就魏国,甚至他心目中根本没有魏王。接下来,作者又将矛头指向魏王,说明信陵君窃符救赵之计所以能成功,魏王本身也有一定疏漏。文章末尾对全片进行综合性的评价,指出为人臣的信陵君之罪在于结党营私,目无君主;为人君的魏王之罪在于君权不明,君威不振,才使得臣子有犯罪的余地。运用辩证法对论点详加阐明,使全文无懈可击。
整篇文章构思严谨,逻辑特征鲜明,以驳斥原有论点开篇,一步一步,有条不紊地陈述出自己的论调。不仅如此,更难能可贵的是,全文虽为古文,但词句深入浅出,即使不加注释,也可通篇阅读并把握文章主旨。
诗的开篇,描写的是百花盛开、阳光明媚的春天景象:树木、小草披绿叶翠,郁郁葱葱;重重地垂挂在枝头的花朵,在微风的轻吻下摇摆不停;小蜜蜂贪婪地采集花蜜;婀娜多姿的鸟儿抖着美丽的衣裙,成双成对地在花丛中尽情飞舞,杜鹃鸟的歌声清凉动听,在树林里盘旋回荡。在富有诗情画意的春天里,人们领略到了鸟语花香的盎然春意。诗人在这里描绘的是斑斓多姿、美丽动人的春景,但细细品位不难发现这其中还用了两个比喻,一是用林以花暗喻“女人以色媚人”,一是用鸟以意哀来暗喻“男以情动人”。这里用的是暗喻的修辞手法,明写花香鸟语,暗写男女之情。
一位游春的少女在野外尽兴地玩耍,温柔的春风轻轻地撩开了少女的罗裙。这本是自然现象,但诗人却赋予春风以生命,仿佛它也有了人的感情。春风尚且多情,有情的男子又在哪里呢?这美丽景色倘有意中人相伴,那该别有一番情趣。诗人在这里表现了少女对爱情生活的热烈追求和无限向往,而这一切由明白晓畅的语言娓娓到来,犹如涓涓细流,润人心田,好似一支优美的乐曲,清新悦耳,回味无穷,使人得到美的享受。
这首诗的显著特点,便是写活了一个“春”字。前三句都以“春”字开头,又用“春林”、“春鸟”、“春风”将三句紧密钩连在一起,这种手法在古诗中称为“钩句”,从另一个角度看,三句诗反复使用一个相同的字“春”,这种现象叫做“重字”。在唐以前的古诗中,特别是南朝民歌中,“重字”是发挥强调、反复、回环作用的一种修辞手法。反复使用“春”字,起到了点题的作用,浓化了诗歌的意境,尽情地讴歌了春天。
这首诗写法含蓄,明写春景,实喻男欢女爱。全诗无一个描写爱情生活的词语,但却蕴寓着浓厚的爱情生活气息。诗人以鸟喻人,同时赋予春鸟、春风以多情恋人的性格特征,写来巧妙、委婉,富有极为动人的艺术感染力量。四句二十字,把一个少女春情萌动,热烈企盼恋爱的心理表现得精妙绝伦,淋漓尽致。